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税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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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六)财产税
▪ 对不动产这类税基流动性很小的资产课征税收 ,最适合于划归地方。
(七)“有害产品”税
▪ 对某些有害产品,如烟、酒、鞭炮、焚化品等 课征的国内消费税,以及为控制环境方面的外 部效应(如拥挤和污染)而课征的税收,适合 于由各级政府来征收,如排污税、汽车燃料税 、通行税等适合由地方政府课征。
❖ 美国仅有10万人税警,征税额却高达1.7万亿美元,相当于 中国的十几倍。中国税务体系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设置 “点多、面广、腿长”,摊子大,费用高。
❖ 近10年间,随着国、地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人员分离、经 费单列,两家竞相新建办公场所、购置小汽车、提高职工 福利待遇等,经常发生税务经费支出挤占税款的现象,致 使税收征管成本猛增。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4、课征于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税收最好划归中央 ;
5、依附于居住地的税收应划归地方;
6、课征于非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税收应划归地方 ;
7、受益性税收及收费对各级政府都适用。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税种划分既是一个经济行为,也是一 个政府行为。
❖ 马斯格雷夫的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单纯从经济学 的角度进行分析,没有更广泛、更全面地从与政府 间税种划分相关的政治学和行政管理方面进行分析 。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四)财富税
▪ 对资本、财富、财富的转移及继承和遗产等所课征的 税收,比较适合于中央集中课征;
▪ 若由地方政府课征,可能因各辖区之间的税收竞争而 引起资本的不合理流动,降低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五)资源税
▪ 自然资源具有不流动性,但不适于由地方政府分散课 征资源税;因分布不均,且不可再生。
❖联邦政府专享税:关税、消费税、公路税、
资本流转税、交易所营业税、保险税等;
❖州政府专享税:财产税、遗产税、消防税、
地产购置税、机动车税、彩票税、娱乐税等;
❖地方政府专享税:土地税、企业资本和收益
税等 。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德国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 单位:%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一)美国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 实行多级财政同源课税的制度
❖ 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
三大直接税。其它: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及关 税。
❖ 州政府:销售税。其它:所得税、货物税、使用费

❖ 地方政府:财产税。其它:所得税和销售税。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政府间税收划分
2020年5月31日星期日
内容提要
•1 •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2 •我国政府间税收划分
第一节 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税收种划分的方式 ❖政府间税种划分 ❖主要国家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一)马斯格雷夫(Musgrave)的税收原则 1、以收入再分配为目标的累进税应划归中央 2、作为稳定经济手段的税收应划归中央,而具 有周期性稳定特征,收入起伏不大的税收归地方 ; 3、地区间分布不均的税源应划归中央;
美国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同源共享(1996) 单位:%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美国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 单位:%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特点:
▪ 分税较为彻底,税种归属较为明确。
▪ 尽管有共享税源、名称相同的税种,但各级 政府都是分率定征的。
• 如个人所得税,虽然是联邦政府的主要税种, 但也有40多个州和11个州的3850个左右的地方 政府都征收所得税,而且各级政府都依自己的 税率征收;
缺陷的. ❖ 但他从政府构成的政治学和行政管理方面提出
了政府间税种划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对马斯 格雷夫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的一种补充。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三)塞力格曼的税收原 则
•效率原则
•适应原则
•恰当原则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塞力格曼揭示了税种在各级政府间划分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所应遵循的行政效率原则,而没有触及 税种在各级政府间划分所应遵循的经济 效率原则。
德国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 单位;%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特点
1、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方式; 2、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格局比较稳定; 3、德国财政体制集权的色彩相对要浓厚一些。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三)日本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每年新增加的 经费开支是一笔相当庞大的财政支出!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一)关税 • 只适合于划归中央或联邦政府
(二)所得税 • 属于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还具有收 入再分配和稳定经济的功能,所以所得 税适合于划归中央政府。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三)销售税 ▪ 在单一环节征收的销售税,因税基容易确 认和协调,可由任意一级政府来征收。 ▪ 多重环节的销售税,划归中央,由中央集 中征管是适宜的。如增值税。
▪ 美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 相对稳定。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二)德国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 德国实行的是一种共享税与专享税共存、以共 享税为主体的政府间税种划分模式。
❖ 但属于共享税的税种并不多,主要有工薪税、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几个大税 种。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 (四)我国税收划分的原则
一、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以税收的功能为依据 •注重政府间的相互协调
•便利原则 •效 率 原 则
二、政府间税收划分的方式
•划 分 税 额 •划 分 税 率
•A •B
•税收划分的 方式
•C
•划 分 税 种
•D
•划 分 税 制
资料:税收征管成本
❖ 从税收征管方面来看,我国税收征收成本一直是世界上最 高的。我国目前的国税、地税两个税务征管系统总人数达 100万人之多,而日本只有5万人税警,征税额却是中国的8 倍。
❖ 从这个角度看,马斯格雷夫的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 是存在一定缺陷的。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二)杰克.明孜的税收原则
• 税收 •五原则
• 效率原 则 • 简化原则
• 灵活标准
• 责任标准
• 公平标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明孜没有立足于现代财政学所推崇的财政职 能理论,因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存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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