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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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P ROBLM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INTERBANK MARKET AND COUNTERMEASURES
I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
前言 (1)
第1章同业拆借的界定及交易原理 (2)
第1节:同业拆借的概念及同业拆借市场的起源 (2)
1.1.1同业拆借的概念 (2)
第2节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及类型 (3)
1.2.1 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3)
1.2.2 同业拆借市场的类型 (3)
1.2.3同业拆借市场作用 (4)
第3节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及影响因素 (5)
1.3.1 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5)
1.3.2 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因素 (6)
第1节同业拆借市场的概念和现状 (8)
2.1.1 拆借市场的起步和初次整顿(1984年~1988年) (9)
2.1.2 拆借市场的再起步和再次整顿(1990年~1993年) (9)
2.1.3 建立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网络和清理收回融资中心逾期资金(1996年~1997
年) (10)
2.1.4市场化改革与不断求索(1998年至今) (10)
第2节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新发展 (11)
2.2.1 交易规模迅速扩大。

(11)
2.2.2 交易短期化趋势加强。

(11)
2.2.3 同业拆借利率波动加大。

(11)
2.2.4 部分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提高。

(12)
第3节我国同业拆借发展的经验 (12)
2.3.1 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规模扩大。

(12)
2.3.2 市场监管加强。

(12)
2.3.3 交易品种增多,交易结构得到改善。

(13)
2.3.4 利率趋于市场。

(13)
第4节国际同业拆借市场的模式 (13)
2.4.1 国际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模式 (13)
第5节各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共同点及英美日三国同业拆借市场分析 (14)
2.5.1各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共同点主要有以下七点: (14)
2.5.2美日三国同业拆借市场分析 (14)
第3章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5)
第1节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 (15)
3.1.1 市场交易主体单一 (15)
3.1.2 市场拆借利率形成机制不科学,尚未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 (16)
3.1.3 缺乏有效的交易中介组织 (17)
3.1.4 头寸限额不够灵活,市场统一性不足。

(17)
3.1.5 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有效的监管 (18)
3.1.6 市场地区发展不平衡。

(19)
3.1.7 资信问题 (19)
第2节造成我国同业拆借市场问题的原因 (19)
3.2.1 宏观上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是重要原因。

(19)
II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2.2 金融机构自身利益驱使是内在原因。

(20)
3.2.3 其它市场发展的不正常对同业拆惜市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20)
3.2.4 利率机制不完善。

(21)
3.2.5 各家银行的资金头寸状况相仿。

(21)
3.2.6 主要意义 (21)
第3节我国同业拆借市场问题的解决方案 (22)
3.3.1 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的法律法规 (22)
3.3.2 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

(22)
3.3.3 必须正确处理拆借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23)
3.3.4 应将拆借市场与票据、抵押市场有机结合。

(23)
3.3.5 必须大力推进利率改革。

(23)
3.3.6 入市主体应该进一步多元化。

(24)
3.3.7 重新建立经纪制度 (24)
3.3.8 建立规范的信息收集披露制度和信用评估制度 (24)
3.3.9 完善市场利率,扩大拆借币种。

(25)
3.3.10 放宽额度限制,加大抵押担保拆借比重。

(25)
结论 (26)
III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不仅是金融机构短期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贷币政策的重要载体。

因此,探讨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阐述了同业拆借的概念及其产生原因,然后回顾了我国同业拆借发展历程,指出其现状及发展趋势,紧接着对国外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分析介绍,最后通过对比指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关键词:同业拆借市场市场利率商业银行缺陷
IV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Abstract
Interbank market, not only an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 channel, but also the major carries of central bank monetary policy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Therefore, it’s meaningful for us to investiga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bank market and problems.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concept and causes of lending, and then reviewed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lending to point out the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followed by analysis of the foreign interbank market introduction, the final points out the interbank market by comparing the problems and their solutions.
Key words: Interbank market ; Market interest rates; Commercial bank ; Defect
IV
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前言
目前各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同业拆借市场已经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本国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在缓解本国资金短缺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同业拆借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历经了几次波动和整顿之后,最终于l 9 9 6年1月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即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市场。

