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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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摘要】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

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来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

靠和健康地发展。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体目标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

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

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

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

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

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

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二、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

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

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

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

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

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

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

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

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

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

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监管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等。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措施分析 1.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

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

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

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

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

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制的转换,推进产权改革,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

结构,完善内控制度,生发出市场对银行监管的力量。完善市场化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金融机构应将引入竞争机制作为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的切入点,坚持奖惩分明。 2.大胆鼓励金融创新对待金融创新,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监管机构也经历了一个从严格抑制到积极鼓励

的过程。实际上,在那些具有浓厚行政管制色彩的监管环境下,不少金融创新可能都是以绕开行政法规审批规定等为最初目的,但是,这并

不能构成监管者消灭这些创新的理由,而应当成为改进监管方式的推

动力,因为这些金融机构的创新,往往反映了市场的金融服务者的新

需求,往往反映了金融体系发展的新趋势。为了促进这一良性的金融

创新互动过程,保持一套清晰透明公开的金融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最

为关键,减少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随意性也最为重要,这样

才会给金融创新主体一个清晰的创新预期和稳定的创新环境。

【摘要】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

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来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

靠和健康地发展。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体目标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

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

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

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

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

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

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二、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

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

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

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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