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1电子出证产生的主要问题

1.1电子出证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量

由于动物产地检疫需要检疫人员亲临养殖场户实施现场检疫,对现场检疫合格的动物,再回到动物检疫报检点,通过电脑软件系统,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上传网络。对于动物饲养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的地区,特别是山地、丘陵地区,开展产地检疫,电子出证超过手写检疫出证工作量的二倍,如此大的工作量,加重了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量,进而可能会影响到产地检疫的质量和效率。

1.2电子出证增加了监督机构经济负担

按照开展电子出证工作的需要,每个乡镇至少建立2个动物检疫报检点,要求有办公地点、网络、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规范建设一个报检点约需20多万元,每年尚需支付检疫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电脑、打印机维护费,驻乡镇检疫人员生活补贴等相关费用。因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财政只核拨工资,没有核拨其它经费,虽有检疫费作为补偿,但是经财政部门调控30%检疫收费后,返还部分,需要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公费医疗保险金等项。经费明显不足,已经影响到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运转。

1.3电子出证突显人力不足

电子出证时,只有官方兽医才有资格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但至今尚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动物检疫实施电子出证后,官方兽医需再增50%以上的人力。有些地方基层的官方兽医不会使用电脑,不会打字,多数对工作中出现的电脑或打印机故障束手无策;还有一部分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虽为官方兽医身份,却从事不相干的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是影响电子出证工作的关键。

1.4电子出证影响动物流通速度

屠宰企业大多实行有计划的合同制订购,一旦买卖双方形成订购计划,供货方必须在一天时间内提供相应数量动物货源运达屠宰企业,否则销售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现实情况是,在不同区域收购动物,首先要向不同区域报检点检疫执法

人员报检,经检疫合格出具动物B证,不同来源的动物会集一起,货主凭动物B 证换取动物A证。检疫人员接受报检也有先后顺序,如此一来,在检疫时间安排上,不可能完全满足经营者的需要,经营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购任务,必然引起不满情绪,甚至冒风险逃避检疫,有的经营者由此拒绝收购散养户饲养的少量动物,或暂停收购,影响到动物的流通速度。对以外调为主的养殖大县,有可能会出现养殖行业散养户出售难的现象。

2对策

2.1聘用专业兽医协检

建议监督部门出台细则,从个体乡村兽医中选拨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兽医人员,协助开展散养户动物产地检疫,对散养户出售的检疫合格动物,出具本境内有效的手写《动物产地检疫合格报告单》,货主凭此单换取动物A证或B证,养殖场的检疫,由官方兽医实施,出具动物A证或B证,这样,即解决了产地检疫工作量大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

2.2配置电瓶车开展检疫工作

在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交通工具很重要,用面包车做检疫交通工具成本高,机动性差,摩托车做检疫交通工具,安全系数低,只有配置电瓶车,既经济又实惠。一个报检点配2~3辆,可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操作方便且较为安全,可减少监督机构经济负担。

2.3实行一站式服务

接受报检人员,对经营者推行一站式服务,即对同一经营者收购动物过程中,不同区域的畜主报检工作负总责,负责联系安排其它区域检疫人员协助检疫,非常情况下,可以跨越本境内报检点管辖区域出具检疫证明,以最快的速度,保证当天收购动物当天外运,使经营者满意,确保本地饲养动物买卖顺畅。