该市场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我国金融市场有机整体的重要一环,而且在有效配置社会资金,增加商业银行资产运用途径,培育商业银行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文第一部分,将主要描述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
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的市场叫同业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

而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原理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准备金余额,用以调剂准备金头寸的市场。

同时对同业拆借利率的计算及影响进行简单解释。

本文第二部分主要讲述同业拆借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自1984年出现资金拆借以来,2O年来走过了一个颇为曲折的坎坷旅程,其间大致经历四个阶段:业内人士所说的“三起三落”和现在较为顺畅的发展,尤其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外国银行的竞争以及世界经济的发展将决定着我国商业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走向以及中央银行的调度。

紧接着简单概述一下到同业拆借市场在国外的存在模式及状况。

本文最后一部分将结合国外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找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相信通过本文讲解,读者会对同业拆借市场有着更深刻的了解,在以后的金融活动当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且对中央银行同业拆借法律的理解,有着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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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章同业拆借的界定及交易原理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世界同业拆借市场日趋完善,而相比较而言,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刚刚起步,许多人对于这个新兴市场概念还模糊不清,因此帮助群众更深一步了解同业拆借市场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1节:同业拆借的概念及同业拆借市场的起源
1.1.1同业拆借的概念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

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

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1.1.2同业拆借市场起源
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于美国。

美国于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规定,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向联邦储备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由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动必然引起其存款准备金在短期内出现不足或盈余。

因此,商业银行在客观上需要进行资金的调剂。

正是为调剂资金,1921年在美国纽约货币市场上,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首先开始准备金头寸的拆借。

之后,便逐步形成以联邦基金拆借为内容的拆借市场。

现在,同业拆借已不仅仅是调剂准备金头寸的一种手段,而已成为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

许多银行将同业拆借市场作为短期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同时,许多银行将短期闲置资金投放于同业拆借市场。

此外,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也不仅仅限于会员银行,还包括非会员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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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2节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及类型
1.2.1 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同业拆借市场实质上是一种资金的借贷活动,但与其它资金借贷活动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
(1)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为金融机构,包括各类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2)同业拆借的期限比较短。

拆借期通常为 1—2 天,多则 1—2 周,最长可达一年。

也有些拆借事先不约定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归还,放款人也可随时催还。

(3)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一般是按日计算。

利率可以由拆借双方协议确定,也可以借助中介机构通过市场公开竞价确定。

国际货币市场广泛使用的利率有三种: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IBOR)和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HIBOR)。

1.2.2 同业拆借市场的类型
(1)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银行业同业之间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

各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经常发生头寸不足或盈余的情况,银行同业间为了互相支持对方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使多余资金产生短期收益,就会自然产生银行同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交易。

这种交易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

期限按日计算,有1日、2日、5日不等,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期限为120天,期限最短的甚至只有半日。

拆借的利息叫“拆息”,其利率由交易双方自定,通常高于银行的筹资成本。

拆息变动频繁,灵敏地反映资金供求状况。

同业拆借每笔交易的数额较大,以适应银行经营活动的需要。

日拆一般无抵押品,单凭银行间的信誉。

期限较长的拆借常以信用度较高的金融工具为抵押品。

(2)短期拆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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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短期拆借市场又叫“通知放款”,主要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商)之间的一种短期资金拆借形式。

其特点是利率多变,拆借期限不固定,随时可以拆出,随时偿还。

交易所经纪人大多采用这种方式向银行借款。

具体做法是,银行与客户间订立短期拆借协议,规定拆借幅度和担保方式,在幅度内随用随借,担保品多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借款人在接到银行还款通知的次日即须偿还,如到期不能偿还,银行有权出售其担保品。

1.2.3同业拆借市场作用
同业拆借市场是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拆借活动所形成的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备受金融机构及货币当局的重视。

可以分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1)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①同业拆借市场最初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调剂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准备金余额。

由于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出与流入每时每刻都在进行,影响流出与流入差额的不确定因素千差万别,这使得商业银行不可能时刻保持在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上的余额恰好等于法定准备金余额。

存款准备余额不足须支付罚息,并且,在出现有利的投资机会,而银行又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时,银行就只有放弃投资机会,或出售资产,收回贷款等;而超额准备又意味着银行有资金闲置,导致利息收入损失;为解决这一困难,头寸多余行和头寸不足行就要进行准备金交易。

