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广大志愿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精神日益深入人心。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权益保障不够有力,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予以促进和规范。为此,民政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志愿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于2015年10月底上报国务院。

收到送审稿后,法制办即送48个有关中央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20个有志愿服务立法的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法制办会同民政部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45条,分总则、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章。现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志愿服务组织

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其登记管理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考虑到实践中开展志愿服务的主体不限于志愿服务组织,其他组织、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也应当参照适用条例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四条)。

二、关于志愿者

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十条)。为鼓励志愿者进行注册,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者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第十一条)。

三、关于志愿服务

针对志愿服务所具有的人身性、无形性、过程性、时效性、风险性等特征,征求意见稿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志愿服务的启动。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者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也可以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参与志愿服务(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也可以根据有志愿服务需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提供志愿服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二是志愿服务协议。征求意见稿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

要内容协商一致,并具体规定了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形和志愿服务协议一般包括的主要内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三是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是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情况的真实体现,是对志愿者进行激励的重要依据。为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志愿者因升学、进修、就业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志愿服务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证明(第二十五条)。

四是对志愿者的相关保障。征求意见稿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告知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为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自身能力的志愿服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开展志愿服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者的隐私;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四、关于促进措施

为了促进和扶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促进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有关设施、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实行优待;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志愿服务信息(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二是鼓励有关组织、单位采取的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或者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高等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第三十七条)。

三是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