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与自我主义地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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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

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

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

个人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individuum,意为不可分的东西、个体。

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是个人主义的一种重要表述方式。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如英国的T·霍布斯等,把个人主义普遍化为永恒不变的人性,并使之成为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判断善恶的重要标准。

19世纪德国的哲学家F·W·尼采等人,进一步使个人主义的理论观点系统化,把个人作为价值的基础和评价社会的唯一标准。

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

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

个人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现实经济基础是私有制。

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起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
(2)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相遇时最主要的价值冲突
2、个人主义内涵
(1)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或基础
(2)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人是目的)
(3)个人与他人、社会之间的界限
(4)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5)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自治自律的人格、自组织行为、对抽象的公共权威的服从
3、个人主义表现
(1)自由、平等、人权是个人的政治诉求
(2)民主是对个人的尊重
(3)宪政是个人的制度保障
(4)市场经济是对个人经济追求的承认与规范
(5)基督教是个人的灵魂拯救
(6)文学艺术是个性的表现(个人体验、情感、意志、理想等的表现或表达)
(7)科学是个人的求知活动(满足好奇心)
(8)生活方式是个人对幸福的追求
三、在政治哲学上的主张
在政治哲学上,个人主义主张国家应该仅仅作为保护个人自由的工具,保护个人能在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这与集体主义的理论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国家必须迫使个人替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

个人主义也与法西斯主义相较,法西斯主义要求个人必须替国家的利益服务。

个人主义一词也被用以描述“个人的进取性”和“个人的自由”—或许更明白的说便是法语里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一词,这一词代表的是“让他做、让他去、让他走”。

在实践上,个人主义最关注的是保护个人免受国家的侵犯。

举例而言,个人主义通常反对民主制度,除非有一套宪法能够保护个人免受多数的侵犯。

公民和经济的自由都是个人主义着重的。

个人主义最极力避免的是商业和产业力量被过度集中于国家的手上,因为这会造成两个问题:民选的民意代表并没有能力和责任感去处理这么多公司,同时也会造成公共行政牵涉到大量的资金;在个人主义者看来,“国家的健康”是根基于个人各自追求利益的努力上的。

个人主义也可能采取极端的形式,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形式。

个人主义者将社会视为是“许多个人一起运作”以改进他们各自(和集体的)幸福的架构。

每个独立的个人不该被视为是统一的团体里的一份子,事实上,每个个人本身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社会只不过是这些“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架构罢了。

而国家则是组织化的社会形式,借由法律来“保护个人自由”(由国家提供保护服务)。

也因此,个人主义的政治理念通常倾向于提倡保护或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但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法律。

四、与社会有关的主张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主张,个人的意愿注定必须服从于所谓的“公意”。

这种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理论在根本上与个人主义的哲学相反,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或至少有其权利去替他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无须考量社会的利益(但个人主义者不该等同利己主义)。

个人主义反对任何要求个人牺牲其私利以达成“更高”
五、
在经济上,个人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被允许作出他自己的经济决定,而反对由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加以干涉。

同时个人主义也支持个人拥有财产的自由,反对由国家或群体加以安排。

这样的经济制度通常被称为“自由放任”或“资本主义”。

而现代资本主义的批评者则主张资本主义并非根基于个人之上,而是根基于公司和制度之上,而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由这些制度所决定的。

不过,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政治集体主义相较,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个人主义的制度,因为参与这样的制度是出于自愿和个人选择的。

然而,资本主义也确实能在一些集体主义的社会运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这是出自于个人的需求还是团体的需求。

个人主义的价值核心精髓在于
1.以个体权利为出发点的本体论
2.个人的价值是目的,国家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

而不是相反。

3.个人主义实践着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价值排位。

4.个人主义的权威是理性,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只服从理性,拒绝服从除了理性权威之外的其他所有权威。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形成的都是和个人主义相反的价值观念,如果告诉们我什么是“国家主权”?什么是“集体精神”?个人为国家做出牺牲为什么具有正当性?这些价值观念是集权政体用来给臣民洗脑的,在几千年的实践当中,我们始终没有摆脱这种洗脑式的意识形态。