2.4加强电子出证培训

重点培训具备出证资格的检疫人员电脑及打印机使用知识,一般性故障的排除,提高出证速度,保证出证及时,准确无误。

本文

浅析RFID电子标签在畜牧业管理中的应用

浅析RFID电子标签在畜牧业管理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19-04-24T10:35:38.7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期作者:陈启鼎 [导读] 摘要:传统的条码具有很多缺点,不仅容易损坏,而且存储量小。 汉口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湖北省武汉市 430212 摘要:传统的条码具有很多缺点,不仅容易损坏,而且存储量小。另外,它不适合大型商品的流通,但RFID电子标签没有缺点,因此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用户将RFID标签放置在磁场感测区域内,并立即接收由阅读器发送的信号以形成感应电流并触发RFID标签。因此,将有效地显示预先存储在芯片中的一系列产品信息。在此基础上,读者将根据产品信息做出相关判断,并将其传递给中央信息系统,以准确地从数据库中提取一定的信息数据。 关键词:电子标签;信息;数据 1、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年来新兴发展的基于射频识别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的电子标签作为畜牧业信息电子化的重要载体,在农副产品安全生产和销售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RFID电子标签能够实现多目标识别、运动目标识别,在畜牧业管理中,通过自动识别与跟踪,能够实时监测动物的生长情况以及畜牧产品的销售期限,确保产品的质量;能够加强对外来动物疾病的控制与监督,保护本土物种以及畜牧产品的安全;能有效的控制动物的疾病和疫情,及时的处理动物疾病,给予诊断提高反应能力。FRID电子标签的发展前景巨大,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1.2 研究进展 信息自动化的现代管理技术在各行各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世纪40年代产生的FRID电子标签,最早仅应用于军事领域,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在企业内部逐步推广使用。RFID电子标签涵盖的技术多,设计的领域广,目前全球拥有许多个射频识别标准化组织,分别制定了RFID电子标签标准化体系。中国RFID标准体系如图1所示,考虑到应用的实际情况,我国在制定RFID电子标签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前端数据收集和结构编码等环节,要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电子标签标准。我国电子标签的发展注重识别高速运动的物体,注重同时识别多个目标,并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 2、RFID在畜牧业管理中的应用 2.1RFID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比较 RFID技术在畜牧业中应用最广泛的就是畜牧数据的采集、物料跟踪等自动识别领域,因此使用RFID技术可以实现畜牧业管理过程中从生产到最终消费的信息录入、信息传递、物流跟踪以及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安全管理问题。与其他自动识别技术相比,条码的一些性能相对比较薄弱,和磁卡一样,其信息载体中的磁性物质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储存的信息量相对较少,虽然成本比较低,但是使用寿命比较短。RFID系统和IC卡的性能较好,与IC卡相比,RFID系统的电子标签和读写器之间无须物理接触就可以完成识别,而且抗干扰性能好,使用寿命长,很适合在畜牧养殖以及农副产品运输等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2生产环节 将RFID技术应用于畜牧生产养殖环节的第一步就是在动物身上安装电子身份证明,为每头家畜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数码档案,唯一标识属性。将电子标签安装在动物身上的方法有很多,常用的有:耳标式、药丸式、颈圈式和可注射式等。唯一身份识别与跟踪就是将有关家畜的基本信息录入芯片,牲畜主人-畜主姓名、性别、畜别、特征、是否免疫、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免疫数量以及免疫员姓名等内容,畜主需要一台手持式数据采集器及可以获取牲畜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在畜牧业的日常管理中,动物所有者只需携带无线手持终端即可读取家畜的耳朵标识,并可将牲畜的相关信息显示在手持终端上。动物所有者可以操作如下:在畜牧业的日常管理中,动物饲养者可以携带无线手持终端读取牲畜耳朵的身份,并且可以在手持终端上显示牲畜的信息。动物所有者可以感觉到这些信息是根据他们的日常饮食,病史,生殖史和免疫记录进行处理的。快速方便,节省大量时间。没有必要查看原始购买文件。同时,数据可以传输到计算机,动物文件可以在后台计算机中设置。计算机科学记录每只动物的细节。没有必要担心模糊或丢失的文件卡。同时,部门和有关领导可以立即上网,收费,跨栏,牧业等条件实现透明信息。 2.3 配送环节 RFID射频识别技术可应用于畜牧业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饲养、防疫、消毒、产品加工、食品流通等。全面介绍了规范化的技术规范和质量监督措施,建立了从一个农场到另一个餐桌的食品供应链可追溯体系。在屠宰畜禽的加工过程中,通过RFID技术和AIDS对奶牛的健康进行验证,并整合屠宰场的后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肉类监管平台。另外,交叉路口的交通监控系统设置在不同的节点上,以监测整个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和监测产品的运输状态,并提供诸如消毒、检验检疫和运输等活动,通过RFID电子标签所携带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确定动物是否符合工厂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可以采取适当的解决方案。 2.4消费环节 在畜牧产品的消费环节,可以通过RFID 技术加速物流环节的效率,通过条码技术追溯其源头的信息,将信息记录在FRID电子标签的识别条码中,消费者可以在商品出售地点的读取设备上了解该产品的产地、厂家的基本情况、出厂日期、出厂时产品的质量状况、保质期以及是否具有相关部门的安全认证等信息。在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自身利益的基础上,也对畜牧业生产商和加工方起到了监督和鼓励的作用。 3、RFID技术在畜牧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1 存在的问题 (1)RFID电子标签数据碰撞,降低了准确率。 (2)RFID是一个开放的无线系统,保密性大打折扣。 (3)价格太高了,RFID系统所需部件的成本、系统部署成本和系统维护成本都过高而且市场存在的风险很大,这样严重阻碍了RFID 电子标签的推广。目前国内读者平均价格超过5000元,UHF读者平均价格超过10000元。 (4)技术限制,RFID技术还没有完全成熟,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种是某些特殊产品的应用,如液体或金属罐,其中大量的RFID

