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中逻辑律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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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9期湖南科技学院学报V ol.33 No.9 2012年9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Sep.2012

论翻译中逻辑律的转换

于增环

(河南科技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

摘 要:翻译是一种逻辑性交际活动,体现人们认知世界和表述事理的逻辑律在翻译中应用广泛。文章通过译例分析和探讨了因果律、先后律、大小律、轻重律、虚实律等主要逻辑律在翻译中的转换。

关键词:科技翻译;逻辑律;转换应用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219(2012)09-0137-03

翻译是原语和目的语之间的语言文化转换活动,转换一贯成为翻译研究中的主要命题,学者对于翻译中的词性转换、语态转换、正反转换、文化转换、结构转换以及逻辑转 换等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就逻辑转换而言,相关研究集中于逻辑关系(如因果、转折、条件、让步、对比、选择、递进、并列、先后、类比、补充、解释、目的、结论等)的转换研究,而基于认知和宏观视角的逻辑律转换研究甚少。

一思维和逻辑与翻译

翻译是两种语言之间基于思维支配的交际活动,翻译过程是双语转换过程,也是双语思维的过程:原文理解是译者使用原语思维的过程,译文生成是译者使用译语思维的过程。因此,从思维转换的视角分析,翻译的过程是译者交叉思维的过程,是译者基于原文表层结构来理解深层结构继而借助于交叉思维来建构译文的深层结构并以表层结构再现的过程。这里,表层结构即句子或语篇的外在形式,深层结构即指内在的思维形态,也是存在于人脑中的逻辑意念。由此,翻译中思维转换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逻辑转换。逻辑是客观的规律性,也是思维的规律并贯穿于整个思维过程。由于不同民族生存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差异,英汉民族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表现出不同的思维定式。不同民族思维模式(如英美人的直线型思维模式与中国人的螺旋型思维模式)的差异决定了逻辑思维方式的不同(如英美人常采用演绎,而中

收稿日期:2012-08-16

基金项目: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译学关照的科技翻译批评与补偿研究”(项目编号2012B280)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于增环(1972-),女,河南驻马店人,河南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从事翻译理论与实践和英语教育教学研究。国人常采用归纳),继而表现出语言逻辑表达方式的不同(如英美人常用因果倒排,而中国人常用因果顺排)。思维和逻辑及语言文化的异质性决定了翻译中转换的自然性和必要性,正如学者所言,包括转换、增删等的变通是翻译的本质属性(张传彪,2012:41)。翻译过程中,必须透彻理解原文,挖掘出各部分的逻辑关系,找出逻辑关联,并根据译语读者的思维进行逻辑重写是理解与表达中思维转换的一种思维写作(王爱琴,2012:100)。因此,从逻辑转换的视角分析,翻译过程是译者在解析原文逻辑体系的基础上,依据译语读者思维进行逻辑转换和重组以寻求译文再现原文逻辑的过程。

区别于逻辑关系,逻辑律是思想概念形成、判断、推理和表述的规律,也是人们认知和表述客观世界过程中逐渐内化而成的思维表现形式。翻译中的逻辑律主要涉及到因果律、先后律、大小律、轻重律、凝固律、简约律、骈偶律,和虚实律等(穆风良,2009:IV)。因果律体现显化或隐含因果关系,先后律体现人们认知客观世界或陈述事物发展的先后逻辑顺序,大小律体现人们时空认知和大小概念的逻辑秩序,轻重律表现事理逻辑的主次序列,虚实律则体现抽象与具象的认知次序。本文将通过译例来探讨和分析翻译中逻辑律的转换。

二逻辑律的转换

英汉或汉英翻译中的逻辑律转换体现了英汉两种语言思维逻辑和语言表述形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逻辑律的转换总是与思维方式的转换和语言表达结构的转换相联系。

例1:The Tender Assessment Panel may invalidate tenders that are submitted by unqualified tenders or that are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ditions of the tender documents or that are submitted out of the prescribe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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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译:如果投标方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标书超过截止日期送达,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无效(彭漪,于鑫,2010:20)。

分析:句子为主从复合句,三个that引导的并列定语从句表达了评标委员会决定标书无效的三种情况,从主句之间是隐含的条件关系。从逻辑律分析,句子的主句在前从句在后,运用的是先后律;三个定语从句之间为平行关系,运用的是骈偶律;三个定语从句按照标书无效性从重到轻的思维逻辑排列,运用的是轻重律。但是,汉语思维逻辑与原语思维逻辑存在差异。首先,原语从主句之间隐含的条件关系在汉语语义上是因果关系,需要运用汉语中因果顺排的因果律;其次,原文的先后律呈现出英语重心前置所表现的先主后次的逻辑排列,但汉语是重心后置;最后,原文中排列三个定语从句使用的轻重律在汉语中则应该转换为由轻到重的顺序,以关照汉语中的渐进逻辑顺序。

