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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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史
我国会计改革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会计工作,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政治的变化,会计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革命。
一、我国的会计改革
我国历次的会计改革在很大程序上表现为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49-1979 年,建立各行业统一的会计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行业、各企业的会计制度都不统一,既没有全国性的会计准则来规范各行业的会计工作,又没有各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规范系统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如何设计出适应社会主义会计工作的会计制度,成为当时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会计制度司所面临的新课题。
建国初的三年,主要解决会计制度不统一的问题。1950 年,财政部为了适应新建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预算基金的需要,制定和发布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务政经济委员会规定,中央各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所属企业的统一会计制度,从而结束了会计制度上的无政府状态。1951年和1952年,中央财政部曾连续两次召开全国性的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会议,制订了国营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和国营农场等单位的一套完整的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为我国计划经济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接着在“一五时期,对已建立的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中央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适合本部门生产经营特点的成本核算制度。
1958 年至1959 年,会计工作受大破大批“烦琐哲学”思想的影响,一些人提出会计制度越简化越好的错误主张,实行所谓“以表代账”,甚至搞“无账会计”,会计制度设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例如,有的主管部门把20 多个财会制度简并为一个制度。许多企业单位会计机构被撤消或合并,大批会计人员下放劳动或调离工作岗位,破坏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1960年至1966 年,由于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的道理。理论界批判了“无账会计”的错误作法,使会计制度设计工作又得到重视。在这一段时间,财政部拟订了一些新的会计制度,如《建设单位简易会计制度》(草案)、《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原理》等。
1978 年开始,随着全国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国会计制度的设计出现的新的局面。例如,1978 年国务院修改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二)第二阶段:1979 年-1992 年,部分借鉴国际惯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
于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一些外商纷纷到我国投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量涌现。但是,我国企业当时实行的是按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特别是三段平衡式的资金平衡表,使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人员在会计核算和利用会计信息方面有很大困难,迫切需要出台新的制度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于是,财政部于1979年11 月起草了《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1982年2 月又起草了《中外合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调查纲要》,6 月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后,于1983年3 月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试行草案)》和《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草案)》,并印发到全国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又参照有关法规、法律,终于在1985年3月4日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于1985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是新中国第一部参照国际惯例设计的合新的会计制度,它与以往的国营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
明确规定了合法性原则、一致性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原则这五项原则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2)把资产、负债、资本、成本、损益定为会计的基本要素。(3)确定了“资产=负债+资本”的平衡公式。(4)成本核算方面把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作为工业企业成本项目,并将管理费和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5)允许企业经过批准后采用加速折旧法。(6)规范了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核算方法。(7)明确了收入确认原则。(8)将财务状况变动表规定为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外的第三大对外报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各个行业所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淡化了行业色彩,突出了会计核算的实质内容,实际上树立了一个不同行业通用会计规范的典范。与此相适应,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根据这项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按季、按年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一些附表,从而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进一步具体化。
在这一会计制度中,凡是与国际惯例相类似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尽量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方法和表达方式,例如无形资产与开办费的摊销、加速折旧法在限制条件下的应用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开端。
(三)第三阶段:1992 年-1997 年,广泛借鉴国际惯例随着外商在华投资的增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不是独有的组织形式,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层出不穷,统一规范上述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显然十分必要和迫切。同时,由于财政部1985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时,我国涉外经济法规不够健全,以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一些应当加以规范的会计实务未能予以规范。财政部在总结实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根据1991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于1992年8月1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用以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于1992年7月1日实行。
该制度在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中更为广泛地借鉴了国际惯例。例如:企业可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