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

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2、动物的产地检疫是指动物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实施的检疫;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是指动物产品离开生产地之前实施的检疫。 3、产地检疫应当建立检疫申报制度。各乡镇应当按照“方便流通、便于检疫”的原则设立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不低于2个,同时公示报检电话、官方兽医责任人、联系方式和检疫地点。 4、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安排专人接受检疫申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5、动物及动物产品调离生产地时,货主应当提前向官方兽医责任人或报检点提前报检,供屠宰或育肥的提前三天,种用、乳用提前15天;因特殊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随报随检。

6、决定受理的检疫申报,应约定检疫时间,及时安排检疫人员按照检疫规范实施现场检疫、检测。但约定的检疫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不受理的原因。 7、产地检疫采取临栏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认真做好报检记录,由指定的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到指定的地点实施现场检疫。 8、产地检疫要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检疫时应当查验免疫证明、标识及养殖档案,了解当地疫情,了解饲养场(户)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情况。对动物群体、个体分别进行健康检查,生猪出栏时还应按5%的比例有针对性地采集猪尿样实施“瘦肉精”残留检测;对动物产品进行相关检测或消毒;根据需要可做实验室检验。对不符合出证条件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或违禁药品 的动物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隔山开证。 9、官方兽医在实施产地检疫的同时,还应当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 10、官方兽医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和检测费、消毒费,并做好检疫记录和“瘦肉精”检测等相关记录。

TPP协议与WTO条款关系浅析

TPP协议与WTO条款关系浅析 TPP协议与WTO条款关系浅析 2016年2月4日,来自环太平洋的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12个国家,在新西兰的奥克兰正式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同时美国正在与欧盟进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的谈判,虽然没有透露文本内容,但是许多条款可能与TPP一致。TPP的经济体量占到全球的40%,如果加上TTIP,则占全球经济体量的达80%。因此TPP的签署及执行,将对世界贸易的规则与格局产生影响,也不可避免对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2015年11月新西兰政府率先公布了TPP文本全文,我们从条款本身来解读美国所试图建立的贸易新规则,并从中发现与WTO的关系。 一、TPP与WTO的联系 首先,TPP目前成员国只有12个,且12个国家都是WTO成员国。而WTO自1995年接替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来,成员国已经从128个增长到160个。TPP与WTO相比,绝大部分的国家都没有纳入进来。 其次,TPP在第一章《初始条款及一般定义》中就开宗明义指出“本协议之全体缔约方,遵循WTO1994年GATT第24条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之规定成立自由贸易区。”换言之TPP协议是根据GATT与WTO相关条款起草并签署的。在定义条款中也将WTO 的相关附件写入了定义,如“反倾销协定指1994年GATT第6

