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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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概 述
医保政策 存在问题
管理要求
概 述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医保、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
概 述
与我院医疗保险联网结算的有:南通市区及辖区 (六县一市)、异地持省医保卡的职工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医保。 如皋、如东、启东、通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0%
30000 4000 待遇享受年限5年,5年后因疾 病复发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备 案手续。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参照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 付。备案待遇有效期12个月。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参加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 付。本市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结算。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在限额内参照住院费用分段 按比例支付。年度累计限额为:手术后第一年10万元,第2年9万元,第3年7.5万元,第 4年及以后6.5万元。
门诊待遇(年度内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
门诊医疗费用 在职 退休
1家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 +1家社区 卫生服务站
门诊统筹: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 卡累计超过600元以上、超额1至3000元的符合规定 的普通门诊费用、基金按比例支付。
70%Hale Waihona Puke Baidu
80%
两项门诊 医疗费用 待遇不重 复享受。
市本级已办理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 乙型活动性肝炎专项门诊的患者,门诊专项费用年 累计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上列慢性病两种以上的, 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限额4000元,基金根据其实际 发生费用按比例支付。(不再办理新增)
自费补充保险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基 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符合自 费补充保险相关规定的,由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支付50%,支付 给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公务员医保待遇
类别 门诊 住院 补助范围
医保范围内费用年度个人自付 2000元以上的部分 补助 比例
3.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参加补 充医疗保险,以及为父母、子女、配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设有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 住院统筹、大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自费补充保险 七种待遇。
县区职工医保政策总体框架与南通医保一致,区 别主要在于北三县(如皋、如东、海安)住院无自费 补充保险及慢性病门诊相关政策。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后,一个结算年度内 个人按医疗保险规定负担的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万元以上 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
费用段(元) 0-50000(含) 50000-100000(含) 100000-200000(含) 200000以上 报支比例(起付标准以上) 50% 60% 80% 90%
患者最近治疗和用药相似,一日一清怎么突然某天后就显示个人现 金支出增多了? 患者年度内医保总费用(不含自费)在限额以内(20万)时,享 受很高的报销比例88%-97%,同时个人承担部分超过1万元时,还 可再享受大病保险报支50%。 但是,若年度内门诊+住院医保总费用超出限额时,就仅能享受大 病保险进行报支。
50%
70%
北三县需个人医保卡金额 用完后,药费自付600元 以上才可享受专项
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
病种 待遇比例 限额 备注
在职
长期精神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退休
2400 4000 10000
70%
血友病 恶性肿瘤 (含白血病) 门诊检查治疗 恶性肿瘤 门诊特定放化疗 终末期肾病 透析治疗 (含腹膜透析) 器官移植患者 抗排异治疗(我院限 肝移植)
相关规定 补助最高限额6000元
70% 80% 80%
80%
起付线 0—20万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包括医保范围内个人先按比例自付、分段按 比例自付及转外就医按规定自付的医疗费用 凭发票至医保中心保险
二次 补助
年度内个人自付1万以上
注:个人医疗帐户往年结余的资金,可用于当年门诊自付金额的2000元。
最常见的问题
一个结算年度内,既发生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又发生规定的住院 医疗费用的,其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不超过一个最高限额标准。
1.一年内多次住院内,从第二次起,按本次入院就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160 元),最低不低于200元。长期连续住院的,起付标准每90天计算一次。跨年度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入院年度 的起付标准计算,费用计入出院日所在年度。 2.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用段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乙类项目个人先负担部分 下降15%。 3.医保患者在支付起付线、乙类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负担费用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 享受相应待遇。
住院流程
持医保卡、 农合卡、有 效身份证件 办理住院手 续、治疗
定点医院
病人需住院
病人只需交纳 个人应交的部 分
持医保卡、农 合卡、有效身 份证件通过系 统结算
出院结算处
各类医保政策
重点介绍
新 农 合 政 策
职 工 医 保
居 民 医 保
离 休 医 保
职工、居民、离休医保政策
2016年职工医保政策
住院费用
报支比例 医疗机构 等级 转诊资格: 仅限传染 性疾病和 肝移植 三级综合 三级专科 二级 一级 社区 家床 起付标准 (元) 起付 标准 以上 最高 限额 以下 费用 分段 (万元) 基本医疗 统筹基金 在职 1000 800 750 500 300 300 ≤2 2-10(含) 10-20(含) 88% 93% 退休 92% 97% 大额医疗救助基金 (连续缴) <5年 90% >5年 95%
职工医保有个人医疗账户,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1.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含门诊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费用)。 2.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的和起 付线以上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住院乙类药品、诊疗项 目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门诊使用的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 疗项目等。
