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1936年间中国关税制度与外贸状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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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936年间中国关税制度与外贸状况的变化
作者:虞和平文章来源:《中国海关与中国近代社会:陈诗启教授九秩华诞祝寿文集》厦门大学2005年
版更新时间:2006年03月16日
从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到1936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此相应中国的对外贸易状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这一变化过程可以以1929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因为这一年既是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收回关税自主权,并开始加大经济建设力度的一年,也是西方世界开始爆发大规模经济危机的一年,使得中国对外贸易的制度条件和经济因素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贸易的总体状况来说,自中日甲午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对中国关税自主权的进一步侵夺,使中国的对外贸易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长,而且在条件上和性质上更加恶化。
但是从具体表现来说,随着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程度的变化、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改善、国际和国内经济状况的变动,中国的对外贸易状况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表现,并非处于不断而绝对恶化的状态。
对此,现有的研究虽已有所涉及,但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特别是在对外贸易的经济因素、进口和出口状况比较方面,更值得探讨。
本文着重从经济因素方面分析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状况的变化,对现有研究提出一些不同的和补充的意见。
一、1895-1928年进出口贸易态势的转变
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状况的变化与中国关税主权状况密切相关的。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列强就开始侵夺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1843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规定了中国改变税则须经各国同意的“协定关税”原则。
1853年列强又乘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夺取上海海关管理权,至1858年更迫使清政府将全国各海关的管理权交由外国税务司执掌。
与此同时,列强还强迫清政府不断降低海关进出口税率。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规定的税率,出口货为其价值的1.5-10.75%,进口货为4-13%,一般普通进口物品为5%,一些主要进口品的税率较之开关前的税率降低了58-79%。
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规定所有进出口货物一律“完纳值百抽五”的海关正税,“另按值百抽二点五的税率征收子口税”,其余各种内地税捐一概免征[1],使主要进口品的税率又较1843年的税率降低了13-65%。
[2]
甲午战争以后,列强对中国关税主权的侵夺又增加了新的内容。
一是对关税的控制权从海关扩大到常关,《辛丑条约》规定:为了保证偿付赔款,中国的“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即海关——作者)管理”。
二是把协定关税制度从进出口商品扩大到在华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1895年中日签订的《马关条约》规定:“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三是把减免税范围从进出口关税扩大到购买中国土货的内地稅,1896年中日签订的《通商行船条约》规定:“日本臣民在通商各口岸购买中国货物土产,非系禁运出外洋之物,运出口时,只完出口正税,所有内地税赋、钞课、厘金、杂派,一概豁免。
”四是攫取陆路贸易的特惠减税特权,1895年中法签订的有关条约规定:凡经中越边界通商口岸进出口之中国土货,“应照十分减四”征收出口税,免征复进口税;1896年中俄签订的有关条约又规定:凡经中俄合办铁路运输之进出口货物,其税额“较之税则所载之数,减三分之一交纳”。
[3]这些由日本、法国、俄国领头攫取的减免税特权,其他列强各国依据“最惠国”待遇而得以“一体均沾”。
