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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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人:2023-12-11•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与措施•调解范围与对象目录•工作要求•工作成效与展望01工作目标01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2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03加强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02030401确定调解案件的范围和对象,明确调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立科学合理的调解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加强调解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02工作任务与措施详细描述1. 设立调解组织: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负责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3. 设立调解员名册: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名册,为调解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2. 建立调解制度:制定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明确调解的原则、程序和效力。
总结词:建立完善的调解工作机制是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的基础。
1. 发布宣传材料:制作和发布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介绍调解工作的意义、程序和优势。
详细描述总结词:加强调解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2.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调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成功案例。
3. 举办公开活动:组织举办公开调解活动,邀请公众参观和体验,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
3. 培训方式: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讲座、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使培训更加生动、实用。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心理学知识等,以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
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调解工作的需要和调解员的实际状况,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
总结词:开展系统的调解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详细描述开展调解培训活动总结词:实施严格的调解工作考核,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2beacef6294dd88d0d26b74.png)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调解优势,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街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化的原则。
建立健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为中枢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成员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工作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下降”、“三个提高”、“三个防止”(民转刑案件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和越级上访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提高;防止恶性事件发生,防止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防止赴京、赴省、赴市上访案件发生)的工作目标,为我街的平安建设、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整合行政调解工作资源,以人民调解手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实现以调促和。
充分发挥信访、司法、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劳动与社会保障、农业、卫生、城建、环保、工商、税务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两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每个成员单位需设立一名固定的工作联络员,县、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受理的案件,原则上根据受理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和区域管辖,可以《矛盾纠纷移交单》的形式分流指派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织进行调解。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对调解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检查督办,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履行期限结满后进行跟踪回访。
对成员单位调解的纠纷案件成功与否都要以《矛盾纠纷报告函》的形式提交到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末调解成功的案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通过召开联系会议集体讨论解决,确需联合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处。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046c81a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c8.png)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是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基础。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安排专人负责调解工作,调解员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仲裁员等专业人士担任。
调解机制的建立应当注重调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员是调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是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的关键。
应当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可以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法院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审查通过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四、推动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等相互衔接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需要推动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衔接。
仲裁、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与调解具有相似的优势,推动调解与这些方式的衔接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法院应当加强与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五、加强调解与诉讼的协调配合加强调解与诉讼的协调配合可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法院应当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同时,法院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促进调解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调解工作也应当逐步实现信息化。
法院应当建立信息化调解平台,实现调解工作的在线办理和信息共享。
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提交调解申请、上传证据材料、参加在线调解等操作,方便快捷地解决纠纷。
同时,信息化调解平台可以提高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当事人的信任感。
七、完善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是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重要保障。
诉讼调解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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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实施方案模板一、调解目的本调解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调解解决诉讼纠纷,达成双方和解协议,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提高调解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解程序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可自愿向法院申请调解,也可由法院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申请调解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纠纷情况、调解请求和调解意愿。
2. 调解受理法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将安排专业调解员进行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参加调解。
调解受理时,调解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程序和调解规则,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3. 调解协议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并提交法院备案。
调解协议一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4. 调解不成如果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调解员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法院将依法继续审理案件。
三、调解原则1. 自愿原则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员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也不得干涉当事人的调解意愿。
2. 公正中立原则调解员应当保持公正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
3. 保密原则调解员应当严格保守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的信息。
4. 合法合规原则调解员应当依法进行调解,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超越调解权限范围进行调解。
四、调解效果调解协议一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五、调解员要求1. 专业素质调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调解技巧进行调解。
2. 中立公正调解员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
3. 保密意识调解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遵从调解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解,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调解费用调解费用由当事人双方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调解费用。
诉前调解改革实施方案
![诉前调解改革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9148035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00.png)
诉前调解改革实施方案诉前调解实施方案诉前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由第三方中立人帮助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
