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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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档: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 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量刑:
1、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在2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客体: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各市场 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 质量法即规不论,何在人,产从事品了中伪劣掺产杂品的、生产掺、假销 ,以假充 真,以售营次,执即照充构和好成许本 可或罪 证主 ,者体 有以, 无无 生不需 产合审 经查 营格其 和有 销产无 售品经资 冒充合格 产品,销售金额达格5。万元以上的行为。
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使应纳 税款变少。(3)拒不按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纳税 申报,以及逃避税款的行为。(4)向税务机关进 行虚假纳税申报。(5)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行为 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3) 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逃避税务义务, 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5)认定:(1)符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 避税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2)无意识漏 税或过失漏税,缺乏主客观要件,不构成犯罪, 应及时补税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3)故意偷 税,但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税法, 给予行政处罚。
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
犯罪形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伪劣新产品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 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 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 生产技术的
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 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 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 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 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数罪并罚
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犯罪、非法经营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因此本案应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 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 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 严重的行为
偷税罪
概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 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 帐簿上多列指支出、少列收入,拒不向税 务机关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税 款或已扣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观方面:(一)偷税的行为手段具体表现为行 为种(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 帐凭证,使纳税的真实和直接的依据丧失。(2)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15年有期/无期, 并50%-2倍/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A、应当数罪并罚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真题解析】甲实施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行
为,是显而易见的,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
起火灾,不能另行定罪,只能作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历年真题解析2005/2/66.甲为了获取超额利 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 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 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 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 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甲 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走私不是贩卖的必经过程,贩卖不是走私 的必然结果,因此,二者之间没有吸收关 系。 数罪并罚的情形: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强奸等行为 2、走私犯罪+抗拒缉私 3、生产销售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商品+暴力抗拒 4、保险诈骗+其他行为 5、组织犯罪+其他犯罪
概念: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 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等(刑法)已有规定的违禁物 品之外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 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本罪构成特征:
客体:为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监管和征收 关税的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走私“普通”货 物、物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5、“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 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6、“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 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 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 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 构进行确定。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 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 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 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 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 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 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04年月1月至2006年3月,陈某违 反国家规定,无烟草专卖证先后5次 从他人手中购得假烟4576条,其中 三次售出假烟1550条,经营额 49400元,获利3100元;两次将购 得的假烟3026条﹙经有关部门鉴定 货值金额244760元﹚准备销售,在 运输途中被烟草部门查获。
3、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 元的,属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
4、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武装走私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抗拒缉私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构成本罪的,按 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 并罚
产品罪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所以,选项A不正确,选项
B正确。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法条竞合关系。刑法第149条
第2款:“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
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编者注)规定
主体:个人和单位,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 者。
主观方面:故意,同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 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与一般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界 限
区别: 一、主观方面。不具有牟取非法利润目的
的主观意图而进行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的行为,如在生产中监管不严导致产品质 量有瑕疵,则只能构成一般违法行为,不 能构成犯罪。
二、行为后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尚未达到 5万元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案情: 被告人陈某于2004年7月至8月在 经营某钢铁有限公司期间,组织 工人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质量 不合格的钢材,后因被及时查处 而未能销售。经评估,该批钢材 共计价值392535元。
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
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这种情
况下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选项C正确,选项D也正确。
【真题答案】BCD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 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5万—20万,2年,有期/ 拘役,并/单罚:50%-2倍)
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是故意, 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
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本罪客观方面行为方式表现: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 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2、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 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 进口货物、物品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 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认定:
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 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 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 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 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 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 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 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
2.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 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等特 殊性质的物品分别构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质物 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物品的构成本罪。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 罚金(20万—50万,2-7年有期,并罚50%-2倍)
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 下罚金(50—200万,7年有期,并罚50%-2倍)
3、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 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 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 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三 量刑
自然人犯本罪的量刑
1、第一档: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 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 罚金。 2、第二档: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 上5倍以下罚金。
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牟取非 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 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 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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