这种协定关税制度,及其强迫清政府接受的税率标准,不仅严重侵害了中国的关税主权,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民族经济。
列强所取得的减免税特权,使洋商的税负大大低于华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的地
上表所列的年份,除了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北京政府最后一年进出口变动状况的1915、1916和1927年之外,其余均为进出口总值增加到新一个亿的年份。
从上表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有三种变化趋势是值得重视的。
第一,进出口总值的变化问题。
除少数年份之外,自1894年到1928年进出口总值是持续增长的,前后增幅为6.54倍,其中1900年之前增长速度较慢,1900年以后增长速度加快。
这一增长趋势可以从每5-6年进出口总值的增加幅度中得到反映:1894-1900年增加27.52%;1900-1905年增加了82.40%;1905-1911年增加了25.76%;1911-1916年增加17.60%(如果以1917年为下线,则增加了22.61%);1916-1921年增加了51.01%;1921-1928年增加了45.11%。
其中以1900-1905年、1916-1921年的两个5年间的增长幅度为大;前一个5年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东北的完全开放、交通业的发展,加之原有底数较小;后一个5年的较快增长则主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几年进口和出口的同时快速增加,并持续到1928年,使1921-1928年也成为增长速度较快的一个阶段。
第二,进口和出口增长状况的不同变化问题。
现有的研究几乎都认为进口增加较快,出口增加较慢,但从上表的统计来看,除1902、1905、1913、1920、1921年等少数年份之外,总体情况恰好相反,而且出口增长速度愈益快于进口增长速度。
1894-1928年间,进口值增加了6.38倍,而出口值增加了6.74倍,出口增长率高于进口增加率的5.64%;如果计算1900-1928年间的增长状况,那么进口值和出口值分别增长了4.67倍和5.24倍,出口增长率比进口增长率高12.21%,比前一种计算为高;如果再计算1913-1928年间的状况,那么进口值和出口值分别增长了1.10倍1.46倍,出口增长率比进口增长率高32.73%,又比前一种计算高出一大截。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到1921年间,以1919年为界,进口值先大减后大增,而出口值则是先大增后小减,各有千秋,属于特殊阶段,不可笼统论其增减和快慢。
从1924年起恢复正常,进口和出口同时增加,并再度出现出口增加明显快于进口增加的状态,1924-1928年间,进口值和出口值分别增加了0.17倍和0.28倍,出口增长率高于进口增长率的64.71%;1926-1928年间,进口值和出口值分别增加了0.06和0.15倍,出口增长率高于进口增长率的150%。
与此相应,出口值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呈现为有所提高的趋势,1894-1911年间,除1905年外,在40-45%之间浮动;1911-1928年间,除1921年外,都在41-50%之间浮动。
入超值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也呈现为下降的趋势,1894-1911年之间,在11-33%之间浮动;1911-1928年之间,则在10-21%之间浮动,最低数和最高数都大幅度降低,且有4个年度在5%以下。
当然,这种进出口值增减状况的变化,在其变化期中是有所起伏的,因而也就引出了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列强对华商品输出情况的变化问题。
对此,现有研究已有共识,即战时列强对华商品输出减少,使民族经济发展的环境有所改善;战后则大幅度增加,使民族经济发展的环境再度恶化。
从上表来看,这一变化不仅反映在进口值的减少方面,而且反映在出口值的增加,外国商品进口值和入超值占进出口总值比重的降低方面。
上表中的统计显示,战前进口值和入超值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有增有减;战时,这两个比重的变化,只有1914年从1913年的58.6%和17.1%增加到61.5%和23.0%;到1915年时就发生了逆转,这两个比重减至52.0%和4.1%,比1914年分别降低9.5和18.9个百分点,这种进口减少、出口增加的状态一直保持到1918年。
到1919年时,与1918年相比,进口值从55 489.3万海关两增至64 699.8万海关两,增幅达16.6%,但出口值也从48 588.3万海关两增63 080.9万海关两,增
资料来源:汇率资料取自China Maritime Customs, Decennial Reports, 1922-1931, 附录二;其他资料取自何廉:《二十余年来我国已编之物价指数》,《银行月报》,第7卷,第2号(1927年2月),第11-12页。
“白银对美元汇率”指1海关两兑换美元数;“平均”指英、美、法、徳、日5国物价指数的平均数。
除了白银汇率下降和国外物价高速上涨之外,进出口物品结构的变化也是影响中国外贸交易率上升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中国出口的物品以原料和饮食品为主,这种物品种类较少,更新缓慢,生产工艺比较简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其价格的上涨主要决定于供求关系而很少受技术含量的影响。