而一个公民社会,如果没有最基本的个人主义的权利本位意识,我想真正的公民社会也不会在没有个人主义思维观的“公民”中茁长成长。

个人主义的反对观点
•个人主义在某些社会和环境里是带有负面涵义的,认为个人主义是与自私相连结的。

•举例而言,个人主义在日本相当不受欢迎,因为日本社会认为私利行为是背叛了一个人应背负起的责任及义务(例如家庭)。

美国并没有一套全民健保的制度,这正是因为相信个人(而非社会)应该替自己负起责任。

但美国的制度遭到了欧洲和其他拥有全民健保制度的国家的广泛批评,他们认为国家应该保护个人免受意外的健康问题伤害。

在美国,健康保险是透过私人的契约加以提供的,而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负担保险费用的人,政府则会提供他们免费的医疗保险(Medicare)使他们能够享有基础的医疗服务。

•强调公共措施和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他们的政策其实是对个人有利的,认为过度的个人主义会造成个人伤害了他们自身。

但个人主义者则反驳道:这样的公共措施将会造成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而远非他们当初所设想的情况。

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
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这是关于个人主义最为重要的观点。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类的分别好像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与利己主义之间的分别就不是都能清楚。

何况总有一些人,要用个人主义的羊头卖利己主义的狗肉,给我们分别个人主义创造了巨大的麻烦。

因此,中国人对于个人主义总是要把他同“自私自利”相联系,而且一些鼓吹个人主义的旗手,也总在以“自私自利”的合理性来推销这个西方概念。

他们都乎视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无论是东西方,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自私自利”与“自我中心”意识,如古语说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就是证明。

而个人主义这个概念却是发生于工业化时代,是基于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行为规则的总结。

现代社会中最本质特点就是平民意识上升的,总结成为一种理论就是:个人主义。

正如爱默生所说的:“我在所有的演讲中,不过教了一种学说,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

这种思想,是同“社会平等”的概念一起出现,并经过平民同贵族的斗争,极不容易的得到了胜利。

在欧洲中世纪以“君权神授”为原则的法律与风俗中,个人权力意识从文艺复兴与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开始,突破神权的代理人教皇的威权,挣脱公共权力垄断者贵族,确立了人本主义的“人是万物尺度”的观点;进而因工业化与殖民地的发展,现代社
会最终得以在神圣的“个人权力第一”的个人主义基础上,形成了法律与风俗。

可以说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也许并不比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社会,要求人的责任心少,只是这一切的要求不是来自于特权,而实实在在的是来自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在美国的表现是一种“成熟而镇静的感情”,美国人的承认每一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合理合法性,但是个人行为要合乎法律,来得诚实,而且以不损害他人的个人权力为基础。

同时,一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时候也是在为他自己服务,牺牲精神并非单方面的付出,因此上美国人才不侈谈献身精神。

而利己主义在他看来是“一种强烈而夸张的自爱,它使一个人把每一件事都和自己联系起来,要把自己放在世上每件事之上。

”他自己就是万物的神,而他人的权力在他看来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事。

自私自利,将消耗掉“公共生活的美德”“攻击和毁灭其它所有人”,直至“完完全全被自私吞没”。

在人心所有的恶之中,专制者们最喜欢的是利己主义。

只要被统治者们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推导被治者不爱他是因为自私之恶。

专制者把齐心协力打造社会每繁荣的人称为暴民乱源,而把只顾自己的利己主义者称为好公民。

进而可以得出,人们都素质低所以一定要使其被专制,才能完善社会。

终于形成了专制者十分喜欢看到的两难状态:只要国民性不变,制度就很难改变;而制度不变,国民性也不会改变。

而这种宣传与灌输,也使得一些人无法分清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区别!使得个人主义在专制国家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例如我们这几天的反对日本的游行,这本质上是一种源于个人权力意识上升,而开始关心自己的生存的环境,关心自己的国家地位一种民主行为。

但是,一些人一定要把这种行为钉上是专制者的工具的牌子,为专制者提供打击个人主义的武器。

反而把利己主义下生发的“卖国有利”与“台独有理”的理论,加上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桂冠,四处推销。

实际上真正的个人主义,是要以自我为中心去关心他人,去关心家庭,去关心社会,去关心国家,去关心世界……,进而形成“爱国主义”等集体意识,只是这是以个人权力为中心一种自生自发,而不是源于专制者的强制。

而例如台独主义只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一个地区的利益,就可以说不担负国家统一、推进中国民主进步的责任,绝不是什么个人主义的表现,而是源于“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的利己主义。

同时,这种真正的个人主义也绝对的没有理由,形成马列主义者们所谓的“国家消亡论”。

个人的权力意识,只有可能加强对于个人所在国家或集体利益的重视,而不是相反的会出卖如“钓鱼岛”这样的领土,给历史上入侵过自己国家的国家。

便是在经济问题上,也会以现实的竞争为基础的互赢,而不是以同志加兄弟的阶级感情去出让国家的利益。

哈耶克在他的著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早已明确了真正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首先,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

