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念与属性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
2、综合理财服务
•
是指银行在向客户提供前者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
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
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
(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
(2)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
A、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
•
B、非保本浮动型理财计划
•
(三)理财产品成为理财业务载体的必然性
•
再次,财产交付信托,意味着在信托期间,财产名义
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名下,委托人在信托期间将不再拥
有财产的所有权。
•
第四,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获得的利益,归属受益人。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Βιβλιοθήκη (三)信托的当事人•
1.委托人
•
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人,也是信托生效之前财产的合
法拥有者。
•
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机构。
以受托人的名义,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
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和法律关系。
•
这个定义的核心内容包括:
•
首先,委托人是财产的托付者,也是信托的设立者,
委托人为了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目的或者其他合法的特
定目的,将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
•
其次,信托生效的前提是财产的交付和移转,也就是
必须有具体的财产可供交付信托。
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约定的管理报酬之外,不能以管理业绩
优良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分配或者占有信托利益 。
•
再次,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信
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前者是自益信托,后者是他益信托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二)信托的定义
•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移转给受
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者信托文件的规定,
简化为基于信任而托付财产,实际上不能涵盖信托的本质,
也不能让我们分清楚信托与委托代理之间的本质区别。
•
首先,信托生效后,信托财产在名义上的所有权被移
转到了受托人的名下。
•
其次,信托的受托人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委托人
交付信托的财产,受托人管理财产所产生的财产价值增值
和其他信托利益,都归属信托受益人所有,受托人除了信
一个信托中,可以只有一个委托人,这种信托称为“单一
信托”;也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多个委托人,这种情况称为
“集合信托”。
•
银行也可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签订信
托合同等信托文件,并且银行作为委托人时,其信托资金
资者资金以及投资者将资金交付专业机构(银行)管理运
用这两大特征的情况看,其性质类似证券投资基金、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第二节 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
二、信托的概念
• (一)信托的精髓
•
按照一般通行的说法,信托是基于信任而发生的财产
托付于他人管理的行为或者法律关系。但是将信托的概念
者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管理和运用,并按照理财文
件规定的规则分配投资收益,为客户谋取投资收益或者财
务利益的财产管理关系,受托管理客户的财产以及按照理
财文件的规定确定收益分配的规则是银行理财产品最重要
的特征。
•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金融产品,具有金融产品的共同特
性。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集合类理财产品,就其集合多个投
尽管仍然主要局限于投资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的开发运作,
但理财服务的对象范围却早已扩展至个人和机构等各类主
体。理财市场上不但出现了机构和个人都可购买的银行理
财产品,也出现了专门供各类机构投资者量身定制的银行
理财产品。因此,将银行理财业务仍然称之为个人理财业
务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我们认为,还是使用“银行理财 业务”更为准确。
前只能服从于理财产品推介和运作,为理财产品的开发和
营销服务。
•
(四)个人理财业务应改称理财业务
•
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正式全称为“银行个人
理财业务”,这主要是基于银行理财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客
户的性质为个人身份确定的,或者是从银行理财产品购买
者(投资者)的角度来界定的。但是,在《暂行办法》颁
布实施三年多后的时间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服务内容
•
1、银行理财业务的现实
•
2、银行理财业务最重要的也最具实质性内容的是银
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管理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
属客户(信托型产品)或者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的方式在银
行与客户之间分配(其他类型理财产品)。
•
3、理财顾问服务因为市场规模的原因以及中国传统
文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理财顾问服务至少在目
是指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人的托付管理财产的理财。第四层次
的理财不包括理财顾问服务,银行理财产品所表现的理财关
系属于这类理财。
•
二、理财业务的概念
•
(一)银监会的定义
•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
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活动。
•
1、理财顾问服务
•
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
•
首先,银行理财产品最基本的特征是银行使用客户的
资金进行投资或者管理运用,并将获得的收益(部分或者
全部,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具体产品种类而不
同)按照理财合同和文件规定的规则分配给客户
•
其次,从银行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关系来看,银行理
财产品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银行占据主导地位。
•
再次,银行理财产品不是有形物质产品,其外在形式
主要通过理财合同、推介文件等文件形式表现出来。
•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关系
•
首先,银行理财产品与基础金融产品的关系是,基础
金融产品包括存款、票据、债券、股票等可以是银行理财
产品的投资对象或者投资的资产配置之一。
•
其次,衍生金融产品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对
象之一,同时,衍生金融产品也可能成为理财产品的设计
要素之一。
•
再次,其他理财产品也可以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对象或者资产配置之一。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与理财产品的概念
•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
•
银行理财产品是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
的资金投资和管理方案,实质体现的是银行集合多个投资
•
第三层次:只包括专业机构(例如银行、信托公司等)
的理财服务和理财顾问服务,不包括非专业机构的理财,这
就是所谓的理财服务或者金融理财服务的概念。这里的理财
服务的范围包括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
务又以接受客户委托的财产受托管理为中心内容;
•
第四层次:最狭义的理财,只包括专业机构的受托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