进口的物品则以工业产品为主,它们种类较多,更新较快,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特别是化工产品、交通工具、金属、机械等物品更为明显,其价格不仅同样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还与其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外贸物物交易率大幅上升之时,进出口物品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1913-1920年间,出口品方面,丝及丝织品、茶叶、皮及皮货、矿砂及金属、棉花等类物品有程度不同的减少,豆类及豆饼、籽仁及油、蛋及蛋制品、煤炭、棉纱及棉制品、其他杂货等有多少不等的增加;在进口品方面,棉纱、粮食、面粉、糖、其它杂货等类有所减少,棉制品、棉花、烟叶、纸、煤油、液体燃料、交通器材、化学染料及颜料、钢铁及其他金属品、机械等类物品有不同程度的增加,[8]特别是后6类物品的增加,对进口物价的上升影响较大,因为它们不仅难以替代、供不应求,而且技术含量较高,因而相对价格也较高。
当然,外贸物物交易率指数的上升,意味着中国出口品的购买力的降低,也可以说是外贸条件相对恶化的一种表现。
交易率较高的年份与交易率较低的年份相比,出口品所能换回的进口品数量下降,中国只有相应增加出口品数量才能换回与交易率较低年份相等数量的进口品。
如果单从外贸的角度来说,物物交易率的上升,表示了出口品竞争力的减弱和进出口平衡能力的下降,对中国外贸的直接利益是一种损害。
如果从刺激国内生产的角度来说,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前提下,通过降低本国货币汇率和出口品价格以扩大出口量,这是外贸竞争中一种常用的手段。
虽然当时中国货币汇率和出口品价格的相对低下,不是中国主动采取的一种外贸竞争策略,而是由进口物品相对价格的上升而自然造成的,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和依附性,但是它对国内生产发展的内在刺激性也是不可忽视的。
由物物交易率上升而带来的出口物量的增加,必然带来中国出口生产的扩大,就业率的增加和国民收入的提高,近代中国,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与此不无关系。
此外,这一时期进出口商品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变化。
在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比重逐渐增加,从1910年的17.6%,提高到1920年的28.5%,1930年略降为26.9%;消费资料比重则逐渐减少,相应从82.4%,降增至71.5%,1930年略升为73.1%,而且下降的几乎都是直接消费资料,消费品原料比重基本不变。
在出口商品中,作为工业原料和食品的农产品和手采矿产品比重从1910年的39.3%,下降到1920年的37.3%,1930年又上升为46.3%,而机采矿产品则相应从0.5%,上升到2.8%和3.4%;手工半成品相应从13.1%,下降到8.2%和3.5%;机制半成品则相应从11.9%,上升到12.3%和12.2%;手工制成品相应从28.3%,升降为31.2%和27.1%;机器制成品相应从6.8%,升降为8.3%和7.4%。
更值得注意的是,自19世纪末以来,出口棉花进口棉布这一典型的殖民地贸易格局开始发生颠倒,出口棉花由1910年的75.4万公担,减为1920的22.8万公担,1930年又增加为49.9万公担;进口棉花相应由12.5万公担,增为101.8万公担而开始由出超转变为入超,209.0万公担而创历史最高。
棉纱进口由1910年的138.0万公担,减为1920
[3]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006、616、664、622、674页。
[4]参见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4)》,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3页的有关文字和表格。
[5][美]威罗贝:《外人在华特权和利益》,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81页。
[6]南开经济研究所:《南开指数年刊》1936年,第39-40页。
[7]1890-1893年的白银汇率指数参见China Maritime Customs, Decennial Reports, 1922-1931, 附录二;物价指数参见何廉:《二十余年来我国已编之物价指数》,《银行月报》,第7卷,第2号(1927年2月),第11-12页。
[8]参见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第41、43-44页。
[9]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72-73、81页。
[10]《工商半月刊》第3卷第1号、第2号。
[11]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25页。
[12]China Maritime Customs, Decennial Reports, 1922-1931, 第1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