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似驳倒那种最愚蠢的一般误解,即认为个人主义当然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或把其观点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之上),而不是从人们的全部性质和特征都是由其在社会中的存在所决定的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出发。

”记清这一个关于个人主义的定义,及其同利己主义的分别,让我们能分清楚什么现象是个人主义,哪个行为是利己主义,才能使得真正的把握现实,面向未来。

自我中心与自私
自我中心所涵盖的构念较大,而“自私”的构念通常包含于“自我中心”里。

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然而,自我中心并不一定涉及与“利益”相关的命题,例如有时候自我中心者伤及的并非对方的利益,而是对方的心理感觉或两人长期的关系。

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但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而自我中心者的awareness则不那么明显,换言之,他们有时候知道自己如此行为会伤害别人,有时候却不那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

但两者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决定了之后便一意孤行,并且很可能在遭受批评时名正言顺的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没办法。


事例
请让我引用一个比较经典的心理学理论:人是“本我”“超我”“自我”的统一体,本我代表最基本的欲望,超我代表在一定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对自己行为的期望,自我代表本我和超我
相互作用,并在实际环境的作用下的产物。

如何战胜“自我”?“战胜自我”中的“自我”和这个理论中“自我”很相似,都代表一个实际的个体,为什么要战胜“自我”呢?因为实际生活中的“自我”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环境,必须在“本我”与“超我”的共同作用下,不断的完善。

如果“自我”“冥顽不化”,“本我”与“超我”对他“奈何不得”,那就是无法战胜自我,如果“自我”的缺点被“本我”与“超我”打败了,“自我”就能更完美的适应环境,那就是战胜自我...
说得通俗一点,“战胜自我”就是“通过艰苦的努力取得进步”
自我中心主义的知识论观点
自我中心主义否认知识的真实性,认为“我”才是根本和权威。

感觉是思想赋予肉体对世界的联系,而知识就是从感觉获得。

也就是说,思想在知识产生的过程中起了主导作用。

自我中心主义没有定义感觉的真实性,但主要以泛虚假主义的判断原则为答案。

即是“可能是假的,就不可能是真”,于是对感觉持怀疑态度。

知识,感觉都是“我”的思想创造出来的,因此知识的基本是“我”,这个观点跟唯我论相同。

自我中心主义对知识的定义以“我思故我在”终结。

我思故我在:“当我怀疑一切事物的存在时,我却不用怀疑我本身的思想,因为此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就是我自己思想的存在”。

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否认、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所以,否认自己的存在是自相矛盾的。

而否认和怀疑是一种思考活动,所以他说,我思故我在。

并非是平时所说的“我思考,故我存在!”
3、自我主义的演变。

理想状态下(安分守己)的自我主义,是无害的,但这几乎不可能。

因此,自我主义演变成自私自利就成为顺乎自然的结果了。

我认为,“自我主义”和“自私自利”的区别是:极度重视获取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便是自我主义;而以不惜侵犯他人利益的态度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便是自私自利。

自我主义与集体主义并非对立的概念,但对集体却存在着必然的伤害。

由于中国历来存在“人数多、资源少”(这一情况在每个领域都存在)的缘故,加之人类本身的“贪欲”,每个人通过“自我主义”获得的那份远不能满足。

于是便开始侵蚀别人的那份,然而这是有风险的,因为对方也是“自我主义”者,于是大家都开始对没有明确“定分”的“集体所有(公家的)”虎视眈眈了。

对此,费孝通先生写道“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同时,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

”去年,广东某银行发生一起抢劫案,歹徒第一句话就说“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


“自私自利”的表现就是“怕吃亏、好占便宜”,这也是国人的民族性之一。

然而,上至圣人,下至凡夫俗子,都叫人要吃亏、不要占小便宜。

孔子说“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老百姓也说“吃亏就是占便宜”、“占小便宜吃大亏”。

在这套冠冕堂皇的言论背后,依然是对自我利益的斤斤计较。

如果一个人能不吃亏占到便宜却不占,或者一个人吃亏后却不能占到便宜,那么他一定会被人耻笑。

费孝通指出,中国没有个人主义,却有自我主义。

两者之差别,毫厘千里。

中国的社会文化性质往往按照西方知识框架而被解释为与个人主义相对的集体主义,实际上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都是西方产物,与中国文化毫不相干,而且,实际上中国缺乏集体主义甚至比缺乏个人主义更为显著(所谓“散沙”现象)。

