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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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

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健全学校安全稳定防范和保障机制,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有效常规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

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建设“安全文明校园”范围

各级政府及社会力量独立设臵、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全日制学校。

三、建设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争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为创建工作创设良好的环境。

(二)制度建设完整规范

制定和完善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臵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重要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建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政治性事件、学生集体罢课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意外伤亡事件和不可预测的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制

定处臵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三)教育工作扎实有效

1、学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6·26”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以及节假日,以举办讲座、主题班会、学生社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校(班、队)报、宣传橱窗等宣媒体,大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

2、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工作。采取组建反邪教宣讲团,举办图片展、观看影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来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3、学校要利用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加强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4、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面向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使树立心理健康思想,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者或已经明确诊断为抑郁

障碍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帮助。

(四)安全管理周密到位

1、构建保障安全需要的安全保卫机构和现代化技术防范体系。规模较大的学校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的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门卫逐步实行专职保安负责制。按市综治委要求配备综治(法制)副校长并发挥作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定每年5月、10月份为校舍安全检查月。一经发现D级危房的校舍,必须立即拆除,对C级危房要加强监测及维修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安全通道,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发疏散,严防踩踏事件发生。加强实验室、微机室、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尤其是学生宿舍管理方面,要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坚持宿舍夜间巡查制度;严格采暖、用电设施、剧毒药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3、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贮存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

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学生上、下学不乘坐无牌照机动车和三轮、拖拉机等农用车;日托式幼儿园接送幼儿的机动车必须牌照齐全,司机有驾照,车况良好。严禁使用“黑车”、农用车接送学生。

(五)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协助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及时清理学校周边不健康的音像书刊点和各种流动摊点,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等娱乐场所,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四、保障和管理措施

(一)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建设“安全文明校园”考核细则要求,切实抓好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健全机制,确保实效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效作为检验各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列入校长任期目标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政绩评定、选拔任用、晋升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凡是“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不力和出了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当年度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三)强化考核,动态管理

全市“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凡自认为达到标准的,可进行申报,由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达到标准的,经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评定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达标学校。对已被评为“安全文明校园”的,进行一年一审核。在审核中不达标的取消“安全文明校园”资格。

(四)加强交流,典型引路

及时发现、总结并推广基层在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中的先进典型,进而推动全市“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考核评估和验审

(一)考核命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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