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学学科课程改革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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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改革的历史与现状
三岔小学
中国小学科学课程的发展,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两千多年间,科学内容在整个小学课程中所占的分量、科学课程开设的形式、课程的目标以及课程内容与教法的选择都经历过无数次的改革与变动,而且直至今日还在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为了更好地认识当前正在发生着的课程改革的性质与意义,更清醒地思考与评价当前改革的各项举措,本文将对中国小学科学教育的历史和既往所发生的历次重大课程改革做一简要的回
顾与分析,希望通过对历史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今天的课程编制和实施人员吸取前人的经验,同时避免重复前人走过的弯路。
研究(刘默耕,1998)表明,中国有文字记载的自然科学教学始于夏商周三代的教育。当时,小学自然科学教学是小学的基础学科,并被列于语文和数学之首。纵观中国古代的科学教育发展史,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政府对自然科学教学的重视在秦始皇时期达到了顶峰,而到了汉武帝时期却受到冷落,并由此一蹶不振,直到1903年(清朝末期)"废科举,兴学校"运动的推动下,
"废读经,学《格致》"
之风兴盛起来。这里所说的"格致"就是当时科学课的名称。
自1903年以后--除袁世凯称帝的三个月内--尽管中国历经了各种国内外战争和运动,科学教育在小学课程中的地位仍几经危难最终被保留下来。然而,随着不同时期不同政府对科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同,科学课程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所占的权重、课程设置的具体形式以及课程内容和教法的选择等方面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多次的变动,这些将在下一个部分加以详细介绍。
作为久远的科学教育史的另外一个重要侧面的是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教材。1903年,这是一个重要的、值得记住的年代,因为在此之前的中国科学教育尚未受到西方文化和教育哲学的
影响,而自从1903年以后,中国的科学教育才真正走上现代科学教育(即以哥白尼以来的现代科学内容为主的)的发展道路。此前,中国的自然科学在学校里从未被列为一门独立的课程,科学教学都是以识字课和常识课的形式出现的,与此相适应地,古代的科学教材也是以识字课本和专门的常识课本两种形式出现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课本包括:先秦时期的《诗经》,西汉元帝时史游所编的《急救篇》,梁武帝时周兴嗣所著《千字文》,在旧中国盛行了几百年以至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三字经》,以及专门用于向儿童传授综合性常识的《小学绀珠》《幼学琼林》等。这些影响深远的教材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科学教
育的高度重视,也间接地记载了其时中国社会科技发展的先进程度,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本文摘自人民教育出版课程教材研究所编《课程教材改革之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95页。)
二、1903年以来中国小学科学课程的沿革——课程设置的演变
1903年,对于中国的科学教育事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点。这一年,随着国家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西方民主教育的思想和制度传入中国,科学课(当时称"格致")从此成为小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程。然而,围绕着小学低年级学段要不要单独设置科学课,课程名称的确定以及科学课主要内容和教法的选择,在过去的近百年间,中国的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者们却走过了一条蜿蜒曲折、有时甚至是看似反复迷离的探索之路。中国老一辈小学自然科学课程专家刘默耕先生在他所著《小学自然课改革探索》一书中所列的自然教学事记表就直观地反映了这一点,现摘编如下。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完全科初等小学设修身、历史、地理、格致等课程。
简易科小学将后三门合为"史地格致科"。
高等小学设修身、中国历史、地理、格致。
1910年(宣统二年),初等小学不再分完全科与简易科,历史地理格致全部并入文学课本内讲授,高等小学不变。
此后,"格致"科曾易名为"理科""博物"或"理化""博物"。袁世凯称帝时取消了格致科,改为尊孔读经。
1922年,小学改为四二制,初小设《社会》(包括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两科。《自然》之名由此在过去的大部分年代便成为中国小学科学课程的通用名称。高小设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五科。当时的政府文件规定,"乡村学校无力单独设科的,可将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常识》由此成为由"社会"与"自然"综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的名称。
1928年,《小学暂行条例》规定设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三民主义。
1929年,中国第一个小学科学课程标准问世。该标准把高小的历史、地理和部分卫生内容合并为《社会》科,个人卫生部分并入《自然》科。初小则把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
1932年,高小历史、地理、自然、卫生各科又单设。初小仍是一门综合的《常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1949年10月)前夕。
1949~1950年(即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地区初小有《常识》,部分地区初小没有《常识》(这些地区的初小因而也就没有科学课程),高小都设历史、地理、自然。自然课是每周三课时(每课时50分钟)。
1951年,全国初小都取消了《常识》。高小都设历史、地理、自然。自然课仍是每周三课时。
1956年,中国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自然教学大纲,规定,初小阶段的自然课内容在语文课中进行教学。除语文课编有自然课文之外,大纲规定每周要专门拿一节语文课来上"自然专课",以使学生能有机会从事与自然科学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高小每周两课时自然课。初小学习生物界自然,高小学习无生物界自然。
1963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因全国多数初小语文教师反对在语文课中承担自然教学任务,教育部又坚持初小不单设自然课,所以这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只规定了高小的自然教学任务,而过去多少年初小都有的自然课或常识课无形中就被砍掉了。
1966~1977年,由于所谓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全国的教育机构和学校普遍陷于半瘫痪状态,此前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
教材都被否定,而各地自编的《科学常识》大部分不符合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客观需要,结果导致科学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
1978~1981年,在社会秩序刚刚从大乱转入初步稳定之后,教育部颁布了第三个全国通用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自然常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仍只在小学最后两年开设《自然常识》课,每周仍是两课时,而低年级的科学课仍然空缺。同时,由于设在高年级的《自然常识》课不仅包括了五十年代低、中、高三个年级段自然课的所有内容,还为了"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增加了许多当代先进科学技术的内容。所以,当这个大纲的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省市时,教师们普遍反映新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偏深、偏重,不适于小学四五年级(当时全国普遍实行小学五年制学制)学生学习。
1982年秋,基于各方面人士对1978年大纲草案的反馈意见,教育部修改了小学自然教学计划,决定将小学自然课的学习提前至三年级开设,从而使学习时间增加了一年,同时,教育部还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自然室修订、出版了新的自然教学大纲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第一册教材和教师用书。据当时负责主持编写新大纲和教材工作的刘默耕先生回忆,由于该大纲的编写是建立在研究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并辅之以试用教材在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结果,"新的这一轮大纲教材总算初步跳出了40年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