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颜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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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颜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概述
药品质量标准中涉及到颜色的项目有性状描述、颜色检查(液体制剂)或溶液颜色检查(原料药、注射用粉针等)。在审评多家同品种注册申报资料时发现,申报单位对药物颜色的研究比较随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性状描述不准确、不规范;2、溶液颜色检查的溶剂选择较随意,同一品种选择多种溶剂;3、配制成溶液的浓度不同,有时会相差数十倍;4、检测波长选择不合理,不是该品种颜色的特征吸收波长。由于同一品种性状描述不一致,颜色(溶液的颜色)检查方法、限度等的差异,使得药物的颜色无法灵敏地反映产品的质量及质量变化的情况,更无法进行横向比较,将此重要的质控指标流于形式。
针对上述情况,为规范药物颜色的研究,使质量标准中有关颜色的项目更规范、更灵敏、更具可比性,确实起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笔者想从药物颜色研究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的一般研究原则等方面与大家进行讨论,目的是引起申报单位对该部分研究工作的重视,并试图规范药物颜色的研究工作。
二、药物颜色检查的意义
药物的颜色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1、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有颜色药物的分子结构中一般具有不饱和碳链和不饱和碳环的共轭体系,颜色的深浅又与N、S、O等杂原子在这些共轭体系中的原子种类和数目有关。2、制备工艺中的杂质也是药物颜色的重要引入因素。另外部分药物在放置过程中,由于氧化、水解,络合、聚合等原因使药物的颜色逐渐加深,如见光易变色的药物维生素C、磺胺嘧啶、硫酸链霉素、葡萄糖、喹诺酮类药物等。
由此可以看出,颜色(溶液的颜色)检查是药物纯度检查的重要指标,其目的是:1、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微量有色杂质;2、控制在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有色杂质。目前多国药典如中国药典(CP)、美国药典(USP)、英国药典(BP)和日本药典(JP)等都收载药物颜色或溶液颜色检查项目。
因不同的制备工艺产生的杂质可能不同,这种不同可能会影响终产品的性状,终产品的颜色可能会有差别。另外,药物在溶液状态下和固体状态下降解机理可能不同,因此,溶液的颜色与固体的颜色可能也会有差别。
三、国内外药物颜色的研究方法及其特点
中国药典1990年版规定了两种溶液颜色检查方法,即对照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2000年版中国药典中又增加了色差计法。
(一)对照比色法
该方法以重铬酸钾(黄色)、硫酸铜(蓝色)、氯化钴(红色)三种溶液,按一定比例配制成黄色、黄绿色、橙黄色、橙红色、棕红色等5种色调的贮备液,并按规定配制成1-10号标准比色液。对照比色法直观简便,但存在以下不足:
1、以人的视觉作为最后评判依据,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制约。另外,在测定过程中由于周围环境及背景色对颜色的影响等,使检验标准的一致性不易控制。
2、有时供试液与标准液的色调可能不一致,即不能选择到适合于供试品颜色的色调,虽然该方法可满足大多数化学药物,但仍不能用于部分药物有色杂质的控制。
(二)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指用一定量的供试品加溶剂(主要用水)溶解,按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超过规定值。中国药典附录显示,上述各色调贮备液的量与吸光度间的线性良好,可用于控制药物有色杂质的含量。
(三)色差计法
人眼是通过对三原色光敏感的3种颜色受体感受颜色,在颜色匹配实验中,与待测颜色匹配时所
需的三原色的数量为三刺激值。色差计法是通过色差计直接测定溶液的透射三刺激值,从而对溶液颜色进行定量表述和分析的方法。该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颜色定量检测法,几乎所有的测色仪器都以此为基础。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网上信息,欧洲药典委员会最近在其刊物上发表了介绍色差计方法测定溶液颜色的文章,为欧洲药典采用该方法做理论铺垫。
色差计的优点在于可对目视法不能明确判断的有色药物提供明确的颜色量值,并可进行颜色差异的分析。该方法受时间、地点、人员变化影响因素较小,测定结果较客观科学。
四、药物颜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性状项
对药物颜色的描述不准确,与后续检查项不符。
例如:不同申报单位对甲磺酸帕珠沙星的性状描述有:白色至类白色;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白色、类白色或微黄色;白色至微黄色;白色至淡黄色;类白色至淡黄色;类白色或微黄色等等。(二)溶液的颜色检查项
1、溶剂选择随意,同一品种选择多种溶剂。
例如:普卢利沙星溶液的颜色,不同申报单位选择的溶剂有0.1mol/L氢氧化钠溶液、0.1mol/L 盐酸溶液、DMF溶液、醋酸溶液等。
2、配制成溶液的浓度不同,有时会相差数十倍。
例如:甲磺酸帕珠沙星溶液颜色的供试液均用水配制,但浓度有4mg/ml、5mg/ml、8mg/ml、10mg/ml、20mg/ml、25mg/ml、40mg/ml、50mg/ml,100mg/ml等。
3、检测波长选择不合理,不是该品种颜色的特征吸收波长。
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颜色研究时,中国药典附录注明各标准溶液最大吸收波长分别为:棕红色465nm和505nm、橙红色450nm、橙黄色445nm、黄色435nm,黄绿色430nm。
甲磺酸帕珠沙星的性状描述多为白色至淡黄色,而在溶液颜色研究中申报单位选择的检测波长有420nm、430nm、450nm。加替沙星的性状描述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但在溶液颜色研究中部分申报单位选择450nm做检测波长。
4、颜色限度过宽
甲磺酸帕珠沙星申报的质量标准中,溶液颜色的限度差异较大,主要包括:黄绿色2号、黄绿色4号、黄绿色6号、黄绿色7号、黄色或黄绿色2号、黄色或黄绿色4号、黄色或黄绿色7号、黄色或黄绿色8号、黄色或黄绿色9号、黄色1号、黄色2号、黄色3号、黄色5号、黄色6号、黄色7号等。42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2、43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05、43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05、45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01、450nm波长处吸收不超过0.03、450nm 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05、45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1、450nm波长处吸光度不超过0.25等。
五、药物颜色研究的一般原则(供大家讨论)
一般来说,对于注射用原料药、易变色的非注射用途原料药,以及溶液剂和注射剂,均应进行颜色或溶液颜色检查。溶剂尽量选择水,辅助以酸、碱或有机溶剂。一般易溶于水的药物,供试液浓度应尽量选择在0.05-0.1g/ml之间。
除上述通用原则外,还有以下一些可以依从的原则。
(一)文献依据
《中国药典》(现行版)、《中国药典注释》、《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以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等对原料药和制剂的性状描述、溶液颜色检查方法等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建议申报单位在研究过程中参照。
如果该原料药或制剂在国外已经上市,并已知其性状、溶液颜色检查方法,建议尽量参照进行研究和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性状项对颜色的描述,气体或液体一般用“无色”,固体药物一般用“白色”,尽量避免用特殊的形容词如“琥珀色”或“乳白色”来描述,不得已用“白色或类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