条执本文由收集整理行协定,载于WTO协定之附件1A”,“关税估价协定指1994年GATT第7条执行协定,载于WTO协定之附件1A”,“服务贸易总协定指服务贸易总协定,载于WTO协定之附件1B”。 此外在正文条款中TPP也多次引用WTO的相关内容。如第二章《货物之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中明确“农业协定指载于WTO 协定附件1A下的农业协定”,“进口许可协定指载于WTO 协定附件1A下的进口许可程序协定”,“各缔约方依1994年GATT第3条及其注释的规定,应一致给予其他缔约方货物以国民待遇。为此,1994年GATT第3条及其注释的规定作为本协定一部分并用之。” 第四章《纺织品与成衣》中约定“本条规定不应解释为限制缔约一方在1994年GATT第19条、WTO防卫协定或第六章(贸易救济)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章《贸易救济》中明确“本协定并未对全体缔约方依据1994年GATT第19条及防卫协定所采取的行为授予或课以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七章《食品安全与动植物防疫检疫》中约定“在执行风险评估时各缔约方应考量WTOSPS委员会及国际标准与相关指导”。 第八章《技术性贸易障碍》中明确“各缔约方应适用WTO 技术性贸易障碍委员会所公布、WTO技术性贸易障碍委员会自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第六条动物检疫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检疫申报 第七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九条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十条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

浅谈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浅谈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动物检疫是一项旨在加强动物防疫活动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行政许可法》确认的许可类行政执法行为。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它也是我们百姓餐桌安全的一道“防火门”“安全阀”。所以说动物检疫既是一项工作和程序,也是一份责任与法律。 《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可以说明动物检疫是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是对动物经营、运输、屠宰等活动限制或禁止的解除。未经动物检疫而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是《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事项,是违法行为,违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必须由畜主(货主)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实提供动物、动物产品具备检疫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鉴定审核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才会具备《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合法条件。 一、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动物检疫事关肉品质量安全和畜禽屠宰安全,而肉品质量安全和畜禽屠宰安全又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动物检疫部门作为把好源头关之最后关口,一头连着养殖,一头连着市场,所以说动物检疫容不得一点马虎。 国家近来已有意识的进行动物检疫关口前移,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基本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筹建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生猪“代宰率”下降10%以上。这就对我们动物检疫部门和动物检疫人员提出了更高,更切实的要求。从产地检疫到屠宰检疫,只有每一道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再能严把质量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进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所以说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动物检疫可以有效预防人畜共患病。在动物传染病中,约有120多种为人畜共患病,其中可以通过食用肉类传染给人类的有30多种,通过动物检疫可以检出病毒、带菌肉品及被污染的肉类产品,并通过法律强制措施对病畜禽和有问题产品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和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风险和隐患,从而确保生物安全。

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检疫电子问题及对策 1电子出证产生的主要问题 1.1电子出证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量 由于动物产地检疫需要检疫人员亲临养殖场户实施现场检疫,对现场检疫合格的动物,再回到动物检疫报检点,通过电脑软件系统,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上传网络。对于动物饲养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的地区,特别是山地、丘陵地区,开展产地检疫,电子出证超过手写检疫出证工作量的二倍,如此大的工作量,加重了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量,进而可能会影响到产地检疫的质量和效率。 1.2电子出证增加了监督机构经济负担 按照开展电子出证工作的需要,每个乡镇至少建立2个动物检疫报检点,要求有办公地点、网络、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规范建设一个报检点约需20多万元,每年尚需支付检疫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电脑、打印机维护费,驻乡镇检疫人员生活补贴等相关费用。因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财政只核拨工资,没有核拨其它经费,虽有检疫费作为补偿,但是经财政部门调控30%检疫收费后,返还部分,需要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公费医疗保险金等项。经费明显不足,已经影响到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运转。 1.3电子出证突显人力不足 电子出证时,只有官方兽医才有资格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但至今尚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动物检疫实施电子出证后,官方兽医需再增50%以上的人力。有些地方基层的官方兽医不会使用电脑,不会打字,多数对工作中出现的电脑或打印机故障束手无策;还有一部分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虽为官方兽医身份,却从事不相干的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是影响电子出证工作的关键。 1.4电子出证影响动物流通速度 屠宰企业大多实行有计划的合同制订购,一旦买卖双方形成订购计划,供货方必须在一天时间内提供相应数量动物货源运达屠宰企业,否则销售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现实情况是,在不同区域收购动物,首先要向不同区域报检点检疫执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1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 第十三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第十四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五条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一)来自非封锁区; (二)临床检查健康;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二)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第十七条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第十九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 明理由。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 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 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生猪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

