20180725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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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给药方案
• 2.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 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 时 )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 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 成人出血量超过 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五)使用时间
•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心脏 手术可 视情况延长至 48 小时。 •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 • 污染手术必要时延 长至 48 小时。 •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 ,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 小时,耐药 菌感染 机会增加。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非计划再次手术应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 理制度》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原则上第一次手术术者不应主刀再次手术 ,应由其上级医师担任术者。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手术医生因同一原因连续两季度出现非计 划再次手术情况,自下季度开始,该医生 相应的手术级别降低一级,连续两个季度 无非计划再次手术情况发生才给予恢复原 手术级别。
二、术前讨论制度
二、术前讨论制度
• 1.择期手术术前讨论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 术前讨论意见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中。 • 2.凡三级及以上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 进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 ,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如时间不允许 进行术前讨论,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 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及四级手术 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 方案。
七、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 和流程
• 一、指标: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合理 性达到100%。 • 二、要求:术前0.5~1小时用药或切皮前。需要 用万古霉素、喹诺酮类的可以在术前1~2小时启 用。 • 三、流程: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确认使用—术前 准备后开医嘱—药物随病人一起送手术室—麻醉 开始前或切皮前0.5~1小时,开始用药。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9.手术科室、麻醉科及手术室负责人是实施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手术医 师或主管医师、麻醉师及巡回护士是直接 责任人。 • 10.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加强对手术风 险评估制度实施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提出 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6.标示方法 • (1)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 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 其余以L/R表示)。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 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 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 “R”。 • (2)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 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厘米左右(约2-3横指) 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5.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 (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 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 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 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 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 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 •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 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1.手术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 2.手术或主管医生、麻醉师对患者进行手术风险 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 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进行综 合评估。 • 3.手术或主管医师、麻醉师术前按照手术风险评 估表内容对患者进行逐项评估,包括病情轻重、 缓急、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判断(评估表中没有 的项目可记载于病程记录中)。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2.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在即将手术患者的表 皮切口位臵用不褪色的黑色标记笔书画直 线作为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 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 3.标识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 清晰可见。 • 4.粘贴性标记物不能作为唯一的手术部位标 记的方法。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对瞒报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予扣除该 季度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考评分,由此产生 的相关费用(如欠费、补偿费等)由科室 及当事医生承担。扣科室当月绩效分数每 次1分。 • 科室对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做好登记、原 因分析、记录及改进。质控科每个季度出 现的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的情况进行分析 、汇总,并上报分管院长。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5.术前对患者手术风险评估分级超过NNIS 2 级(≥2分)时,应及时向医疗组长和科主 任请示,请医疗组长和科主任再次评估, 组织科内会诊讨论,必要时报告医务处申 请院内大会诊再进行评估。对患者术前评 估级别超过NNIS 3级(3分)的,按照《医 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四级手术相关规 定进行。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五)若未按要求进行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与实 际手术部位不一致时,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 术护士应立即中止为患者进行麻醉和手术,直至 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确认并标记清楚后方可重新 安排麻醉手术。 • 四、在手术标识核对过程中发现手术标识错漏, 发现者应主动联系术者进行妥善处理;倘因手术 标识错漏产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院将按有 关制度处罚相关责任人。 •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1.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 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 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 2.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 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 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 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 同意后进行标记。
二、术前讨论制度
•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和诊断依据;术前准备情况 :如特殊检查、血源准备等;手术指征和手术禁 忌症;手术方案;手术难点;术中可能发生的意 外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观察事项、护理 要求,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 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等。
二、术前讨论制度
• 5.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且要记录参加讨 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发言内 容要具体记录,不能只记录综合意见。 • 6.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 相应讨论。术前讨论记录不必另立专页书 写,在病程记录内接着书写。
二、术前讨论制度
