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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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XXXX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控制,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58-2011;
5.总承包指挥部有关管理办法、制度、合同。
四、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条件
1.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级的独立试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且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2.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3.生产能力:具有90m3/h(及以上)生产线两条以上,
且单站年生产能力在100万m3以上。
4.运输能力: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15台以上,泵车2台以上(臂长37m以上)。
5.拌合站要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应保证管廊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3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小时。
6.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7.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送货小票后附过磅单据,并随车携带,交予施工现场技术人员。
8.料仓应为全封闭式,具有防雨、雪措施,且应设有足够高度的隔板,防止原材料混杂,冬季料仓要有升温措施。
9.不同规格、产地的原材料应分别贮存,同时应根据任务量对原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供应给本工程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规格、产地应进行标识,必要时设专门的储存场地。砂、石料储存场地,地面应硬化且具有良好排水功能。
10.混凝土搅拌站要积极接受我方人员驻场,随时抽检,
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
(一)原材料管理
1.原材料进场后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现场材料在明显处挂材料标识牌,严禁材料混仓。
2.商混站原材料按批次进行检测,并做好材料进场登记台帐及试验检测台帐。
(二)配合比管理
1.商混站用于试配的各种原材料,如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及外掺料等检测合格后,经总承包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才可以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
2.商混站结合具体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浇筑条件、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设计计算,并将配合比计算书上报总承包指挥部和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
3.商混站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经检验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上报总承包部会同总监理工程师验证、审批后方可使用。
4.审批的混凝土配合比,不得随意调整。按照规范要求和气候条件变化,在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调整实际施工配合比时,必须事先通知总承包指挥部,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5.商混站不得随意更换原材料,当更换原材料厂家时,
应提前2个月通知总承包指挥部,并重新设计混凝土配合比。
6.商混站上报的配合比应带有MA检测章,配合比附原材料检测报告应是全项检测技术指标且带MA检测章。
(三)混凝土拌制过程管理
1.为保证拌制混凝土质量,商品混凝土站在拌制混凝土时,工区的试验人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对原材料和配合比进行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批复的配合比进行拌制。
2.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工区试验人员对其进行开盘鉴定。
3.计量精度检查。混凝土生产拌制前,会同试验监理工程师对商品混凝土站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计量系统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后才可生产混凝土,商混站自动计量应定期进行标定,且有计量单位出具的合格证书。
4.合理搅拌时间。根据搅拌机类型、实际搅拌效果、运输时间、混凝土性能、坍落度大小等情况而设定合理搅拌时间。
5.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各工区提前向商品混凝土拌合站报送混凝土使用计划,明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浇筑方式、浇筑起止时间等要求,商品混凝土拌合站接到混凝土供应通知后,提前做好准备。当一次性浇筑混凝土方量较大时,应做好准备安排,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6.混凝土拌制前,应提前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
7.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后,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外观及骨料粒径等指标进行检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收。
8.商品混凝土出厂后在运送到施工现场浇筑前及浇筑全过程,严禁掺水。如需掺加外加剂、掺和物调整商品混凝土工作性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必须在商混站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浇筑过程商混站应派出生产调度人员和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供应过程协调和质量控制。
9.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商混站必须根据冬季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采取冬季混凝土拌制措施;在炎热的气候下当工地温度超过30℃时,商混站要采取夏季拌制管理措施,确保现场混凝土正常供应。
(四)混凝土试件留置管理
1.各工区现场混凝土试件制作在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按标准规范制作,在混凝土试件上标明:结构部位、强度等级、制件日期,拆模后送入标准养护室进行养护,养护室的温度、湿度由专人记录。
2.混凝土灌注桩:同一配合比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一组,每根桩不少于一组。
3.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不少于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