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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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2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海西,公安先行”为实践载体,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关于报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年工作思路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3号)要求,现将2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一、2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岗位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推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省政府《福建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后,省厅转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责任分解到各厅直部门,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领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体系,加强研究指导,并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省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方法,不断推出进一步转变职能的举措,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海西”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牛纪刚厅长多次强调,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中心,立足全局,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最高标准,以深化“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为载体,着力打基础、建机制、强素质,不断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施志强副厅长要求各机关公安机关立足本职,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公安执法工作正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由于领导重视,思想先行,举措有力,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依法行政,提升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体系。

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涉及公安机关事宜的研究,围绕“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的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行政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电子政务管理配套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等公安工作制度,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覆盖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标准。目前,已在接处警、伤害案件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制定出台26项基层一线急需的执法规范,编印了《执法须知》,并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证明活动的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对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民警自由裁量的基准,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适用条件和具体幅度,制定出标准化的适用框架,压缩民警的执法弹性。同时,积极与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积极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争议等问题。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各级公安机关以维护工作纪律、完善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强化效能检查和监督,促进厅机关效能不断提升,为确保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一是按照精减、统一、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公安培训教育机构在内的公

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切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二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积极指导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推行网上审批工作。省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厅属各单位及各设区市局领导为成员的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与网站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试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四是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促进公安依法行政工作发展。各地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设区市公安机关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并通过专题部署会、动员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两整顿两规范”和执法问题“自查、自纠、自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促进,形成了“党委领导重视,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各警种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体民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在抓好工作部署的同时,还注重加强检查督促,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在去年开展公安行政行政处罚权、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权规范的试点基础上,全省公安机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自由裁量的随意性,有效强化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刚性约束。省厅在总结各地试点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各地公安机关也都针对执法实践需要制定了裁量标准,力求制定的操作办法既能符合执法实际,又能便于一线执法民警执法,使之规定简明易懂、操作性强。通过规范执法,健全制度,为规范自由裁量有序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强化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刚性约束。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以来,我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有效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行政。一是滥用执法权现象明显减少。各单位将职权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尽可能细化、量化,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使民警在一根根明晰的准线上执法,较好地解决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随意和执法不廉等滥用职权问题。二是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通过对自由裁量权进行严格限制,把弹性条款细化为具体的细则,适用的处罚依据由弹性变为刚性,更便于操作,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大大提高。三是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执法,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执法管理,消除了公安机关与行政当事人的对立关系;同时,通过裁量公开公示和履行告知义务,能够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对执法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为社会发展创造了规范和谐的法制环境。四是执法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开展自由裁量权工作,依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程序及时限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行政,防止和克服违法行政、不当行政等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公安机关针对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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