• 3.术前讨论由医疗组长主持,本医疗组医务人员 参加,特殊情况应提交科室讨论,由科主任或由 科主任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医 师主持,手术医师、本科室医师、护士长、责任 护士、必要时请麻醉医师参加,并根据病情邀请 相关专家参加。必要时或特殊病例请医务科派人 参加或分管领导参加讨论。目的在于认证手术指 征、确定手术方案、分析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技术困难及防范处理措施,提出术后观察和护 理要求等,确保手术的顺利完成。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3.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必须 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 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 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 共同确认标示。 • 4.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 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 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 (一)麻醉实施前: • (二)手术开始前: •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 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 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 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 核查。 •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 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 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 ,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 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 核查的工作。 •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 可参照执行。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 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 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 全核查表》。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病情评估、预 后分析、再次手术术式选择、技术难点和 处臵预案等,记录按疑难病例讨论格式书 写。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主动填写 《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表》上报医务科。 • 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签字确认后上报。 • 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 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次报告医 务科、质控科。
• • • • • • • • • • 1.术前病情评估 2.术前检查:血常规、血型、感染指标、肝肾功能、凝血功能 3.医患沟通:告知谈话 4.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授权委 托术 5.术前小结 6.手术风险评估 7.自付费项目、高值耗材等告知 8.术前讨论 9.外来手术器械,要求厂家术前一天上午11:30之前,将手术器 械送到手术室 10.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手术前一天15:00之前发送至手术 室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定义: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患者在第一次手术 后因病情发展或出现并发症等原因需要计划外 再次进行手术。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非计划再次手术术前应组织全科讨论 • 当患者存在严重并发症、合并多科情况、 可能预后差、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等情况时 须上报质控科、医务科后组织全院会诊。
• (三)手术室护士接患者时必须依据手术通知单 和病历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 手术部位标识及标识部位是否正确,若需标识而 无标识或标识错误者,手术室护士有权拒绝患者 进入手术室。 • (四)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进行手术安全检查时,要再 次核对患者信息与手术部位,确保患者身份、手 术部位、手术部位标识正确。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解读
2018年7月 质控科
目录
• 一、术前准备制度 • 二、术前讨论记录 •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五、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六、非计划再手术报告和监管制度 • 七、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和程序 • 八、手术部位感染的主要因素 • 九、其他
一、术前准备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不需要或不宜进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单器 官手术如剖宫产、心脏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 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等;口内手术 ,但对于牙齿的介入性操作,需在病历上记录 或在相关的放射检查资料上做好记号;早产儿 ,因为其皮肤发育未成熟,手术标记会在其皮 肤上留下永久的类似纹身的痕迹;已有明显的 伤口。
(四)给药方案
• 1.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 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 、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 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 证手术 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 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 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 时间,应在手术前 1~2 小时开始给药。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二、实施人员及职责 • (一)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负责手术部 位标识的全部落实。 • (二)病房护士送手术前检查手术部位是 否按要求标识。 • (三)麻醉医师及手术护士:负责核对监 督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 (一)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核对 患者的身份,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 式及手术目的。 • (二)手术部位标识必须在患者去手术室 前完成,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 1.手术部位的标识应尽可能在患者清醒状 态下进行,标识过程中主动告知并邀请患 者参与。
(四)给药方案
• 2.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 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 时 )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 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 成人出血量超过 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五)使用时间
•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心脏 手术可 视情况延长至 48 小时。 •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 • 污染手术必要时延 长至 48 小时。 •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 ,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 小时,耐药 菌感染 机会增加。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非计划再次手术应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 理制度》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原则上第一次手术术者不应主刀再次手术 ,应由其上级医师担任术者。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手术医生因同一原因连续两季度出现非计 划再次手术情况,自下季度开始,该医生 相应的手术级别降低一级,连续两个季度 无非计划再次手术情况发生才给予恢复原 手术级别。
二、术前讨论制度
二、术前讨论制度
• 1.择期手术术前讨论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 术前讨论意见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中。 • 2.凡三级及以上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 进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 ,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如时间不允许 进行术前讨论,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 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及四级手术 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 方案。
七、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 和流程
• 一、指标: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合理 性达到100%。 • 二、要求:术前0.5~1小时用药或切皮前。需要 用万古霉素、喹诺酮类的可以在术前1~2小时启 用。 • 三、流程: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确认使用—术前 准备后开医嘱—药物随病人一起送手术室—麻醉 开始前或切皮前0.5~1小时,开始用药。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9.手术科室、麻醉科及手术室负责人是实施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手术医 师或主管医师、麻醉师及巡回护士是直接 责任人。 • 10.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加强对手术风 险评估制度实施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提出 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6.标示方法 • (1)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 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 其余以L/R表示)。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 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 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 “R”。 • (2)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 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厘米左右(约2-3横指) 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5.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 (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 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 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 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 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 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 •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 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1.手术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 2.手术或主管医生、麻醉师对患者进行手术风险 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 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进行综 合评估。 • 3.手术或主管医师、麻醉师术前按照手术风险评 估表内容对患者进行逐项评估,包括病情轻重、 缓急、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判断(评估表中没有 的项目可记载于病程记录中)。