因此,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在于满足金融机构之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头寸余缺调剂的需要。

②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容量的扩大,证券交易商和政府也加入到同业拆借市场当中来,交易对象也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它还包括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的存款以及证券交易商和政府所拥有的活期存款。

拆借目的除了商业银行满足中央银行提出的准备金要求之外,还包括市场参与人轧平票据交换差额,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等目的。

(2)从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角度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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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①同业拆借市场的直接作用在于有利于金融机构实现三性相统一的经营目标。

持有较高比例的现金、同业存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储备存款及短期高质量证券资产,虽然可以提高流动性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提款及支付的要求,但同时也会丧失资金增值的机会,导致利润总额的减少。

要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满足支付需求的同时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除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实现最优的资产期限和种类组合外,还需要有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在内的可供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一旦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临时流动性需求,金融机构可在不必出售那些高盈利性资产情况下,很容易地通过同业拆借市场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短期资金来获得流动性。

这样,既避免了因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的危机,也不会减少预期的资产收益。

②同业拆借市场的间接作用在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通常被当作基准利率,对整个经济活动和宏观调控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市场特性最活跃,交易量最大。

这些特性决定了拆息率非同凡响的意义。

同业拆借按日计息,拆息率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不相同,它的高低灵敏地反映着货币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

在整个利率体系中,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

当它变动时,其他利率也相应发生变化。

了解这种关键性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也就了解了全部利率体系的变化趋势。

一般利率通常参照基准利率而定。

比如,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最有代表性的拆息率,它成为伦敦金融市场乃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键性利率,许多浮动利率的融资工具在发行时都以该利率作为浮动的依据和参照。

又比如,美国纽约的联邦基金市场是国际著名的同业拆借市场,它以调剂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的准备头寸为主要内容,美国联邦基金市场利率是美联储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第3节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及影响因素
1.3.1 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指金融机构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

它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

当同业拆借率持续上升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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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同业拆借市场按有无中介机构参与可分为两种情况,即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并由此导致不同的拆借利率的形成方式.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平的接受者。

1.3.2 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因素
同业拆借利率分为拆入利率和拆出利率,拆入利率永远小于拆出利率,其差额就是银行的收益。

利率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拆借双方当事人协定,而不通过公开市场竞价来确定。

这种利率弹性较大,主要取决于拆借双方对资金需求的强烈程度。

另一种是拆借双方借助于中介人——经纪商,通过观察公开竞价进行确定。

这种利率弹性较小,主要取决于拆借市场中资金的供求状况。

通常拆借利率低于再贴现率,但是由于再贴现率根据央行货币政策而定,而同业拆借利率主要取决于同业拆借市场中短期资金的供求状况,同业拆借利率偶尔可能高于再贴现率。

目前,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最为知名,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

当拆借金额和利率确定后,同业拆借的利息则取决于拆借期限和基础天数。

欧洲货币法(Euro Method)规定拆借期限为生息时段内的实际日历天数,而基础天数固定为360天。

这种方法在国际金融市场适用范围较广。

英国货币法(British Method)规定拆借期限为生息时段内的实际日历天数,基础天数为当年实际日历天数。

大陆货币法(Continental Method)规定拆借期限为生息时段内每个月都按30天计算,基础天数固定为360天。

有关同业拆借的几个重要公式:
拆借利率(年率)=拆息率=拆借利息/拆借金额
拆借利息=拆借金额×拆借利率×拆借期限/基础天数
例:拆入一笔金额为1000万,期限为6月1日到9月1日,利率为10%
由此可见,以欧洲货币法计算的利息最多,大陆法最少。

第4节同业拆借市场主要参与者
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
(1)商业银行,即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是同业拆借市场主体。

如我国商业银行可分为以下几种: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10家城市商业银行、20多家村镇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和乡村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

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3)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
(4)市场拆借中介——拆入方和拆出方的媒介,即专门从事拆借市场及其他货币市场子市场中介业务的专业经纪商,如日本的短资公司。

第2章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及其概况
第1节同业拆借市场的概念和现状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始于1984年,其后在发展中经历过多次反复,直到1998年统一的全国银行问拆借市场才真正形成。

