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清末的改良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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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末的改良与革命

摘要:近年来重新出现的肯定清末改良、否定辛亥革命的观点。本文从现代化的角度分析、评价清末改良,澄清理论误区,在新的视野上肯定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和彻底性。

关键词:改良;革命;现代化

近代的中国一直存在着中国应当走改良还是革命道路的争议,近年争论也非常激烈。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要对二十世纪中国进行反省”,头一个应该进行的“根本性的反省”,就是革命革糟了,因为“革命方式”有很多弊病,产生很多后遗症“, 包括它给社会带来的各种破坏”“, 老是革命,整个民族的生命能量就在革命中耗尽了”,“二十世纪革命确实带给中国人民很深的灾难”。因此应该走温和改良的道路,“如果在这条通道上持续走下去,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基本关系的改变,政治体制的变革迟早要提上议事日程,中国的现代化或许能以健康的状况向前发展。”[1]

本人对此种观点是不赞同的,因为本人觉得百年中国史其实是一个现代化史,从现代化的角度分析、评价中国的近代史。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实现现代化才是目的,革命和改良都是手段,问题在于,洋务、维新、新政等所有温和改良措施都不能最终使中国走

上现代化之路,它们至多只是通往近代化或现代化一个台阶,一个极其短暂的中继站,而最终的出路只能是革命,革命不仅有破坏,革命更有新生。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现代化。

一、清王朝进行改良的目的不是发展,不是现代化,因此使革命成为必然

改良是政府主导的变革,因此改良论者假设了这么一个前提,“我们应该承认,晚清政府未尝不想谋求中国的进步和发展,未尝不想使中国早日走完向现代化的转化”。“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或评价可能在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清政府的主导下缓慢进行,中国或许不会重蹈王朝更替的恶性循环规律。”

其实清王朝所有的改良都坚持了一个不可变易的原则,即“以中学为体,以西学为用”。这个“中学”的核心就是维护君主专制的“三纲五常”, 作为新政肇始的光绪二十六年初十日(1901年1 月29日)的变法诏书中对此很明确地定了调,“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2]而正是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思想和封建制度束缚了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才导致了人民的贫穷落后,因此任何真正走向现代化的变革都不可能不对传统思想和制度有所变革。而清王朝反其道而行之,显然不是为了现代化,而是为了维护其岌岌可危的专制统治。

清王朝的所有改革均非政府的主动行为,而是在外患、内忧交

并之下被迫开始的。师夷长技是为了学习洋人“船坚炮利”之“技”,“用”以保住封建专制之“体”。而宪政改革的动机源于出洋“考察政治”归国的五大臣密陈的立宪三大好处,即“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原因在于“今日时务之急,首在收拾民心⋯善于治民者莫如英。”也就是说之所以要学习英国的“朝廷政教”,是为了治民,而非民治。

既然清政府改良的目的不是现代化,当然也不会朝现代化方向努力,对任何现代化因素都要从维护封建统治的角度进行取舍,只取其形式以“治民”,而非取其实质实现“民治”。如1908年9月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正文“君上大权”有14条,附录“臣民权利和义务”只有9条,它规定:“大清皇帝拥有所有封建帝王的权力,和专制帝王没有多少不同。而臣民少少的几条权利,均“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于法律范围以内”进行,也和专制制度下的臣民没有多少区别。可见《钦定宪法大纲》违背了宪法的基本原理,仍是一个以根本形式的新瓶装了君主绝对权力旧酒的封建法律,足见靠这些非驴非马的“现代化因素”不能走向现代化。

二、没有好的经济和政治资本而改良的船坚炮利不是现代化,因此使革命成为必然

在辛亥革命前,满清政府进行了持续几十年的温和的改良,许多改革措施似乎卓有成效,出现了厂矿企业、轮船火车、电报电话、新式军队以及学会、学堂、报刊、商会、社团、政党、内阁和宪

法大纲等近代中国社会中新的现代化因素,使许多怀抱“改革兴国”之志的国人都认为中兴有望,改良论者因此给予很高的评价,如“洋务运动是中国第一次现代化运动”,经过洋务运动“几十年相对安定和平的发展,到19世纪80年代或再迟一些时候,中国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它虽然尚不能说已再次成为亚洲第一强国,但在世界范围内确实开始恢复作为一个大国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但这里走入了对现代化认识的误区,以为“世界大国的地位和作用”,物资丰富,国力提高就等于现代化,这是对生产力归根到底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原理简单化、绝对化、庸俗化的理解。实际上,所谓现代化至少应当包含产业的机械化、政治的民主化、社会的公开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的文化心态和思维方式的现代化等等。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完整的系统,生产力、生产关系、意识形态等等各个方面都共同对社会发展起着作用,特别是在中国前现代社会,政治秩序、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更是“高度交织在一起,甚至几乎成为一体”,在这一壁垒中,文化取向、政治制度具有连续性,统治者的合法性基础也具有连续性,形成不可能单方面突破的超稳定结构。所以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是“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生产力不仅包含了物质规定性的生产力(如手推磨) ,而且必然包含了社会生活其他方面内容的再生产能力(如制度、规范、文化、科技、教育等) ,因为离开了这些“其他方面”,生产就不可能存在,

从现代化的角度说,不仅物质生产要现代化,还要有社会组织的现代化,人的观念的现代化或者说人的现代化,人权保护的现代化等等。而仅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改良不可能达到现代化。

三、革命并不是少数人鼓吹和能决定的结果,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改良论者认为中国达不到民主的条件,甚至认为,宪政改革本身都太激进了,走进了误区“, 晚清统治者针对中国积贫积弱的状况,提出推行改革,循序渐进是当时对改革的一致认识,他们的基本思路有二,一必须变法,二必须缓变,然而随着新政初期的改革,社会思潮逐渐开始了由渐进向激进的转变,急功近利思潮开始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期望通过政治改革,尽快实现中国的独立富强, ⋯⋯宪政改革被作为一种政治改革方案提出,然而由于民主政治的建立前提是经济发展,教育普及。当时中国缺乏建立宪政的基础,晚清宪政改革不可避免的遭到失败”。[3]在他们看来,革命的发动和戏剧性的成功“完全是近代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革命志士鼓吹、争取的结果”,并非历史的必然,“结果播下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4]事实是,宪政改革本是为了“内乱可弭”,阻止已经越来越近的革命,开始也确实达到了这一目的,当1906年9月1日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各地纷纷成立了预备立宪会、政闻社等社团,它们的共同宗旨是拥护“预备立宪”,坚决反对革命。梁启超还发表了《开明专制论》,为预备立宪提供理论根据,并在《政闻社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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