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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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门诊工作内容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流程图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流程图

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管理规范

通过对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的抗病毒的治疗可以控制艾滋病的进一步流行和传播,降低死亡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了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为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提供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药物治疗,以延长患者生命,减低对家庭和对社会带来的负担,保障治疗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工作原则

(一)为所有的符合治疗条件的病人提供服务。

(二)严格监督管理,杜绝药品浪费与流失。

(三)安全、科学、有效和保密。

二、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对象

具有本辖区户口或暂住证的、符合抗病毒治疗临床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持有效证件均可以获得免费抗病毒治疗。

(二)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内容

对于符合免费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须为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并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定期的CD4细胞计数检测(2-4次/年)和必要的艾滋病病毒载量(1次/年)检测。超出免费服务内容的治疗以及检测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按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三、目标及工作指标

免费抗病毒治疗的总目标是降低宝鸡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具体的工作指标包括

(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的比例达到85%。

(二)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达到85%。

(三)开始治疗的病人按照要求完成所有7次随访的病人比例达到100%。

(四)符合治疗条件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开始治疗的病人按照《国家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的要求完成所有4次CD4细胞检测的病人比例达到100%,病毒载量检测90%。

(六)为所有符合治疗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规范的抗

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5%。

(七)治疗信息上报正确率达到100%。

(八)其它相关指标:上报率(实际累计治疗人数)100%;表格审核率100%;表格保管完整率100%;实验室数据一致率100%;表格填写合格率100%。

四、职责分工

负责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的临床部分,包括:抗病毒治疗药品的预算、使用登记;治疗方案的制定、病人随访管理、病案记录;并负责将个案治疗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直报。

五、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负责指导病人的诊断、治疗;评估疗效,指导处理严重的机会感染、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定点治疗医院每季度根据在治病人数量、临床治疗方案和剂量测算药品需求量,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建立严格的抗病毒药品领取、发放登记制度;应对艾滋病病人提交的治疗申请再进行复审和登记;开展抗病毒治疗前和治疗后的咨询,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依据治疗的时机和方案实施抗病毒治疗。建立规范的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抗病毒治疗病历和病案。

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管理制度为保障我院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保障药品

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免费抗病毒药物的领取: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由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在每一季度末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下一季度的免费抗病毒药物的使用计划,将计划交辖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领取抗病毒药物。

2、免费抗病毒药物的保存:免费抗病毒药物领取后统一入库,由抗病毒治疗科室专人专柜/室保管,干燥通风保存,建立出入库制度,实行专帐管理,对药物种类、数量及规格进行核查登记。

3、免费抗病毒药物的发放:(1)免费抗病毒药物的发放由抗病毒治疗科室专人负责管理。(2)符合免费抗病毒治疗条件的患者由接诊医生进行抗病毒治疗前常规检查和临床评估,合格者拟定抗病毒方案后才能开始HAART治疗。(3)患者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前应由接诊医生详细介绍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免费抗病毒治疗的免费范围及服药依从性教育,由患者签署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4)患者每次进行领药前需根据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的要求完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关表格(基本情况表、治疗随访表、方案更改表、治疗终止表),开具处方,并由患者本人签字认可所领药物种类、规格、数量。

4、对国家发放的免费药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和挪用。

服用抗病毒药物时的治疗原则及注意事项

1、病人自愿原则。在病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下

面“抗病毒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2、检测费用全部或部分自理(应在知情同意书中告知病人,在治疗过程中

如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测,可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并可能威胁病人生命);

3、实施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的病人,出现机会性感染、恶性肿瘤、艾滋

病相关疾病时,治疗费用自理。

4、严格阅读并按照药品的说明书用药。

5、用药前务必向病人说明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叮

嘱病人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向医生反馈情况。

6、用药期间检查血象、肝功能、血脂、血淀粉酶(血AMY)必查!,用药最初1个月

内每15天检查一次(出现腹痛或放射疼时要随时查),以后可以在用药第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时每3个月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应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化验单。有条件者可以同时作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测定等检查,以确定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同时观察治疗效果。

服用抗病毒药物后的换药指征

1、患者服药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副作用;

2、CD4细胞持续性减少并出现临床恶化;

3、抗病毒药使用3-6个月后,仍出现机会性感染或临床症状体征仍无明显改善者;

4、选用AZT方案时出现重度贫血(血色素低于l或粒细胞<2000/L时,这时应选用D4T方案);

5、出现胰腺炎症状或血AMY升高到原来的2倍以上或出现严重的手脚麻木、剌疼、行走困难等;

6、经治疗8周后,血浆中病毒载量(VL)比原水平下降没超过 log;

7、经治疗6个月后,血浆中VL没有降到“测不出”的水平(<50拷贝/ml);

8、经治疗VL已达“测不出”水平后又上升,提示出现了药物抵抗。

9、除外并发感染、疫苗接种、检测方法的改变,血浆病毒载量从最低点上升3倍或更高。

成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标准

临床标准实验室标准处理意见

急性感染期任何CD4+T淋巴推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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