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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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黄土湿陷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黄土湿陷的原因常由于管道漏水,地面积水,生产和 生活用水等渗入地下,或由于降水量较大,灌溉渠和水库 的泄露或回水使地下水位上升等原因而引起。但收水浸湿 只是湿陷发生所必须的外界条件,而黄土的结构特征及物 质成分湿产生湿陷性的内在原因。
影响因素: 1、干旱或半干旱的气候是黄土形成的必要条件。 2、黄土受水浸湿后,结合水膜增厚进入颗粒之间。 3、黄土中胶结物的多寡和成分,以及颗粒的组成和分 布,对黄土的结构特点和湿陷性的增强有着重要的影响。 4、黄土的湿陷性还和孔隙比,含水率以及所受压力的 大小有关!
三、黄土湿陷性的判定和地基的评价
• (一)黄土湿陷性的判定
• 黄土湿陷性在国内外都采用湿陷系数
s值来判定,湿陷系数s为单位厚度
的土层,由于浸水在规定压力下产生 的湿陷量,它表示了土样所代表黄土 h0
层的湿陷程度。
• 试验方法:s可通过室内浸水压缩试 hp
验测定。把保持天然含水量和结构的 黄土土样装入侧限压缩仪内,逐级加
hi——地基中第i层土的厚度(m); n——计算总厚度内土层数。
当zs>7cm时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zs≤7cm时为非 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
用上式计算时,土层总厚度从基底算起,到全部湿陷 性黄土层底面为止,其中zs<0.015的土层(属于非自重 湿陷性黄土层)不累计在内。
(三)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判定
h
' p
——对在压力p作用下的土样进行浸水,到
达湿陷稳定后的土样高度(m)。
• 湿陷性判定:我国《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J25-90)按照国内各地经验采用s=0.015作为湿 陷性黄土的界限值,s≥0.015定为湿陷性黄土,否
则为非湿陷性黄土。湿陷性土层的厚度也是用此界限
值确定的。一般认为s<0.03为弱湿陷性黄土, 0.03<s≤0.07为中等湿陷性黄土,s>0.07为强湿陷
• 定义: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即地基土受水浸 湿,发生湿陷的程度,可以用地基内各土层湿陷下沉 稳定后所发生湿陷量的总和(总湿陷量)来衡量。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对地基总湿陷量s
(cm)用下式计算:
n
s si hi i 1
(7-3)
式中:si——第i层土的湿陷系数; hi——第i层土的厚度(cm); ——考虑地基土浸水机率、侧向挤出条件等因素的修正系数,
≤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7<zs≤35
>35
≤30
30<s≤60
>60
Ⅰ(轻微) Ⅱ(中等)
——
Ⅱ(中等) Ⅱ或Ⅲ Ⅲ(严重)
—— Ⅲ(严重) Ⅳ(很严重)
四 、湿馅性黄土地基的处理
• 目的:改善土的性质和结构,减少土的渗水性、压缩性, 控制其湿陷性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消除它的湿陷性。在明 确地基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湿陷性类型、等级等后,应 结合建筑物的工程性质,施工条件和材料来源等,采取必 要的措施,对地基进行处理,满足建筑物在安全、使用方 面的要求。
一、黄土的特征和分布
湿陷性黄土:黄土的一种,天然黄土在一定的压力作 用下,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果迅速破坏,发生显著的湿陷 变形,强度也随之降低的,称为湿陷性黄土。
湿陷性黄土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黄土收水浸湿后,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发生湿陷的 称为自重湿陷性黄土。若在自重应力作用下不发生湿陷, 而需在自重和外荷共同作用下才发生湿陷的称为非自重湿 陷性黄土。
按下式计算:
n
zs 0 zsi hi i1
(7-2)
式中:0——根据我国建筑经验,因各地区土质而异的修 正系数。对陇西地区可取1.5,陇东、陕北地区可取1.2, 关中地区取0.7,其他地区(如山西、河北、河南等)取 0.5;
zsi——第i层地基土样在压力值等于上覆土的饱和 (S>85%)自重应力时,试验测定的自重湿陷系数(当饱 和自重应力大于300kPa时,仍用300kPa);
• 特殊土:由于生成时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 地质成因以及次生变化等原因,使一些土具有一些 特殊的成分、结构和性质,这些具有特殊工程性质 的土类称为特殊土。特殊土的种类很多,大部分都 具有地区特点,故又有区域性特殊土之称。
• 我国主要的区域性特殊土包括湿陷性黄土、膨胀土、 软土、冻土等。
第一节 湿陷性黄土地基
基底下5m(或压缩层)深度内取1.5;5m(或压缩层)以下,非自重 湿陷性黄土地基=0,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可按式(7-2) 0取值。
湿陷等级的判定:可根据地基总湿陷量s和计算自重湿
陷量zs综合,按表7-1判定。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
表7-1
湿陷类型 非自重湿陷性
zs(cm) s(cm)
地基
自重湿陷性地基
在桥梁工程中,对较高的墩、台和超静定结构,应采用刚 性扩大基础、桩基础或沉井等型式,并将基础底面设置到非湿 陷性土层中;对一般结构的大中桥梁,重要的道路人工构造物, 如属Ⅱ级非自重湿陷性地基或各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也应将 基础置于非湿陷性黄土层或对全部湿陷性黄土层进行处理并加 强结构措施;如属Ⅰ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也应对全部湿陷性黄 土层进行处理或加强结构措施。小桥涵及其附属工程和一般道 路人工构造物视地基湿陷程度,可对全部湿陷性土层进行处理, 也可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性或仅采取结构措施。(结构措施是 指结构形式尽可能采用简支梁等对不均匀沉降不敏感的结构; 加大基础刚度使受力较均匀;对长度较大且体形复杂的建筑物, 采用沉降缝将其分为若干独立单元。)
土的分布
黄土在世界上分布相当广泛,占全球陆地面积的十分 之一,成东西向带状断续地分布在南北半球中纬度的森林 草原、草原和荒漠草原地带。
中国是世界上黄土分布最广、厚度最大的国家,其范 围北起阴山山麓,东北至松辽平原和大、小兴安岭山前, 西北至天山、昆仑山山麓,南达长江中、下游流域,面积 约63万平方公里。其中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集中,占中国 黄土面积的72.4%,一般厚50~200米(甘肃兰州九洲台黄 土堆积厚度达到336米),发育了世界上最典型的黄土地貌。 我国西北的黄土高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黄土高原,华北 的黄土平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黄土平原。
性黄土。
(二)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类型的划分
• 定义:黄土受水浸湿后,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 下发生湿陷的称自重湿陷性黄土;若在自重应力作 用下不发生湿陷,而需在自重和外荷共同作用下才 发生湿陷的称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 划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用计算自重湿
陷量zs来划分这两种湿陷类型的地基,zs(cm)
h
' p
压,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土样压缩稳
定后,进行浸水,使含水量接近饱和, 土样又迅速下沉,再次达到稳定,得
p
p
到浸水后土样高度(如右图7-1),
由式(7-1)求得土的湿陷系数s
图7-1 在压力p下浸水压缩 曲线
s
hp
h
' p
h0
(7-1)
式中:h0——土样的原始高度(m); 压力p的hp作—用—下土,样压在缩无稳侧定向后膨的胀高条度件(下m),;在规定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