它的目的是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纠纷,减轻法院工作压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构对诉前调解进行了一系列,以推动司法体制,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下面是诉前调解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建立诉前调解机构为了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必须建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
这个机构可以是法院的一个独立部门,也可以是法院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设立的一个机构。
该机构应该由经验丰富的法官、熟悉调解技巧的专职调解员和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
他们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有效。
二、推广诉前调解制度为了使更多的纠纷当事人知道并使用诉前调解,司法机构应积极推广诉前调解制度。
他们可以通过宣传、培训和政策倡导等方式,向公众普及诉前调解的利益和机制。
此外,司法机构还可以与社区组织、律师协会等机构合作,提供诉前调解服务,以帮助纠纷当事人解决争议。
三、加强诉前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诉前调解员是诉前调解工作的核心力量。
为了提高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果,司法机构应该加强对诉前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沟通技巧等方面。
培训可以由司法机构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此外,司法机构应建立起对诉前调解员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四、完善诉前调解程序和机制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程序和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诉前调解的公正和效果,司法机构应完善诉前调解程序和机制。
程序应包括调解请求的受理、双方当事人的出庭、调解过程的记录等环节。
机制方面,可以建立起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方便调解员和法院进行信息交流和案件记录。
五、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总的来说,诉前调解对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非常重要。
通过建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推广诉前调解制度,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诉前调解程序和机制,以及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可以有效地促使纠纷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争议,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法院大调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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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调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大调解在解决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院大调解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
法院大调解的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和解,维护社会稳定。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倡导和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纠纷登记,当事人将纠纷案件提交至法院后,法院应当及时登记并安排调解员进行初步了解和沟通。
2. 调解准备,调解员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参与调解后,进行调解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了解案情、制定调解方案等。
3. 调解进行,在调解开始前,调解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介绍调解程序和调解规则,明确调解的目的和原则。
然后,调解员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协议确认,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调解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宣读协议内容,确认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签署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 协议执行,法院应当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并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对于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法院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法院大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和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法律性和效果性。
2. 培养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能。
3.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法院大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4. 完善法律法规,为法院大调解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五、总结。
法院大调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推动法院大调解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法院专项调解方案范文
![法院专项调解方案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a7cfc71c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7b.png)
一、方案背景为贯彻落实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法院调解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我院决定设立专项调解室,针对涉铁路、公交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制定以下专项调解方案。
二、调解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便民高效原则:简化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3. 合作共赢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4. 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形成调解与审判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良性互动。
三、调解范围1. 涉铁路、公交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
2.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调解的其他案件。
四、调解流程1. 立案审查: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立案庭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入调解程序。
2. 分案调解: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意愿,将案件分配至专项调解室。
3. 调解准备:调解员了解案件情况,与当事人沟通,确定调解方案。
4. 调解实施: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5. 调解协议制作:调解达成一致后,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6. 协议生效:调解协议生效后,人民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五、调解措施1. 优化调解环境:设立专门的调解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
2.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调解技巧的法官担任调解员,提高调解水平。
3. 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
4. 强化调解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调解工作,提高当事人对调解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5. 落实调解费用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调解费用。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调解工作。
2. 完善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激发法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
3. 强化监督指导: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法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文秘文书
![法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文秘文书](https://img.taocdn.com/s3/m/4ca705ef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ec.png)
法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文秘文书一、前言人民调解是一种有效的社会调解方式,既能化解矛盾,又能减轻司法负担,是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的一项工作。
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法院应当积极实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定实施方案,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旨在探讨法院如何制定和实施人民调解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二、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必要性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级法院应当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是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必要步骤,它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可以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调解工作有明确的指示和目标,以此指导工作的开展,促进工作的有效性。
2.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方案可以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方向,将工作重点放在关键领域和优先领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明确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可以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4.明确工作标准实施方案可以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标准,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和方式,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
5.加强工作监督实施方案可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工作目标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方向。
2.工作重点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领域,重点关注社会矛盾与纠纷,规避大量的民事、经济案件,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
3.工作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采取多样化的手段,包括建立科学的案件评估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调解员队伍、开展法律教育、建立调解员评估机制等。
