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曲丑角的美学特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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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戏曲丑角的美学特征(一)

中国戏曲丑角审美特征的历史生成和感性具体显现是一个漫长的演进过程。由于丑角比生、旦等行当更深厚地积淀着历史文化的基因(讽刺传统、乐天精神、个体意志和丑角意识〔①〕等),因而,这个生成和显现的过程就更显得沉重、滞缓。

不难发现,在古典戏曲中,丑角与整个戏曲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相“游离”的。究其根由则主要是自元杂剧始的“旦本”和“末本”演唱体制,使丑角仅仅秉承着先祖俳优讽谏时事、滑稽调笑的传统,处在给生、旦,甚至净行“配戏”的地位,而未能真正“杂”入戏曲艺术之中,因而丑角的程式化亦式微,或曰其本身程式化就不充分。而作为戏曲艺术灵魂的声腔则与丑角根本无缘。这种丑角与“真戏剧”〔②〕相“游离”的状况,必然导致丑角人物性格特征的开掘很不深入(建国前以丑角挑大梁的戏极少)。

这种状况的改变是在清末、民国初年,尤其是建国后。随着生、旦、净、丑(建国前)到旦、生、丑、净(建国后),再到丑、旦、生、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两次历史性“错位”格局的形成,随着葛麻(楚剧《葛麻》)、唐成(豫剧《七品芝麻官》)、徐九经(京剧《徐九经升官记》)、贾贵(京剧《法门众生相》)等这些或根据传统名剧改编、或新编历史剧中“正戏丑演”的人物形象出现,戏曲丑角艺术开始逐步走向人物性格完满塑造的审美层次,艺术品位和审美价值更高。也只是到这时,戏曲丑角才终于完成了漫长的对自身作为历史文化心理负载者的超越,开始走向作为戏曲艺术内在充足需要的艺术高峰,也即真正使丑角艺术的本体存在得以确证。〔③〕而戏剧丑角的审美特征正是集中地从丑角艺术的本体存在中感性直观地呈现出来的。本文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视野里试图确立戏曲丑角审美特征的以下几个认识基点:

一弘毅、德充

孔子提出士当“志于道”(《论语·述而》)。如何“志于道”?曾参发挥师教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己,不亦远乎?”(《泰伯》)这就是说志士把在天下实现仁德视为己任,必须刚强而有毅力才能担此重任。“毅”《说文》释为“有决也”。所谓“弘毅”按章太炎的说法就是“强毅”,古之“弘”字即今之“强”字。“任重须强,不强则力绌;致远须决,不决则志渝”。〔④〕此言甚是。

儒家“弘毅”的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周易·乾卦》云:“大哉干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刚健”的思想正来自于“弘毅”。“刚健”者孔颖达《正义》疏云:“其性刚强,其行劲健”。即是说“刚健”是运行不息的、永恒的大自然生命力的表现,同时也是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人格精神的表现。〔⑤〕即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而志士仁人欲刚强劲健、以天下为己任,则必须具有“干”之精神,“韧”之毅力,“曲”之策略。“干”者,“健”也。“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乾卦》)只有随时保持健强振作的精神态势,才能历险而不惊,临危而不乱。“韧”者,“柔”也。老子曰:“柔弱胜刚强”,“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柔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刘邵《人物志·九征》亦云:“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坚韧不“易”,虽处逆境其志不渝,终将以柔克刚,获得伸展。“曲”者,“圆”也。老子曰:“曲则全”。以直必折,唯“曲”得其超越的张力。“曲”中蕴含着坚韧的毅力,唯“曲”唯“韧”才保持着“干”之“刚健”的锋芒。“干”、“韧”、“曲”这“刚健”的精神表现于艺术,即刘勰所发挥的“风骨”、“风骨之力”。“风骨之力”即主体的情感之力,也即生命之力;即主体的理性之力,也即人格之力。“风骨”既要求主体“强其骨”(老子),又强调主体须“强其志”,“志实骨髓”(《文心雕龙·体性》)。“弘毅”——“刚健”——“风骨”,这正是中华民族“强力意志”的体现,是中国美学阳刚之气、崇高之美思想的核心。

俳优——苍鹘——副末——丑角正是这伟大美学精神的体现者。他们虽生理形体残疾(“古之优人,其始皆以侏儒为之。”〔⑥〕),身份地位卑贱(“俳优侏儒,固伎之,最下且贱者。”〔⑦〕建国后这一问题已不存在),扮演的也多是市井小人物(诸如酸儒杂役、刑房书吏、