中国另有两种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貌合神离的文化倾向,因此容易被误读。

一种就是费孝通所指出的被误读为个人主义的自我主义;我愿意把另一种容易被误读为集体主义的特性说成是“从众主义”。

从众主义是一个相当稳妥但绝非高明的社会生存博弈策略:“从众”就能够不比别人更吃亏,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与大家一起利益均沾;如果做了错误行为,则希望由于法不责众而免于受罚,万一不得不承受后果,也是“集体责任”而由众人共同负担;甚至还可以合力迫害更有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使包括自己在内的众人获得某些利益,尽管往往是鸡毛蒜皮的利益,如此等等,这与集体主义那种万众一心的追求有些本质上的不同。

从众主义的本质在于个人试图混入众人而逃避任何责任,没有人敢于担当,于是追求人人无责任;而集体主义则是人人敢于牺牲,人人有责。

没有责任感的行为是危险的,正如群众理论所指出的,乌合之众的行为很少是具有正面价值的。

遗憾的是,从众行为在中国文化中非常突出。

从众主义的逻辑搭配必定是自我主义,或者说,从众主义背后深刻的另一面就是自我主义,而且是非常糟糕的一种自私。

一心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也是一种自私,虽然令人厌恶,但还不至于让人蔑视。

更糟糕的自私是一心逃避责任的自我主义,它求避害超过求获利。

正因为是自我主义的,个人就只愿意占便宜而不想负责任,于是其占优策略就是隐我于众。

把从众主义误读为集体主义,这是对中国的一个典型错误理解。

“众人”并不是“集体”。

而正是由于不是集体,众人根本不可能形成自主的力量,没有组织,更没有公共事业…
费孝通提出差序格局的初衷是为了解释中国人“私的毛病”。

这一理论包括以下几个要点:第一,中国社会缺乏界限明确的团体,广泛存在的是家、邻里之类的“社会圈子”;社会圈子不是共同体,而是主体的交往范围;圈子里只有一个个的“私人”,而没有“团体成员”;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私人关系网络而非组织关系网络。

第二,这些圈子没有明确的边界,随中心势力的大小伸缩变化。

从形态上看,圈子呈现为差序型的圈层结构:自己在中心,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

第三,中国人的行为“缺乏公德”。

因为既然缺乏团体,公德和公共观念也就失去了依托,中国传统道德体系里也就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广泛存在的是私人和私人之间的道德——用梁启超、福泽渝吉的话来说就是“私德”。

由于缺乏公德,于是中国人在行动中便很少顾及到公共利益,缺少凝聚力,难以“为大家舍小家”,难以遵守公共纪律、不太爱护公共卫生。

第四,愈推愈远、愈推愈薄的差序性圈层表现在个人的行动上便是在进行社会互动、资源分配时倾向于照顾与自己关系相近的人,忽略与自己关系较远的人:“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第五,中国人之间的互动是“自利取向”的。

因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也就是说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人。

既然自己重于家人、家人重于党内之人、党内之人重于国人,因此传统中国人与所有人的互动都是自利取向的。

在上述五个要点中,其中第一、第二点是对中国人社会关系结构的概括,其他三点是对中国人行为取向、行为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把它们分别概括为:缺乏公德、差序有别、自我取向,这三点结合起来就是费孝通所说的“自我主义”。

“自我主义”在字面上似乎和西方式的“个人主义”类似,但费孝通明确表示两者根本不同。

个人主义建立在权力观念和宪法观念基础上,一方面个人的权利不受团体侵害,个人在“私己”生活中完全自主;另一方面个人服从团体在公共事务上的决定,服从团体纪律。

但在“自我主义”结构里既没有独立的个人,又没有明确的团体,只是一个层层外推的“伦”,即差序性的社会关系。

因此,中国人的“自我主义”与西方的“个人主义”完全不同。

尽管费孝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的,但他并不否认西方社会的人际关系也会由于血缘、业缘、地缘等因素产生亲疏远近的差序性。

在西方社会人们的行动主要由“团体—个人”的结构来决定,在团体中人和人之间的互动、团体和人之间的互动主要遵行普遍性的规范和道德,私人关系作用不大。

反过来看,尽管中国社会的性质总体上是“差序格局”,但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团体,费孝通常常提到的民间金融组织——“賩”,就是团体性质的。

只是这些团体整体偏弱,相对不太重要。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私人关系构成的网络才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中国人的行为也主要被差序性的人际关系所塑造,主要被人与人之间的“私德”所制约
个人主义vs自我主义
1差序格局(自我主义vs个人主义)
p23“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们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吧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缩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缩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p26“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

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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