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育龄女性生育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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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发展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育龄女性生育问题探析

姚懿轩,王百玲

(甘肃农业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

[摘要]为了我国人口可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全面二孩政策,然而我国农村育龄女性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响应度不高。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经济条件及人力成本、自身与胎儿健康、就业与自身发展、生育保险制度等几个方面存在顾虑,据

此应该推出相应的具体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农村育龄女性;生育问题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1 研究背景

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人口形势向老龄化发展、子女赡养家庭负担过重、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劳动力不足、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等社会经济问题。为了使我国人口健康均衡地发展,国家不断调整人口政策。2015 年 10月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指出: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落实下去,积极全面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全面推行并实施二孩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于 2015 年 12 月得到审议,次年年初正式实施。依照国家卫计委预测,“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每年所增加的出生人口可能都不会低于300万,截止到 2050 年,增加劳动力会在3000万人上下,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然而,在“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之后,生育率有小幅度的上升,但是总体生育率并未达到理想预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是2000年以来的生育高峰,出生人口为1786万,比2015年多出生191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较2016年减少63万人。可见,人们的生育行为并不完全受政策调整的影响,对此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在中国人口中农村人口占较大比例,而农村育龄女性作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之一,是生育行为中尤为重要的因素。那么在农村育龄女性生育行为中存在何种问题?该如何让农村育龄女性积极响应“全面二孩”政策?这分别是本文思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育龄女性生育中存在 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农村育龄女性的“多子多福”、“多生多育”等传统生育观念逐渐转变。虽然有二孩政策的出台,但实际的生育行为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其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家庭经济状况及照看二孩的时间与精力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农村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人们对养育孩子的物质基础也越来越看重。据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开始从重视子女的“量”转变到“质”上来,逐步注重孩子的教育和培养。那么,再生育一个孩子,从分娩到养育再到孩子的教育等一系列额外的支出,都会给农村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同时,生育二孩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的人力成本更高。如果生育二胎,不仅会加重农村育龄女性照看家庭的负担,也会减少个人时间,使得她们无暇顾及自己的兴趣爱好,会降低生活的幸福感。由此看,这些经济、时间及人力成本应该是影响生育行为的首要问题。

2.2 女性自身和胎儿健康状况的问题

女性生育会给自身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高龄产妇在妊娠期间出现并发症的比例相对较高,同时生育出不健康孩子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这些都是现实中的育龄期妇女更为重视的问题。从时间节点来看,2016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育龄女性中的相当部分已经属于孕产的高龄期人群;这部分人群在选择生育时必然要考虑从受孕到分娩的各种风险,同时还要做好各种并发症对自身或胎儿健康带来的可能后果的思想准备,以及做好如何面对高龄孕产妇常见的自然流产或停止发育等多发症的物质和人力准备。此外,有相当一部分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农村育龄女性已经做了节育手术,在备孕前就必须再去医院做手术,会对身体造成一定影响,这也成为女性选择再生的阻碍因素。

2.3 就业与自身发展问题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农村育龄女性也走向了职场,但如果生育二胎,她们会遇到工作与家庭之间难以兼顾的问题。因为女性从怀孕到分娩再到哺育的这段时间内,无论是职场竞争力还是女性的生理状况,都处在一个天然的弱势状态,等到生完孩子重回职场,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工作优势。这对有着稳定工作,并且事业在上升期的女性来说,会是一个两难选择。事实上,劳动力市场对孕产期女性存在普遍的就业歧视。自“二孩”

[收稿日期]2018-12-18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编号18SH1139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姚懿轩(1994—),女,甘肃兰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

[通讯作者]王百玲(1971—),女,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姚懿轩,等: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育龄女性生育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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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发展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3期(总第455期)

政策全面开放以来,一些用人单位在女性应聘时会把是否生育二胎这一因素考虑在内,一些用人单位则用各种理由辞退已怀二胎的女性。另外,由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现今大部分农村女性对自身的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有一定的需求,认为生育二孩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规划或自我发展。由此,这些方面的顾虑也成为生育二孩的阻碍因素。

