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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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突发性森林病虫害疫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除治的范围
1、疫情等级
Ⅰ级: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突发性外来森林病虫害疫情。
Ⅱ级: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国内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疫情。
Ⅲ级:危害严重的本土森林病虫害疫情。
Ⅳ级:莱西市与周边县、市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
Ⅴ级:其它需要及时控制、除治的森林病虫害疫情。
2、本应急除治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莱西的Ⅲ级以上森林病虫害疫情。
二、.应急除治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
1、设立市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除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有农工办、林业、农业、城建、计划、财政、宣传、财办、公安、交通、工商、环保、城管、卫生、铁路、气象、部队等部门负责人、疫情发生镇(街道)
镇长(主任)担任。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市林业局,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事宜,对各职能小组进行协调,与一线除治指挥部建立起有效的通信联系,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上报疫情情况,同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联系调动疫情除治队伍。
2、专家鉴定组:疫情发生后,应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对新发现的疫情种类、发生面积、危害状况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并在24小时内上报指挥部。
3、疫情除治组: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农工办、城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火车站、镇(街道),组织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专业队,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具体负责森林病虫害疫情扑灭和除治方案的实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疫情发展状况。
4、经费物资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财办和疫情发生地政府,协调疫情除治物资的快速运输,组织供应疫情除治物资和人员的食品、饮用水。
5、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防治现场药物中毒、意外伤害的紧急救护工作。
6、天气预报组:由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疫情发生地的天气预报情况及分析,视情确定近期除治措施、施药方法。
7、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决策,统一对外宣传,确保宣传口径的一致性。
8、疫情调查组: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城建局和疫情发生地的政府,负责对疫情传播途径、发生原因和疫情损
失进行调查。
(二)、职责
1、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应对工作;
(2)收集分析国内外和相关部门报送的全市森林病虫害疫情的相关信息,特别重大、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预警信息,上报市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指挥部,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警情;
(3)定期组织修订莱西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预案;
(4)组织协调有关应对森林病虫害疫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疫情发生地政府职责
市政府负责落实地方防治经费及疫情应急除治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发生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时,负责发布动员令,组织实施应急除治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灭杀疫情,保证控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政府(街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重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督查辖区内各单位(企业)重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预测
1、建立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联系报告制度,规范疫情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森林病虫害疫情普查、除治状况。
2、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区、本部门各种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国内外已发生、可能对本市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森林病虫害疫情,及时上报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除治办公室,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预测将有较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发生时,市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应密切注视疫情的发展态势,并根据疫情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并将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
(二)预警
1、市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职责分工,按照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市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发生某种森林病虫害疫情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上报市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并根据专项预案,迅速通知预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疫情的发生或疫情的进一步扩大。
3、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根据突发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现状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较大(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4个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测将要突发较大本土森林病虫害疫情,疫情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测将要突发重大本土森林病虫害疫情,疫情已发生,有扩大发展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测将要突发国内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疫情,疫情已经发生,正在逐步扩大,严重危害森林资源。
●红色等级(Ⅰ级):预测将要突发外来森林病虫害疫情,疫情已经发生,正在不断蔓延、扩散、危害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2)预警的发布。较大或较重级别的预警,由市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严重或特别严重级别的森林病虫害疫情的预警信息发布,须报请市主要领导批准,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四、应急除治队伍及培训
1、应急除治队伍。应急除治队伍共分3个部分,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专业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群众除治队伍,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各应急除治队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第一部分,由市森保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森林资源管护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