4.工作标准规范和规则化工作流程和方式,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评估,加强调解技能和服务意识提升、加强案件处理效率,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5.工作监督实施方案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7b0b465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87.png)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明司〔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调解正文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司〔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局:现将《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司法局2018年7月5日三明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任务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律师调解工作机构,规范律师调解工作流程,形成覆盖全市、高效、规范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为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调解。
律师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平等自愿。
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程序的选择权,保障其诉讼权利。
——坚持调解中立。
律师调解应当保持中立,不得有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言行,维护调解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
——坚持调解保密。
除当事人一致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调解事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等一律不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法官诉前调解实施方案
![法官诉前调解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51b0679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67.png)
法官诉前调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法官诉前调解是指在起诉前,由法院组织进行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旨在通过调解达成当事人和解协议,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法官诉前调解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和推动法官诉前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促进纠纷及时解决。
通过法官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2. 提高司法公正性。
通过法官的中立调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
3.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实施步骤。
1. 纠纷登记。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后,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诉前调解,鼓励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
同时,法院应当将纠纷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安排专门的法官进行调解。
2. 调解程序。
法官应当在受理纠纷登记后,及时约谈当事人,了解纠纷情况,明确当事人诉求,分析纠纷性质,确定调解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应当保持中立,引导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3. 协议达成。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法官应当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同时,法官应当告知当事人协议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履行协议义务。
四、实施要求。
1. 法官应当具备专业的调解能力和中立的司法精神,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诉前调解机制,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提供必要的调解设施和条件。
3. 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五、实施效果。
1. 促进纠纷及时解决,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2. 提高司法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
3.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
六、总结。
法官诉前调解实施方案的制定,是法院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纠纷及时解决,提高司法公正性,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 司法 诉前调解工作 方案
![法院 司法 诉前调解工作 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9f8c022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6d.png)
法院司法诉前调解工作方案法院司法诉前调解工作方案一、引言司法诉前调解工作是指在诉讼程序之前,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旨在规范法院司法诉前调解工作流程,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1. 减少诉讼案件数量:通过调解,尽量避免争议升级为诉讼,减轻法院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2. 维护当事人权益:在调解过程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寻求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3. 推广调解文化: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调解,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三、工作流程1. 受理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后,由法院受理,并告知双方调解的相关流程和法律效果。
2. 调查调解:法院调查案件事实,了解双方意见和诉求,通过调解员与双方进行沟通,寻求争议解决的可能方案。
3. 协议达成:双方在调解员的协助下,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
4. 协议履行:双方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调解终结:调解成功或调解无效,法院根据情况作出调解终结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继续诉讼的权利。
四、工作机制1. 调解员培训:法院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其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调解资源整合:法院与相关社会机构合作,整合调解资源,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3. 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律师、社区组织、仲裁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多元化的解决争议机制。
4. 审查把关机制:法院建立调解案件的审查机制,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调解权力。
五、工作保障1. 法律宣传教育:法院加大对公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争议的能力,增加调解的接受度。
2. 信息化建设:法院建立健全调解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调解服务,方便当事人提交申请和查询调解进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7b42199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a.png)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市司法局:现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2020年3月20日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我省于2019年在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锦州、营口6市,就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试点工作经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
现就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总目标,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的基本原则,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模式本方案所指的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
但不包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担任一方代理人开展的调解工作。
(一)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律师调解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或者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fede2fdfde80d4d8d05a4f6e.png)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洪洞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高院“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总体安排和市中院三大重点工作、五项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执法办案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本院深入推进司法调解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慧为组长,立案庭庭长张晓萍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司法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调解中心,其职能职责是:领导全院司法调解工作,联络、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组织、制定司法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通报调解成果,并对调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调解技巧和经验交流等。
二、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司法观念,树立“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调解是最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的审判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委、院、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健全大调解体系,完善调解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司法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和执行和解等方式,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工作目标通过司法调解专项工作,使我院的调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的排名中勇争第一。
立案调解率达到20%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力争达到85%以上,人民法庭调撤率达到90%以上;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50%以上;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4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刑事自诉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达到90%以上;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60%以上。
四、工作措施在司法调解中,要讲究调解艺术,增强调解技能,既要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撤率,又要有效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保证调解工作的规范性。