随军参谋、教读老师、侠客义士、恶霸流氓、媒婆僧道、酒保乞丐等。我国现存最早的剧本、南宋或元初的南戏《张协状元》副末〔丑〕在剧中扮演了小鬼、小二、王德用、张协妹、强人、圆梦人等八人,也都是小人物),但他们仍刚健不息,“在下位而不忧”(《周易·乾卦第一》)。尽管他们在“言禁猛烈之时”因讽谏调笑而横遭刑杖、徙流,以至惨戮者代不乏人,如清人昭@①《啸亭杂录·杖杀优伶》记载,仅为一句略带讽喻的话,雍正皇帝就杖杀了南京名丑刘淮。《魏书·前废帝纪》、《旧唐书》卷十七、《元史·刑法志》也都有这样的记载:俳优稍有“讥议”、“犯上”者,要么“处死”,要么“流”。“流”即流放,充军边塞做苦力,但优伶——丑角之英杰仍冒死讽谕规谏,义无反顾。宋高宗时,乡人给高宗做的馄饨不熟,被下了大理寺治罪。丑扮士人相貌在高宗前讽谕其失,为乡人排难解纷,至使“上大笑,赦原乡人”(明刘绩《霏雪录》)。宋洪迈《夷坚志》,明田汝成《委巷丛谈》等也记载丑角不畏权贵,在帝王面前讥讽大臣权相聚敛苛暴的罪行。明代文林的《琅玡漫抄》就记述了宫中优人阿丑在御前作俳,大胆讽刺太监汪直专权及其爪牙王钺、陈钺的帮闲嘴脸,还讽刺保国公朱永掌十二营以权谋私,难存“公论”等,真可谓“短兵一挥,广座皆死!其技敏绝,其勇空前”(任半塘《优语集》)。至于清末名丑刘赶三常在剧中借题发挥,讥讽权贵,不肯稍改,终获罪受责,郁闷而死的悲剧早已名垂青史,为时人所崇敬。明谢在杭《文海披抄》二曰:

自优孟以戏剧讽谏,而后来优伶,往往戏语,微发而中。且当言禁猛烈之时,而取于言,亦奇男子也!确实,在中国戏曲史上像任半塘先生在《优语集》中极力表彰的黄幡绰(唐)、敬新磨(后唐)、罗衣轻(辽)、阿丑(明)、刘赶三(清)这样一些俳优——丑角冒死敢笑敢谏“万乘”之荒主、“千乘”之权相,真可谓千古不朽的“奇男子”。难怪司马迁在《史记》中特立《滑稽列传》一项,因为他将俳优——丑角视为“不流世俗,不争势力,上下无所凝滞,人莫之害,以道之用”的“岂不亦伟哉”的大丈夫!正是这些“最下且贱”的大丈夫“谈言微中”、“谈笑讽谏”,然“合于大道”(《史记·滑稽列传》),“振危释惫”、“颇益讽诫”,“谲辞饰说,抑止昏暴”(《文心雕龙·谐隐》),“于嘻笑诙谐处包含绝大文章”(《闲情偶寄·词曲部·科诨第五》)。正是这些“在下位而不忧”的大丈夫以“干、韧、曲”之精神,追寻着个体人格的完整,成千古“伟哉”之“奇男子”,所担当塑造的一批魅力永存的角色、人物形象,闪烁着刚强劲健的美学光彩。

所谓“德充”即庄子所注重的“德充之美”。(成玄英《庄子疏》)这里的所谓“德”,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或德行,按照《庄子·德充符》篇云:“德者,成和之修也。”也即事得以成功、物得以顺和的最高修养,“德充之美”也就是在最高贵的人身上体现出的这种最高修养的充实状态。它既是“忘形”的,又是“忘情”的,所谓物我俱化、死生同一,对宠辱、贵贱、好恶、是非的超然态度。而这超然的态度正是一种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它能使主体摆脱客体丑恶之皮相,真正发现客体本真之美。也正是这样一种超然的态度,使庄子在中国美学史上第一个清晰地看到了在丑的外形之中,时常蕴含着超越了丑的外在形体的内在美,即内在的“德充之美”。在《德充符》中,哀骀它,@②qi@③支离无@④、瓮@⑤大瘿、叔山无趾、申徒嘉、王骀等都是一些“以恶(丑)骇天下”的人,不是脚拐、背伛、无唇,就是颈项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虽然如此丑陋,但男人爱与他们相处,甚或不归家;妇女也窃爱着他们,甚至想哪怕当他们的妾也甘愿;国君也爱之心切、甚至要委以国政大权。这些奇丑之人之所以被人们如此挚爱,也就是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最高贵之人身上的“德充之美”,所谓“非爱其形者,爱使其形者也。”(《德充符》)“使形者,才德也。”(郭象《庄子注》)“才德者,精神也”(成玄英《庄子疏》)。也就是说,不是爱他们的形体,而是爱支配着那个形体的精神。这种精神状态就是“德充之美”的审美状态,所谓“德将为汝美,德将为汝居”(《庄子·知北游》)。而这种审美的人生状态唯有“全德”之人、也即德性完善而高尚之人才能进入。进入了这种“全德”的审美人生状态,才能使人感到“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德充符》),也即只要有超越常人的人格精神的美,其外在形体上的缺陷、丑陋就会被人们忘掉(或像卡里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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