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4.3.1 检查方法 4.3.2 检查内容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 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 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咽喉、颈、肩胛、胸、腹、乳房及阴囊等局部皮肤出现红肿热痛坚硬肿块继而肿块变冷无痛感最后中央坏死形成溃疡颈部、前胸出现急性红肿呼吸困难、咽喉变窄窒息死亡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炭疽。4.4 实验室检测 4.4.1 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4.4.2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4.4.3 省内调运的种猪可参照《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哟)。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产品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 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 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CE认证 CE标志的使用现在越来越多,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辖区内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划。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划,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原则上按照乡镇进行设置,西部地区每个乡镇不低于3个,中、东部地区每个乡镇不低于2个,每个屠宰场(厂、点)设置1个。 第五条动物检疫申报点承担以下职责: (一)接受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 (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对受理的检疫申报及时派员实施检疫; (四)宣传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 (五)对检疫申报和检疫实施情况按规定汇总并上报。

第六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 (二)房屋外墙原则上为白色,屋顶为红色,合署办公的除外; (三)按规定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 (四)悬挂“XX县动物检疫申报点”的标牌,长150cm、宽30cm、厚4cm,白底黑字,大宋字体; (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六)动物检疫申报点内墙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检疫规程、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工作制度等; (七)具备满足检疫及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原则上与互联网连接)、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 (八)实行官方兽医负责制,配备与实际工作量相符的指定兽医专业人员。 第七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人员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按以下规定做出处理: (一)对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检疫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已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单片机设计 这里简单介绍一些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采购会有所帮助。 1、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2、CCEE产品认证杭州电子元件邮购网地址: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 3、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4、CE认证推荐电子制作邮购网站: CE标志的使用现在越来越多,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

云南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云南动物卫生监督网

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实施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实行检疫申报制度。 第三条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和指导全省的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各州市及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本辖区内的动物检疫申报工作。 按照动物产地检疫的需要,依照方便群众、就近申报的原则,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动物流通较多的行政村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具体受理动物检疫的申报事宜。 第四条动物检疫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以及参赛参演动物等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的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不得向属地以外的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 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到引种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 第五条动物检疫的申报方式和程序如下: 申报人应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采取申报点填报或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

报单;批量动物及动物产品(猪、牛、羊等动物10头以上含10头、禽类50只以上含50只或动物产品500公斤以上含500公斤)的,货主须填写《检疫申报单》。 低于上述数量的零星动物或动物产品,货主填写省统一制定的《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备案表》。 第六条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查,符合条件的,官方兽医(国家实行官方兽医制度前为取得农业部或云南省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检疫员,下同)出具《检疫申报受理单》。零星动物符合受理的,官方兽医在《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备案表》上签字同意受理。 对来自封锁区或者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或异地(申报点管辖范围外的)申报的,不得受理。 第七条受理检疫的,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离开产地。 第八条进入肉联厂、屠宰场的动物,货主须持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或动物B),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驻场官方兽医申报检疫,填写《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备案表》,经官方兽医受理后,按动物宰前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合格的方可入场屠宰。 第九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 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饲养者应当向所在地官方兽医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解读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解读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于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发布,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六大亮点: 一、实施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二、细化了产地检疫出证要求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还规定了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检疫必须符合的条件,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强调了屠宰检疫要求 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农业部规定的畜禽标识。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一)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二)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三)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厂、点)或者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四、增加了动物产品分销出证内容 1、直接分销。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当地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换证,换证不得收费。换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二)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 2、贮藏后分销。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讲解学习

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 说明

附件2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样式。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 1.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出具机构及人员必须是依法享有出证职权者,并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2. 严格按适用范围出具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混用无效。 3.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涂改无效。 4.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 5. 不得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不规范的责任转嫁给合法持证人。 6.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 笔、或打印填写。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 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 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乡、村名。 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 (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村名。 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 V 。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 号。

