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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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不通知债务人,即默认方式 ,发起人通过资产的 出售使资产的信用风险被完全隔断。
3.参与法 所谓参与,是SPV与资产债务人之间无合同关系,
发起人与资产债务人之间的原债务合约继续保持有 效。资产也不必从发起人转让给SPV,而是由SPV 先行发行资产证券,取得投资者的贷款,再转贷给 发起人,转贷金额等同于资产组合金额。贷款附有 追索权,其偿付资金源于资产组合的现金流量收入。
2.让渡法
所谓让渡,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手续把待转让资产 项下的债权转让给SPV,作为转让对象的资产要由 有关法律认可具备可转让性质。
这种方法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把通知债务人或是把债务人的承诺作为让渡的必 要条件。即资产权利的转让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资产 债务人。如无资产转让的书面通知,资产债务人享 有终止债务支付的法定权利。
时,其债权人无权对已经出售给专门机构资产提出
要求;二是除非专门机构自身出现重大财政问题,
否则专门机构不得因原资产方破产而主动申请自身 破产或依照原资产方的要求而申请自身破产。
1.SPC形式
发起人可以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以“真实销 售”的方式,将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所有权完 全、真实地转让给SPC,SPC向投资者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募集的资金作为购买发起人 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对价。
因此,参与实际上是不转移资产而只转移风险和相 应现金流的契约。资产债务人不知道这种契约的存 在,SPV也不得使资产债务人得知契约存在。参与 形式不存在对抗条件具备的安排,SPV面临发起人 和资产债务人双方的风险。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 SPV就会成为对于发起人的一般性无担保债权人。
一续
现有
价相
值关
或担
大 的 效 用
者 对 于 债 权
保 品 , 具 有
人较
具高
有的
较变



保 和 托 收 条 款
有 标 准 化 、 高 质



已证券化的资产
居民住宅抵押贷款; 私人资产抵押贷款、汽车销售贷款、其他各种个人消费贷款、
学生贷款;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各类工商企业贷款; 信用卡应收款、转账卡应收款; 计算机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飞机租赁; 交易应收款(制造商和销售商); 人寿、健康保险单; 航空公司机票收入、公园门票收入、俱乐部会费收入、公用
资信评级 资信评级 机构
信用增级 信用增级机构
资产出售或转让
发行ABS
原始权益或 发起人(卖方)
特别目的机构SPV (发行人或中介机构)
资本市场投资者 (买方)
出售或转让收入
发行收入
借 款
贷 款
ABS 偿还
原始债务人 (借款人)
借款偿还
服务人
ABS偿还
受托人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增级方法
内部信用增级 第 一 . 构 造 高 级 / 次 级 证 券 结 构 ( senior-
2.SPT形式
发起人(委托人)选择设立特殊目的信托, 将证券化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财产,根据各 国信托法的规定,不论是委托人破产,还是受 托人破产,均不会波及到受托人持有的信托 财产。
由此可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以有效地实 现证券化基础资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资产、受 托人的固有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缩写为ABS ,
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 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 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 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成 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内容
证券化资产的特征
能 在 未 来 产 现生 金可 流预 测 的 稳 定 的
低 违 约 率
持 续 一 定
、 低 损 失 率 的 历 史 记 录
时 期 的 较 低 比 例 的 拖 欠 、




生 命 期 间
还 分 摊 于 整




资 产 口的 结债 构务 上人 具在 有地 多理 样分 性布 和 人
段期资 时,产 间原能 ,所够 有有继 良者续 好已保 的持持 信有正 用该常 记资的 录产存
第八章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
结构: 一、资产证券化概况 二、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机制 三、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品种 四、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一、资产证券化概况
资产证券化发展
融资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
实质
应收账款的处理 Receivable Financing)
应收账款买断 或保理业务
资产支持借款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事业费收入; 石油/天然气储备、矿藏储备、林地; 各种有价证券(包括高收益/垃圾债券)组合。
二、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机制
(一)确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目标 (二)组建特别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 (三)实现项目资产的“真实出售” (四)完善交易结构,进行内部评级 (五)划分优先证券和次级证券,办理金融担保 (六)进行发行评级,安排证券销售 (七)SPV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 (八)实施资产管理 (九)按期还本付息,对聘用机构付费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转让的方式
1.更新法
所谓更新(novation),这种方法是先行终 止发起人与资产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合约,再 由SPV与债务人之间按原合约还款条款订立 一份新合约来替换原来的债务合约。从而把 发起人与资产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 换为SPV与资产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更新一般用于资产组合涉及少数债务人 的场合。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SPV的组建模式
SPV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即“SPC”)
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SPT)两种表
现形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设立SPVபைடு நூலகம்它必须具有非破产性。 SPV的非破产性包括下面两层含义:一是原资产方 的破产对专门机构不产生影响,即当原资产方破产
subordinated) 第二.建立超额抵押(over-collateralization) 第三.建立储备基金账户(reserve account)
外部信用增级 金融保险(Financial Insurance),即发行人向保险公
司投保,在资产组合未能产生足够现金流量时,由 保险公司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分为单线保险或一般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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