主要内容
概 述
医保政策 存在问题
管理要求
概 述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医保、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
概 述
与我院医疗保险联网结算的有:南通市区及辖区 (六县一市)、异地持省医保卡的职工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医保。 如皋、如东、启东、通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0%
30000 4000 待遇享受年限5年,5年后因疾 病复发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备 案手续。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参照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 付。备案待遇有效期12个月。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参加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 付。本市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结算。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在限额内参照住院费用分段 按比例支付。年度累计限额为:手术后第一年10万元,第2年9万元,第3年7.5万元,第 4年及以后6.5万元。
门诊待遇(年度内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
门诊医疗费用 在职 退休
1家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 +1家社区 卫生服务站
门诊统筹: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 卡累计超过600元以上、超额1至3000元的符合规定 的普通门诊费用、基金按比例支付。
70%Hale Waihona Puke Baidu
80%
两项门诊 医疗费用 待遇不重 复享受。
市本级已办理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 乙型活动性肝炎专项门诊的患者,门诊专项费用年 累计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上列慢性病两种以上的, 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限额4000元,基金根据其实际 发生费用按比例支付。(不再办理新增)
自费补充保险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基 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符合自 费补充保险相关规定的,由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支付50%,支付 给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公务员医保待遇
类别 门诊 住院 补助范围
医保范围内费用年度个人自付 2000元以上的部分 补助 比例
3.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参加补 充医疗保险,以及为父母、子女、配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设有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 住院统筹、大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自费补充保险 七种待遇。
县区职工医保政策总体框架与南通医保一致,区 别主要在于北三县(如皋、如东、海安)住院无自费 补充保险及慢性病门诊相关政策。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后,一个结算年度内 个人按医疗保险规定负担的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万元以上 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
费用段(元) 0-50000(含) 50000-100000(含) 100000-200000(含) 200000以上 报支比例(起付标准以上) 50% 60% 80% 90%
患者最近治疗和用药相似,一日一清怎么突然某天后就显示个人现 金支出增多了? 患者年度内医保总费用(不含自费)在限额以内(20万)时,享 受很高的报销比例88%-97%,同时个人承担部分超过1万元时,还 可再享受大病保险报支50%。 但是,若年度内门诊+住院医保总费用超出限额时,就仅能享受大 病保险进行报支。
50%
70%
北三县需个人医保卡金额 用完后,药费自付600元 以上才可享受专项
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
病种 待遇比例 限额 备注
在职
长期精神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退休
2400 4000 10000
70%
血友病 恶性肿瘤 (含白血病) 门诊检查治疗 恶性肿瘤 门诊特定放化疗 终末期肾病 透析治疗 (含腹膜透析) 器官移植患者 抗排异治疗(我院限 肝移植)
相关规定 补助最高限额6000元
70% 80% 80%
80%
起付线 0—20万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包括医保范围内个人先按比例自付、分段按 比例自付及转外就医按规定自付的医疗费用 凭发票至医保中心保险
二次 补助
年度内个人自付1万以上
注:个人医疗帐户往年结余的资金,可用于当年门诊自付金额的2000元。
最常见的问题
一个结算年度内,既发生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又发生规定的住院 医疗费用的,其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不超过一个最高限额标准。
1.一年内多次住院内,从第二次起,按本次入院就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160 元),最低不低于200元。长期连续住院的,起付标准每90天计算一次。跨年度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入院年度 的起付标准计算,费用计入出院日所在年度。 2.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用段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乙类项目个人先负担部分 下降15%。 3.医保患者在支付起付线、乙类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负担费用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 享受相应待遇。
住院流程
持医保卡、 农合卡、有 效身份证件 办理住院手 续、治疗
定点医院
病人需住院
病人只需交纳 个人应交的部 分
持医保卡、农 合卡、有效身 份证件通过系 统结算
出院结算处
各类医保政策
重点介绍
新 农 合 政 策
职 工 医 保
居 民 医 保
离 休 医 保
职工、居民、离休医保政策
2016年职工医保政策
住院费用
报支比例 医疗机构 等级 转诊资格: 仅限传染 性疾病和 肝移植 三级综合 三级专科 二级 一级 社区 家床 起付标准 (元) 起付 标准 以上 最高 限额 以下 费用 分段 (万元) 基本医疗 统筹基金 在职 1000 800 750 500 300 300 ≤2 2-10(含) 10-20(含) 88% 93% 退休 92% 97% 大额医疗救助基金 (连续缴) <5年 90% >5年 95%
职工医保有个人医疗账户,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1.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含门诊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费用)。 2.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的和起 付线以上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住院乙类药品、诊疗项 目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门诊使用的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 疗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