随后,包括证券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市场逐步趋于完善。

当前,市场加速发展的局面来之不易。

如果从1984年印发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算起,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已有23年的发展历程。

在1998年以前,同业拆借市场经历过几起几落,每隔三四年就出现一次系统性风险爆发和集中清理整顿。

为此,国家付出了很大代价、部分机构也
2.1.1 拆借市场的起步和初次整顿(1984年~1988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特别是城市改革的展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资金较大量的流动,1984年银行问同业拆借开始出现。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行际差、时间差,地区间进行拆借,但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一时调整不过来,资金拆借量很小。

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条例》,明确专业银行间资金可互相拆借并出台政策鼓动其发展,同业拆借市场得以真正启动。

然而1988年,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一些金融机构”短拆长用“,投资固定资产,不顾自身清偿能力,许多地区将办信托和成立金融性公司作为来钱渠道,资金拆借市场严重混乱。

同年,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整顿,撤销了年初才批准的融资中心,规范拆借期限。

在这以后的一段时问,银行问同业拆借还主要发生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余四大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总行与分行之间。

在同业拆借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急功近利,央行尽其所能去扩大空白的市场,然而这种单纯的扩大却缺乏风险意识和控制手段、规避工具,同时央行急切的心态在拆借利率方面暴露无遗,在当时市场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是不适合实行拆借利率市场化的,这种超前的政策也为其后的混乱埋下了隐患;二是用途不当,许多地方政府把资金拆借作为筹集长期资金的渠道,一些银行把其作为弥补信贷资金缺口的主要手段。

虽然某种意义上它为缓解当时各地经济发展迫切所需资金做了重大贡献,但它严重影响了同业拆借市场上资金流动性和进一步发展;三是法律不健全,一直到1990年同业拆借市场都在基本没有相关市场管理法规的状态下运行。

2.1.2 拆借市场的再起步和再次整顿(1990年~1993年)
经过一段时间整顿、调查,金融秩序开始恢复正常。

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首次对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管理作了比较全面而系统的规定。

之后两年同业拆借市场又趋活跃1990年交易量为2300亿元,1991年、1992年分别比1990年上升26%和3O%。

然而,1992年股票、房地产投资出现失控,随
之而来大量拆借资金被用于股票、房地产等或是地方财政。

此种情况一直到1993年上半年,国家再一次整顿市场,年末收回违规拆借金830亿。

由于整顿时不忘疏通,当年拆借交易量达到300亿元左右。

这一时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发展不平衡上。

一是货币市场与资本试产不平衡。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而管理滞后,受利益因素驱动,同业拆借市场资金便通过各种渠道流向资本市场。

既导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风险,又助长了资本市场得不正常波动:二是同业拆借市场与债权、票据市场不平衡,同业拆借市场一直独秀,这样就难以通过债权的抵押,质押规避市场风险。

2.1.3 建立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网络和清理收回融资中心逾期资金(1996年~1997年)
为从根本上纠正同业拆借市场混乱现象,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了各商业银行及其分行开办的融资中心等中介机构,保留人行牵头设立的融资中心。

1996年1月3日全国银行问拆借市场网络建立并试运行,1月4日人行对外公布了第一个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价权平均利率(CHIBOR),它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开始。

而此前积蓄以久的风险问题终于爆发,大量拆借资金不能按时归还,严重干扰了人民银行正常工作。

人民银行从1997年第四季度开始。

清理回收逾期资金160多亿元、清理连还债400多亿元。

这期间虽然建立了全国统一拆借市场。

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拆借交易量逐年大幅减少。

从1995年的10000亿元锐减到1998年的989亿元:二是部分中介、金融机构不具备加入一级市场交易条件。

三是融资中心,央行终于自食了参与市场。

从事买断资金交易的苦果,而之后对融资中心信心的丧失和撤销确有无形中为日后的交易增加了障碍。

2.1.4市场化改革与不断求索(1998年至今)
1998年5月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批准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加入全国统一拆借市场,1999年9月人民银行批准一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

虽然市场主体不断丰富,但由于社会存款集中于商业银行它们便成为主要资金净融出方,而其他金融机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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