入境检疫基本流程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516645177.html, 入境检疫基本流程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提供有关的资料。 (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 (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

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检疫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 “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第一个步骤:报检 第二个步骤:受理报检 第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第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

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 一、检疫票证管理总则 1、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实行“三专五统一”制度。即: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 2、动物检疫票证实行逐级领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辖区和级别领用动物检疫票证,不得对非用证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票证。 二、检疫票证保管、领发、回收登记 1、动物检疫票证的保管、领取、发放、回收、登记等应指定专人负责。 2、动物检疫票证应专库保存,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确保动物检疫票证保存安全。 3、保管、领发、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应严格按照检疫票证相关登记表的要求做好出入库与领发回收登记,并由票证管理员、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保管、领发、回收票证时应按照领取人(单位)、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专帐管理。 三、检疫票证领取与回收各乡镇检疫人员在领取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票证领取回收,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预约。 2、第一次领取的票证,其票根应在第三次领取票证时收回。 3、每批领取的票证,应整批全部用完后,才能收回。 4、票证领取回收时,应等候登记并核对属实后签名。 四、票证使用 1、检疫票证领回后应按照编码顺序逐本逐页使用。 2、各种票证使用完以后,应在封面上分别写明牛、羊、猪(50头以上和50头以下)、鸡鸭、狗等动物的具体检疫头数。票据管理人员在核销时必须认真核对。 五、检疫票证遗失登记动物检疫票证发现丢失的,应立即上报备案,并在报刊上登报遗失声明。 六、检疫票证核销 1、回收的动物检疫票证,票证管理人员应对动物检疫票证的使用情况和统计数字进行审查。并对检疫情况每三月进行汇总统计,填写业务统计报表后,上报检疫主管领导。 2、经审核的动物检疫票证按照相关规定年限,详细登记后实行统一销毁。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简介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简介 常志刚 一、基本情况 为了有效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需要从源头上寻找疫病源,从而从根本上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致力于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防疫、检疫、监督网络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在动物生命周期过程中,采集免疫、产地检疫、道路监督、屠宰检疫四大业务环节的信息,信息通过无线数据通信平台汇集到中央数据中心。 追溯体系建成后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同时体现了社会公益性。追溯体系推动了动物疫病防控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新体系运行后,各级兽医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管理平台,即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防疫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查找防疫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坚实了防疫工作基础,强化了防检疫监管能力,直接促进了基础免疫等重要防控措施的落实。 追溯体系实现了动物源性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实时监管。追溯体系基本满足了管理部门对牲畜从出生到屠宰各环节一体化全程追踪监管的技术需求,实现了对生猪从出生到屠宰上市全程实时监管。 追溯体系实现了重大动物疫情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快速追踪。如果牲畜及其产品出现问题,就可以立即利用追溯体系追查到牲

畜的产地、饲养者、防检疫责任人,追查到牲畜及其产品的流动路线,实现了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快速追踪和责任人追查。 二、追溯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追溯体系是面向畜牧兽药全行业的、数据密集型的庞大系统。追溯体系涉及到畜牧兽医各级领导决策部门、基层防疫检疫监督人员;覆盖了畜禽饲养、免疫、产地检疫、出县境检疫、道路监督、屠宰检疫、产品流通等诸多环节,为未来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及疫病源追踪提供了先进的技术平台,是一个大工程、大系统。追溯体系从总体上分为畜禽标识申购与发放管理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各环节全程监管系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三大部分 (一)畜禽标识申购与发放管理 畜禽标识是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信息载体,在新型畜禽标识采用二维码技术除了用于标识畜禽个体身份以外,还提供了快捷采集信息的方式。农业部部令第67号(《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6月26日发布)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型畜禽标识(二维码标识)。《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对畜禽标识标准、申领、生产、供应、发放等制定了规范和要求。采用二维码技术的畜禽标识建立了全国唯一编码体系,可以满足部令对畜禽档案长期保存的有关规定。 二维码畜禽标识分为两个部分:二维码和编码。二维码是采用加密技术的行业专用码,具有防伪功能;编码部分的设计采用动物种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