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2.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在即将手术患者的表 皮切口位臵用不褪色的黑色标记笔书画直 线作为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 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 3.标识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 清晰可见。 • 4.粘贴性标记物不能作为唯一的手术部位标 记的方法。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对瞒报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予扣除该 季度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考评分,由此产生 的相关费用(如欠费、补偿费等)由科室 及当事医生承担。扣科室当月绩效分数每 次1分。 • 科室对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做好登记、原 因分析、记录及改进。质控科每个季度出 现的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的情况进行分析 、汇总,并上报分管院长。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5.术前对患者手术风险评估分级超过NNIS 2 级(≥2分)时,应及时向医疗组长和科主 任请示,请医疗组长和科主任再次评估, 组织科内会诊讨论,必要时报告医务处申 请院内大会诊再进行评估。对患者术前评 估级别超过NNIS 3级(3分)的,按照《医 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四级手术相关规 定进行。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五)若未按要求进行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与实 际手术部位不一致时,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 术护士应立即中止为患者进行麻醉和手术,直至 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确认并标记清楚后方可重新 安排麻醉手术。 • 四、在手术标识核对过程中发现手术标识错漏, 发现者应主动联系术者进行妥善处理;倘因手术 标识错漏产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院将按有 关制度处罚相关责任人。 •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1.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 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 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 2.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 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 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 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 同意后进行标记。
二、术前讨论制度
•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和诊断依据;术前准备情况 :如特殊检查、血源准备等;手术指征和手术禁 忌症;手术方案;手术难点;术中可能发生的意 外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观察事项、护理 要求,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 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等。
二、术前讨论制度
• 5.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且要记录参加讨 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发言内 容要具体记录,不能只记录综合意见。 • 6.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 相应讨论。术前讨论记录不必另立专页书 写,在病程记录内接着书写。
二、术前讨论制度
• 3.术前讨论由医疗组长主持,本医疗组医务人员 参加,特殊情况应提交科室讨论,由科主任或由 科主任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医 师主持,手术医师、本科室医师、护士长、责任 护士、必要时请麻醉医师参加,并根据病情邀请 相关专家参加。必要时或特殊病例请医务科派人 参加或分管领导参加讨论。目的在于认证手术指 征、确定手术方案、分析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技术困难及防范处理措施,提出术后观察和护 理要求等,确保手术的顺利完成。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3.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必须 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 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 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 共同确认标示。 • 4.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 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 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 (一)麻醉实施前: • (二)手术开始前: •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 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 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 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 核查。 •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 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 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 ,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 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 核查的工作。 •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 可参照执行。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 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 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 全核查表》。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病情评估、预 后分析、再次手术术式选择、技术难点和 处臵预案等,记录按疑难病例讨论格式书 写。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主动填写 《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表》上报医务科。 • 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签字确认后上报。 • 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 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次报告医 务科、质控科。
• • • • • • • • • • 1.术前病情评估 2.术前检查:血常规、血型、感染指标、肝肾功能、凝血功能 3.医患沟通:告知谈话 4.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授权委 托术 5.术前小结 6.手术风险评估 7.自付费项目、高值耗材等告知 8.术前讨论 9.外来手术器械,要求厂家术前一天上午11:30之前,将手术器 械送到手术室 10.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手术前一天15:00之前发送至手术 室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定义: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患者在第一次手术 后因病情发展或出现并发症等原因需要计划外 再次进行手术。
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 非计划再次手术术前应组织全科讨论 • 当患者存在严重并发症、合并多科情况、 可能预后差、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等情况时 须上报质控科、医务科后组织全院会诊。
• (三)手术室护士接患者时必须依据手术通知单 和病历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 手术部位标识及标识部位是否正确,若需标识而 无标识或标识错误者,手术室护士有权拒绝患者 进入手术室。 • (四)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进行手术安全检查时,要再 次核对患者信息与手术部位,确保患者身份、手 术部位、手术部位标识正确。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解读
2018年7月 质控科
目录
• 一、术前准备制度 • 二、术前讨论记录 • 三、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五、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六、非计划再手术报告和监管制度 • 七、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和程序 • 八、手术部位感染的主要因素 • 九、其他
一、术前准备制度
五、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 不需要或不宜进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单器 官手术如剖宫产、心脏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 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等;口内手术 ,但对于牙齿的介入性操作,需在病历上记录 或在相关的放射检查资料上做好记号;早产儿 ,因为其皮肤发育未成熟,手术标记会在其皮 肤上留下永久的类似纹身的痕迹;已有明显的 伤口。
(四)给药方案
• 1.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 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 、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 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 证手术 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 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 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 时间,应在手术前 1~2 小时开始给药。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二、实施人员及职责 • (一)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负责手术部 位标识的全部落实。 • (二)病房护士送手术前检查手术部位是 否按要求标识。 • (三)麻醉医师及手术护士:负责核对监 督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
5.1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 (一)主刀医师或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核对 患者的身份,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 式及手术目的。 • (二)手术部位标识必须在患者去手术室 前完成,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 1.手术部位的标识应尽可能在患者清醒状 态下进行,标识过程中主动告知并邀请患 者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