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发展报告_人口流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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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robe |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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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文
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
程中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
流动人口规模由1982年的657万人,
增加到2010年的2.21亿,已占全国总
人口的16.5%。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
国人户分离人口为2.79亿人,其中流动
人口为2.36亿人,占当年全国总人口的
17.4%,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提高了
0.9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速度(即年均
增长率)亦在不断提高。我国流动人口,
特别是省际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多倾向
于选择东部沿海的特大或大城市,从而
使北京、上海等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占常
住居民的40%之多;而东莞、深圳、中
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数量已占常住居民
的一半以上。
规模如此巨大、增速如此之快的流动
人口不仅对流动人口其自身与家庭,而
且对流出地与流入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等
各个方面,都产了重要的影响。人口流
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
改善的重大问题。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对
我国流动人口作了初步分析,在估计流
动人口比例、利用跟踪调查数据的基础
上,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一、谁是
流动人口;二、人口流动是否有助于提
高流动人口的福祉。
谁是流动人口?
我国户籍制度的存在使“人口迁移”的定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
目前国内对人口迁移的定义首先按照“户口登记地是否改变”而分为“迁移人口”与“流动人口”两大类。前者系指户口登记地伴随居住地改变而发生改变的人口;后者则是户口登记地不发生变化的人口,即事实的“人户分离人口”。
由于研究视角不同,流动人口的称呼与定义也不尽相同。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概念至少包括以下近十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暂住人口、自发迁移人口、自流人口、外来暂住人口、短期迁移人口、暂时性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民工、农民工、民工潮、盲流、人户分离人口等。其中,被社会学广泛运用的则是“农民工”这一概念。
我们通过比较跟踪调查数据中被访者在2010年与2012年两次调查之间的差异来了解新增与返迁流动人口的情况,具体结果请见表1。
在所有可匹配的样本(32906人)中,新增流动人口302人,占0.9%;返迁人口1042人,占3.2%;其中,省际返迁人口为130人,占0.4%;省内返迁人口为912人,占2.9%。如果考察未匹配的样本,则可以发现,其中搬迁户共计351户,1111人次;全家外出户共计388户,1274人次。在流动规模的估计上,若只将全家外出户默认为是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2012年的流动人口比例为12.6%;若将全家外出和搬迁户都纳入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流动人口比例约为14.6%。
比较全国统计报表数据,自六普至2012年年末,流动人口规模增加了1526万人(其中,2010年六普时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2亿人;2012年末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4亿人),占2012年年末总人口的1.1%。与此相比,本数据估计的新增流动人口规模占总样本的比例为0.9%,二者仅相差0.2%,对新增流
动人口规模的估算相差260万左右。应该说,
这种估计的差异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的。
随人口流动而产生的是大量留守儿童;
但更早先被各界关注的是规模巨大的流动儿
童,它产生于人口流迁的模式由个体流动向
家庭流动的转变。尽管已有大量研究讨论了
流动与留守儿童的问题,以及人口流迁(包
括父母亲的流动与儿童自身的流动)对儿童
发展的影响,但首要的是了解清楚留守与流
动儿童的基本规模与分布情况。
表2给出了利用2012年跟踪调查数据结
合父母亲的流动情况判断的流动与留守儿童
的规模。父母亲均为非流动且儿童也是非流
动的共有4837人,占全部儿童的83%;儿童
为非流动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流动的(即
通常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为552人,占全部
儿童的9.5%;而跟随父母亲流动的流动儿童
比例则为6.9%。
表1 2010~2012两年调查期间新增与返迁的流动人口
表2 2012年调查中受父母迁移影响的儿童分布
注:括号内的百分比以四类人口之和的总数为分母。
注:2012年共调查8632位15岁以下的儿童。根据初步样本,仅有5826位(占67.5%)儿童通过
家庭关系匹配得到其父母及其流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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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分流动状况的性别比
注:“六普”数据引自《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集》。
根据2010年普查的结果,0~14岁的流动儿童共为2453万人,占全部儿童(2.2亿)的11.1%;其中有38.3%是县内跨乡的流动儿童。为了保证普查数据与本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需要将这批县内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扣除,则剩余的省际和省内跨区县的流动儿童规模为1514.7万人左右,占全部儿童的6.8%。这一比例与本次调查所估计得到的结果(6.9%)极为接近。
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
基于中国数据的研究表明,个体迁移的可能性受一些标准的人力资本因素的影响,如年龄、工作经历、受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及技术等;同时也受到了各种家庭因素,特别是家庭收入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影响到迁移的净回报。
1、从性别来看,男性人口更容易进行长距离的省际流动
性别是考察群体特征最基本的维度之一。各种类型的流动人口的性别比见表3。
2012年调查数据中,全部样本的性别比为101.0,即男性与女性基本均衡。其中,本地人口的性别比为101.4;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87.1;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0.8。如果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相比较,不论是本地人口,还是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
本调查的性别比均偏低。如六普时,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8.1;而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则高达128.9,远高于本调查的结果。
当然,造成本数据中较低性别比的原因既可能来自于样本或调查的基本单位(即本调查以家庭户为基本调查单位,而其内部的性别比基本平衡),也有可能来自于女性流动人口的应答率较高,还有可能来自于人口流动模式由个体向家庭的转变。正如学者对性别比趋于平衡的分析:“一方面是源于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到流动劳动力大军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实现家庭团聚而以举家流动的方式出现。”
2、从年龄来看,青壮年更容易流动
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一般都集中于青壮年。从本次调查数据来看,2012年调查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8.6岁,其中,0~14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25.6%,15~64岁人口占69.9%。2010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3.7岁,其中,0~14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19.8%,15~64岁人口占72.9%。相比而言,2012年调查中流动人口规模增加的同时,处于劳动力年龄的流动人口比例有所下降,而少儿流动人口的比例则有所上升,从而使平均年龄有所下降。
2010年和2012年两轮调查中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较明显的特点是:首先,女性在劳动力年龄人口中的比例(特别是20~24岁和25~29岁)相对较高;其次,低年龄组中,除5~9岁组外,其他年龄组的比例在2012年
中都有所上升:再次,在14岁到50岁的人口中,与2010年相比,男性人口的比例在2012年都有所上升,而女性人口的比例则在40~44岁组及以上的年龄组有所下降。
总体来说,2012年比2010年人口结构更加年轻。
3、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者更容易进行
远距离的流动
婚姻状态一般被划分为五种类型:未婚、在婚、同居、离婚、丧偶。由于后三者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