法院专项调解方案范文模板
![法院专项调解方案范文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9475a7e7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43.png)
一、方案背景为充分发挥法院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调解方案。
二、调解目标1. 提高调解成功率,降低诉讼成本;2. 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3. 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调解范围1. 适用于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纠纷;2. 适用于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案件;3. 适用于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调解的案件。
四、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自愿、合法、高效原则;3. 和解、调解相结合原则;4.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五、调解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书,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
2. 确定调解员: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及当事人意愿,由法院指定或当事人选定合适的调解员。
3. 调解准备: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资料,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4. 调解实施:调解员依法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表达诉求,协商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
5. 协议履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法院依法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当事人履行义务。
六、调解保障措施1.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2. 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提高调解效率;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调解合力;4. 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5. 建立调解工作档案,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实施期限本专项调解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八、附则1. 本方案由法院负责解释;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c9c604e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fd.png)
关于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诉讼与调解是解决纠纷和争议的两种常见方式。
诉讼是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的,其特点是程序繁杂、时间长、成本高、结果不确定等;而调解是一种相对简单、快捷、灵活且双方自愿的解决方式。
因此,加强诉讼与调解的对接工作,可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促进诉讼与调解两种方式的有机结合,实现纠纷解决效率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公正合理。
2.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快速、高效。
三、主要措施1.提高诉调对接的意识: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向法官、律师、公民等广泛宣传诉调对接工作,并加强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调解的认知和接受度。
2.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诉调对接工作,制定相关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加强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建立法律援助与调解的协调机制,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并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4.推行两阶段程序:将诉讼程序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第一阶段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立即生效;如果调解失败,再转入第二阶段的诉讼程序。
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调解的效果。
5.建立调解员库:建立专业的调解员库,包括法官、律师、专业人员等,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6.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将法院和调解机构的信息进行共享,方便双方随时了解对方的工作进展和结果,避免重复劳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7.加强评估和监督: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实施效果评估1.案件解决效率提高: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可以大大提高案件的解决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
2.当事人满意度提升: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因为调解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多元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关于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的实施方案
![关于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的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fc090fb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67.png)
关于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的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自身优势,探索基层人民法庭“调执结合”新模式,保证调解案件高效执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人民法庭参与执行案件办理是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建立人民法庭直接执行部分案件工作机制,深入践行执源治理工作,将执行权配置到与群众交往最密切、最频繁的人民法庭,赋予人民法庭司法职能完整性,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对辖区地域、民风社情、人情熟悉这一优势,有利于激发基层潜力,深化基层治理,实现审理、执行无缝衔接,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高质量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类型一审由人民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
三、主要措施(一)督促现场履行。
人民法庭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阶段,应当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审判阶段直接履行,无法或者不能履行的,积极引导当事人明确履行期限、方式或者进行分期履行。
(二)加强执前督促。
人民法庭应通过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在判决书和调解书中嵌入原告的账户、在文书后附加执行风险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减少后续执行纠纷。
(三)用好强制措施。
人民法庭应当用好统查、调查、督促、惩戒、威慑等手段为主,积极使用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善意文明的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四)加强实地调查。
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对辖区“人熟、地熟、物熟”的优势,利用实地走访、入户执行、电话督促、基层网格员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加强执行措施,推动执行案件进度。
(五)加强案件管理。
人民法庭直接办理的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部门管理,按照执行工作要求办理立案、查控、处置和结案手续,依法使用执行办案系统。
民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民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4675c15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02.png)
民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的数量逐渐增多,传统的司法解决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民事调解作为一种快速、便捷、低成本的解决方式,逐渐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认可。
为了更好地推动民事调解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 提高民事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纠纷当事人和解;2.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3. 完善调解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推动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民事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民事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通过宣传故事、案例,展示民事调解的成果和优势,吸引更多纠纷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
2. 健全调解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建立健全的调解机构,配备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提供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
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的调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3. 加强协调合作,提高调解效率。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起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
建立起民事调解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实现调解与司法的有机结合,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
4. 完善调解制度,提高调解公信力。
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明确调解程序和调解规则,保障调解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加强对调解结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调解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建立调解评价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调解工作的机制和方法。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民事调解工作提供政策保障;2. 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3. 建立健全的调解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调解工作的规范和透明;4. 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保障调解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五、总结。
民事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0cb7e2df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7.png)
