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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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

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电能计量资产:电能计量资产包括电能计量器具(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公变终端、专变终端)、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周转箱、计量箱柜、失压计时仪、封钳/印、采集终端用通信卡、编程器)等。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省公司

(一)营销部

1.负责审批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等年度需求计划。

2.组织编制全省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等年度需求计划。

3.负责审核全省电能计量设备招标计划和招标需求。

(二)物资部

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

负责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

(四)省计量中心

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各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审核编制全省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开展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订货、到货验收和检定工作,及本级库房管理和配送工作。

4.负责本中心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购置、建档、使用、维护及报废。

第七条地市电业局

(一)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所属县公司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配送需求申报及配送工作。

4.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本单位除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外电能计量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和运行维护。

6.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的报废处理。

7.负责本单位计量库房管理。监督下级库房管理。

(二)物资供应公司

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省公司上报本单位招标采购需求或组织开展本单位招标工作。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

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淘汰、丢失及报废的处置管理。

第八条县公司

(一)客户服务中心

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配送需求申报及配送工作。

4.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本单位除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外电能计量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和运行维护。

6.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的报废处理。

7.负责本单位计量库房管理,监督下级库房管理。

(二)发展建设部

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省公司上报本单位招标采购需求或组织开展本单位招标工作。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

1.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淘汰、丢失及报废的处置管理。

第三章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第九条本办法依据的流程

(一)电能计量设备需求计划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1);

(二)电能计量设备选购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2);

(三)电能计量设备供货前全性能试验管理流程(见附录1

图3);

(四)电能计量设备验收管理流程(省集约检定设备)(见附录1图4.1);

(五)电能计量设备验收管理流程(非省集约检定设备)(见附录1图4.2)

(六)电能计量设备入库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5);

(七)电能计量设备出库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6);

(八)电能计量设备库房盘点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7);

(九)电能计量设备库存预警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8);

(十)电能计量设备配送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9);

(十一)电能计量设备淘汰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10);

(十二)电能计量设备丢失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11);

(十三)电能计量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见附录1图12)。

第十条需求计划

(一)各单位计量部门根据本年度的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下年度的新增、改造及周期轮换需求,编制年度需求计划。(见附录2表格样式表1电能计量年度需求计划表)。

(二)地市电业局营销部审核所属县公司上报的年度需求计划,汇总本地区年度需求计划。

(三)省计量中心审核各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

(四)省计量中心及地市电业局营销部将审核过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省公司营销部。

(五)省公司营销部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全省年度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选购管理

(一)制定招标采购需求

1.省计量中心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及本单位其他电能计量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需求。

2.地市电业局、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生产需要,编制除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外的电能计量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需求,报本单位营销部门审批。

(二)招标需求申报

1.集中检定的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等由各单位计量部门制定本单位的电能计量设备招标采购需求并逐级审批上报至省计量中心,由省计量中心审核、汇总招标采购需求并上报至省公司营销部。省公司营销部审批全省招标采购需求,报省公司物资部。省公司物资部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2.非集中检定的设备如电能计量检测设备、计量箱等由各单位计量部门制定本单位的电能计量设备招标采购需求并逐级审批汇总上报至省公司营销部。省公司营销部审批全省招标采购需求,报省公司物资部门。省公司物资部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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