改译:因为标书超过截止日期送达,或因为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因为投标方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无效。

例2:An earthquake is a sudden tremor or movement of the earth’s crust, which originates at or below the surface. There are two main causes of earthquakes. They can be linked to explosive volcanic eruptions or can be triggered by tectonic activity, with the latter being the cause of most earthquakes.

分析:原文段落是对地震的定义,包括了三个句子,第一句为主题句,后两句涉及到地震的原因,信息焦点在前,采用了总说分呈的篇章布局,呈现出的是演绎逻辑,逻辑语序为:earthquake→movement→causes→volcanic eruptions/ tectonic activity。但是,汉语倾向于归纳逻辑,先后律呈现出重心后置式的表述特征,句子的逻辑陈述顺序为:运动→力量→弯曲→破裂→震动→地震。

译文:地球内部物质不同地运动,产生一股作用于岩层的巨大力量。当这股力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可使一些岩层发生弯曲、变形。一旦岩层承受不了这种变化的时候,就会发生剧烈的破裂、错动,引起强烈的震动,这种震动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地震(傅勇林,唐跃勤,2012:171)。

例3:The secret of the moon remained unveiled until the latter half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due to the lack of lunar space carrier, for a series of questions concerning fuel, material, safe landing, propelling mechanism and particularly electronic computation etc. were too intricate to solve under the technical conditions early in this century, which have since been undergoing profound change and greatly improving.

分析:原文使用了因果律,句中存在两重因果关系:“一系列问题难于解决”与“制造不出登月运载工具”之间的因果关联,还有“制造登月运载工具”与“人类揭开月球的秘密”之间的因果关联。翻译过程中在保留原文因果律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原文先主后次的语义表述结构,汉语中应该转换为先次后主的轻重律逻辑顺序。

译文:20世纪初,技术条件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了极大的改进。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燃料、材料、安全着陆、推进装置,特别是电子计算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过于复杂,难于解决,制造不出登月运载工具,因此直到20世纪后期人类才揭开月球的秘密(许建平,2003:313)。

例4:In August 1999, the Indian Draft Nuclear Doctrine called for deployment of a triad of “aircraft, mobile land-missiles and sea-based”.

分析:原句使用了先后律来表述空间方位,句中的空间排序为“空、陆、海”,因为英语思维依照相对空间关系的密切性或距离性确定空间顺序,而汉语思维遵循先大后小、从整体到局部的空间顺序观,习惯于“陆海空”的表述语序。

译文:1999年8月,印度《核原则草案》呼吁部署由“地面发射、海上发射和飞机发射”组成的三位一体核导弹力量(黄田,郭建红,刘源甫,2009:60)。

例5:Strolling unescorted at midday past a major concentration of the huts just a block from the city’s Central Avenue I none the less saw many signs of occupation.

分析:原句子使用大小律列写了茅棚、棚户区、中央大道等地点,基本遵循英语中由小到大的逻辑顺序排列。但汉语是按照从大到小的逻辑顺序来表述。英汉语的大小律逻辑形式需要变换。

译文:中午,我再没有导游陪伴的时候独自漫步街头,在中央大道附近发现了一个很大的棚户区,区内很多茅棚里还有人居住(潘文国,1997:265)。

例6:本厂的一种次要但能赢利的产品是“电子狗”,其特点是装有吠声装置,能对接近的物体作出迅速的反映,发出吠声。

原译:A kind of secondary but profit making product of this factory is the “electronic dog”, whose special feature is having the barking mechanism that can make quick response to an object coming near and give out sounds of barking.

改译:A minor but profit-making product of this factory is the “electronic dog” featuring the barking mechanism, which makes barking sounds in quick response to an approaching object.(张传彪,2012:43)。

分析:原句的“装有吠声装置”和“发出吠声”之间是一种隐含的因果逻辑关系,可以说原文使用了因果律。同时,无论是原译还是改译都使用了英语的主从复合句,与原句的汉语单句不一致。在保留隐含因果律的同时,本句可考虑运用简约律来简化译文。

再译:A minor but profit-making product of this factory,the “electronic dog” featuring the barking mechanism, makes barking sounds in quick response to an appro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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