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摘要】: 本文针对中国法院系统中日益重要的司法调解工作加强管理、提升效率,制定并实施了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组织各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推广司法调解机制,以及完善调解程序、建设调解员团队等一系列综合有效的措施,旨在提高调解质量、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 司法调解;法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调解员;程序改进;司法保障一、背景司法调解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以调解员为主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是实现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方式之一,其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与良好的社会效益。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调解已经成为法院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民事、商事、劳动等纠纷解决中。
然而,司法调解工作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调解过程繁琐、效率低下、调解员素质不高以及缺乏一些有效的监管与评估机制,不能充分满足当事人的需求,需要法院通过不断提升司法调解工作的水平,加强调解机制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的司法诉求。
二、目的为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管理,提高调解质量、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内容(一)完善调解程序1.明确调解对象和调解范围,规定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权利义务。
2.通过完善调解流程,重视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的存档、备案和评估工作,保障司法保密和安全.3.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调解员工作,并对调解纠纷案件提供评估报告,以帮助各级法院评估司法调解工作。
4.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促进促进矛盾协调化,防止纠纷恶化,品质化解纷。
(二)培养调解员1.选拔、培训和评估各级调解员,建设专业化的调解员团队。
2.设置适当的调解员招募、考核机制,制定优惠的激励计划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高素质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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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高院“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总体安排和市中院三大重点工作、五项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执法办案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本院深入推进司法调解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慧为组长,立案庭庭长张晓萍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司法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调解中心,其职能职责是:领导全院司法调解工作,联络、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组织、制定司法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通报调解成果,并对调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调解技巧和经验交流等。
二、指导思想
切实转变司法观念,树立“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调解是最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的审判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委、院、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健全大调解体系,完善调解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司法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和执行和
解等方式,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司法调解专项工作,使我院的调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的排名中勇争第一。
立案调解率达到20%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力争达到85%以上,人民法庭调撤率达到90%以上;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50%以上;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4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刑事自诉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达到90%以上;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60%以上。
四、工作措施
在司法调解中,要讲究调解艺术,增强调解技能,既要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撤率,又要有效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保证调解工作的规范性。
重点推动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同时,拓展司法调解工作范围,由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延伸,由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向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和解延伸,从案件审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
建立完善法院与职能部门在调解、仲裁、执行等工作环节中的联动机制。
重点强化劝导分流、诉前调解等职能,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工作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一)抓好立案调解,提供和平解决纠纷的平台。
在立案时,大调解中心与立案庭紧密联系,2012年力争将院机关的立案调解率达到10%以上,同时,各派出法庭的立案调解率也应达到10%
以上。
2013年立案调解率达15%以上,2014年立案调解率达20%以上,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转到业务庭进行审理。
(二)抓好庭前、庭中及庭后调解。
坚持三个必调、一个答疑:即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必调,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开庭时必调,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宣判前必调,给当事人最后和解的机会;宣判后答疑,教育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
一是在庭中调解时,本着“模糊”原则,淡化责任划分,找准双方利益契合点、共赢点,适时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在判前调解时,本着“法理”原则,及时、全面归纳争议的焦点,避免当事人在案外因素上的无谓的争执,使当事人在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下进行调解。
三是宣判后,本着“和谐”原则,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和说法释理,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促成当事人互作让步,缓解执行的压力。
(三)抓好执行和解,提高执行和解率。
一是坚持执行案件以和解为主的原则。
认真分析每一件执行案件的特点、被执行人未履行的原因及其履行能力,注重在情、理、法上下功夫,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心理,根据法律规定适时提出和解方案,促使双方和解。
二是加强与银行、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掌握主动权。
三是大胆运用搜查、拘留、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移送司法机关侦查等有效手段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用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来警示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促成执行和
解。
四是加强和申请人的沟通,随时告知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引导申请人理性诉求,取得申请人理解,创造和解的心理条件。
(四)整合调解资源,发挥司法调解工作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与沟通,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实现调解工作的整体联动,构建无缝化、网络化、社会化的调解体系。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与行政调解的沟通协调,设立联络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调解业务培训会,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提高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
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对于涉及面较广、比较敏感或者有信访、稳定风险的案件,取得当事人同意后,由法院委托或者当事人自行申请由人民调解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先行调解。
2.注重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力量。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形成良性互补。
3.发挥代理人的沟通协调能力。
诉讼代理人一般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诉讼比较理性。
定期召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加强与诉讼代理人的沟通和交流,利用他们对当事人的影响力和诉讼理性,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提高调解的成
功率。
4.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社、行业组织、社会团体、邻里、家族等调解群体力量。
对涉及邻里、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主动邀请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邻居、有威信的长辈参与调解,发挥他们更了解情况,更理解当事人心理需求,说话空间更大,更能贴近群众心理的优势,缩短双方诉求差距,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关调解机构和调解工作的联席会议。
要及时总结、研究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系和沟通。
(二)建章立制,构建司法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准确反映调解工作量和社会效果的量化考核体系和考评办法,深化三大调解无缝对接的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的协调配合机制,从源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源头防范机制,以及其他加强司法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
(三)逗硬奖惩,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要将司法调解专项工作纳入本院业绩考评和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司法调解目标考核。
要把调解的任务目标量化,落实到庭、到人,实行目标考核制。
要把案件调解数量、调解率和调解效果纳入院、庭和个人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兑现奖惩。
本院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小结,
年终一总结;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奖惩办法见本院岗位目标考核。
(四)总结推广,营造司法调解工作良好氛围。
全院要总结司法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表彰司法调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要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观摩,召开工作交流会,开展调解竞赛活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