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培训 民用机场助航与导航灯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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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航与导航灯光系统
一、跑道引入灯光系统
如因存在着危险地形、障碍物及减低噪声等特殊措施问题而需要沿一个特定的进近航道(一般是弯曲的)提供有效的目视引导,则可能需要一套跑道引入灯光系统。这种系统由一系列安装在地面或接近地面的闪光灯组成,用以显示出要求的飞至跑道或最后进行的航径。每组灯的位置和朝向都安排的便于从前一组灯光看到,和便于飞机在所考虑的进近最低标准条件下或高于该最低标准条件下跟随前进。系统可以是弯曲的、直的或弯曲与直的结合,视需要而定。跑道引入灯光系统可以在任何经批准的近近灯光系统开始处结束,或中止在距跑道入口某一距离处,在该处能规定的最低标准能见度下完成目视参照跑道环境进近着陆。系统的外端部分用几组灯来标志从在最后进近定位点容易看到的一点开始的进近航道的一部分。这几组灯光可以方的足够的近(约1 6000m)以供连续的引入引导。每组灯至少有三个闪光灯组成,排成直线或聚集在一起,并可在需要时增添一些恒定发光的灯。如可能,灯组应顺序向跑道闪光。每个系统应设计的适合当地具体情况,并提供期望的目视引导。一个这种系统的典型例子如图5-6所示。
有些地方,由于存在障碍物或在正常进近航到附近有居住区,可能需要十分准确的水平引导。在这种情况下,系统的每组灯里需要增设一个能够准确地提供方向对准信息的灯。
二、进近的光系统
进近灯光系统直辅助飞机进近和着陆过程的灯具。
进近灯光系统分为简易进近光系统,Ⅰ类、Ⅱ类和Ⅱ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其中,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用于非仪表跑道和非精密进近跑道。如果该跑道近能见度良好或有其它目视助航设备提供足够的引导时可以不舍。其他三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用于相对的精密进近跑道,如果白天能见度不好,进近灯光系统也能提供目视引导。
(一)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由中线灯和横排灯组成,如图5-7所示。这种灯既可以是单个灯,也可以是至少3m长的短排灯。当短排灯是由近似点光源得灯组成时,短排灯内的灯间距离为1.5m。
中线灯必须有一行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而且延伸到离跑道入口不小于420m处的灯具组成。
横排灯距离跑到入口300m,且构成一个18m或30m的横排。构成横排灯的灯具必须设置在一条尽实际可行的接近水平的直线上,垂直于中线灯线被其平分。横排灯灯间距离在1m至4m之间。采用30m的横排灯时,可在中线两侧各留一个空隙。这个空隙必须保持在最小值以满足当地要求,并不能大于6m。中线两侧的空隙可以改善当进近时有横向误差的方向性引导,还可以便于援救和消防车辆的通过。Ⅰ类、Ⅱ类和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也满足这个条件。
构成中线的灯具的纵向间距必须为60m,只有在需要改善引导作用时可采用30m的距离。最靠近跑道的灯必须根据选用的中线灯的纵向间距设在距跑道入口60m或30m处。
如果因为自然条件限制,不可能把中线灯延伸到距跑道入口420m处,则应将中线灯尽实际可行的向外延伸,并将中线灯灯具改为由至少3m长的短排灯组成。在进近灯光系统距跑道入口300m处有横排灯的情况下,可在距入口150m 处增设一组横排灯。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的灯具必须是恒定发光灯,灯光颜色必须易于与其他地面灯及可能存在的外界灯光区分开来。
在因周围灯光使简易进近灯光系统难于在夜间识别的地方,可在该系统的靠外部分加装顺序灯光来解决。
(二)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是由中线灯和横排灯组成,这两种灯既可以是单个灯,也可以是多个灯。
中线灯必须一行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而且尽可能延伸到离跑道入口900m处的灯具组成。横排灯在距离跑到入口300m处构成一个长30m的横排,如图5-8所示。
图5-8
构成中线灯的灯具的纵向间距必须为30m,最靠里的灯位于离跑道入口30m 处。中线灯可以是至少4m长的短排灯(也可以是单个灯)。当短排灯由近似点光源的灯组成时,短排灯内的距离为 1.5m。中线灯由单个灯组成时,为了传递距离信息,对灯的个数有如下要求:在中线的最里面3m部分为单灯光源;在中线的中间300m部分为双灯光源,而且在中线的外端300m部分为三灯光源。同时,如果中线灯用个数的改变传递距离,除在距跑道入口300m设置横排灯以外,还必须在距入口150m、450m、600m和750m处增设横排灯。并且所有横排灯的外端必须位于两条对称于中线或逐渐向内收敛在跑道入口内300m处与中线相交的直线上。构成横排灯的灯具之间的距离要求同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的灯具必须是发可变白光的恒定发光灯。如果中线灯由端排灯构成,每个短排灯应附加一个电容放电灯(顺序闪光灯)。电容放电灯必须每秒闪光两次,从最外端的灯光入口处顺序闪光。电路设计必须保证放电灯能与进近灯光的其他灯具分别运行,以保证在供电设备处故障时,顺序闪光灯仍能正常运行。除考虑了本灯光系统的特性和气象条件的性质后认为无此必要时,可不加电容放放电灯。
(三)Ⅱ类、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Ⅱ类、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由中线灯、横排灯和侧边灯组成,这三种灯均为排灯。
中线灯必须由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而且尽可能延伸到距跑道入口900m 处的灯具组成。中线灯具的纵向间距必须为30m,最靠里的灯位于距跑道入口30m 处。此外,本系统还必须有两行延伸到距跑道入口270m处的侧光灯以及两排横排灯,一排在距入口150m处,另一排在距入口300m处,如图5-9所示。
Ⅱ类和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靠近跑道入口第一个300m部分的中线灯必须由发可变白光的短排灯组成。当跑道入口内移300m或更多时,这部分的中线灯才可由发可变白光的单灯组成。短排灯的长度必须至少4m当短排灯是由近似点光源组成时,灯具必须以不大于1.5m的间距均匀分布。
距跑道入口的300m以外的中线灯比居于第一个300m部分是相同的短排灯,或者是在中线的中间300m部分为双灯光源,在中线的外端300m部分为三灯光源。以上灯具必须发可变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