2.4 农村生育保险制度及托育服务不完善

农村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农村的生育妇女因妊娠和分娩而丧失劳动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育医疗服务和生育津贴的权利,以保障生育妇女和婴儿的基本生活,对农村妇女的生育风险进行保障,促进其劳动力恢复的一种社会保险。农村生育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村,家庭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农村育龄女性更需要生育保险来提高她们生育意愿。而现实中的农村和城镇的生育保险制度不统一,部分农村育龄女性享受不到生育保险,与城市女性的权益保护不平等,这同样影响着农村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对孩子托育问题的担忧也成为农村育龄女性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因素之一。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托育服务管理不够规范,或者缺乏专业的托育机构。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对农村孕产的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乡镇和县级卫生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加强对农村高龄产妇的监测管理,定期随访,全程跟踪孕产情况,督促专科体检,提早预防,减少农村高龄产妇的并发症。提高农村育龄女性的安全意识和孕产育儿知识,有效降低产妇胎儿死亡率,促进优生优育。另外,要加强农村育龄女性健康知识宣传,大力推进婚前检查、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妇科体检等一系列健康生产的医疗措施,为农村女性生育提供医疗技术安全保障。

3.2 对二孩生育进行补贴,降低生育成本

要提高农村育龄女性生二胎的积极性,就要从政策激励出发,降低农村育龄女性的生育成本。对于生二胎的家庭,可以按当地情况适度的补贴,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助,如报销相应的检查费用、生育费用等。对于在外务工的农村育龄女性,可以通过指定的医疗机构生孩子,将生育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包括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医药费等。要完善农村育龄女性跨地域生产报销的制度,解决异地报销困难的问题,以此激发农村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

3.3 妥善解决农村育龄女性的就业问题

要维护农村育龄女性劳动者权益,落实农村育龄女性生育期的就业保障制度。可采取可行性措施消除劳动市场对农村育龄女性的歧视,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如完善法律规范,把界限模糊且实际操作困难的女性劳动权益法律规定加以细化,使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更具体、更明确、更有操作性。还可针对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建立相关机构,让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惩罚力度。同时,要大力宣传、支持女性就业,呼吁社会和家庭给女性在工作和育儿上提供更多理解、支持和帮助,给予正确引导,避免女性孤军奋战。

3.4 完善农村生育保险制度

据查,农村生育保险覆盖率不高,使得大多数农村育龄女性得不到生育保险的保护。因此,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农村育龄女性享受权利。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比如,保险机构可对选定的医疗机构做定期检查,如出现医疗机构收费不合理、标准不统一等,即刻做出调整。同时,要促进男女同工同酬,男女享有相同的长产假,避免女性职场歧视,确实保障农村女性的生育权利。建立和完善农村生育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强化农村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也是使其积极响应 “全面二孩”政策的有力保障。

3.5 加强农村的托育服务

鼓励农村积极建立托育机构,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监管,保障托育服务质量。要加强完善农村幼儿园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幼儿的健康成长。完善师资配置,提高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以优惠政策鼓励当地教师回乡参与教学工作,既保障教育资源的供应,又能把人才留住,有利于当地的发展。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建议加大投资,配置专门的接送上下学车辆,保障幼儿按时安全上下学,免除家长亲自接送的麻烦,以保障女性的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农村当地需求适当推行三岁以下的托儿服务,让农村就业女性无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 李宝芳.“全面两孩”政策下女性就业与生育平衡的困境与对策[J].

未来与发展,2017,41(03):33-36.

[2] 贾晓旭.唯物史观视域下的中国女性生育观研究[D].长春:吉林大

学,2017.

[3] 李颖. 论我国农村生育保险制度的构建[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2014.

[4] 李宁卉.全面二孩政策下妇女生育保障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

会,2018(13):144-145.

[5] 方大春,裴梦迪.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

CGSS2015数据的经验研究[J].调研世界,2018(09):9-13. [6] 张莎莎.生育政策变化对女性权利的冲突与消解[J].法制博览,

2018(13):98-99.

[7] 金辉.“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普惠型儿童福利发展路径研究[D].

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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