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自治区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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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发…2012‟89号

关于加快自治区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农村“畅通富民”工程,加快发展自治区农村(牧区、矿区、团场连队)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农村客运),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道路出行保障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意义

自治区农村客运是指县(市)境内或者毗邻县(市)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矿区或兵团连队的班线客运(含以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和镇村公交),是关系农村、牧区、矿区、团场连队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有利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城乡、兵团连队物流和信息的畅通,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区繁荣、农牧民增收,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

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达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改善了农牧民群众出行难问题。但由于我区地域辽阔,乡村分布区域较广,农牧民居住比较分散,南北疆不同季节道路通行条件差异较大,农村客运普遍存在运行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尤其是偏远农牧区、兵团连队及矿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还较为突出,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农村客运发展十分重要和紧迫。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农村客运发展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力度,确保农村客运优先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推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满足广大农牧民出行需求为目标,以转变城乡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将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和市场互动的组合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我区农村客运已通公路的乡镇(营、分场)通班车率达到100%,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2%,中心镇建成客运站、候车亭或招呼站达到100%。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

用5至10年时间,自治区农村客运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城乡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客运具有普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性质,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农村客运的职责,把发展农村客运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师、团)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对农村客运发展(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任务等)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对县(市)人民政府发展农村客运工作的年度考核。

(二)制定发展规划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将农村客运发展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和实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规划应充分考虑

与兵团农牧团场发展客运的实际,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实现兵地共同发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本县(市)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网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城乡客运网络和站点布局,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引导客运车辆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客运的发展。

(三)加快农村客运服务保障网络建设

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完善农村客运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坚持路、运、站协调发展,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以经济实用、方便百姓、减轻经营负担为原则。根据农村(牧区、矿区、兵团连队)生产、生活、生态的客观条件和需求特点,规划建设标准适宜的乡镇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在城乡公路干线沿线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沿途招呼站,并配套完善候车亭、站牌等设施。

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客运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农村客运线路,采取公交化运营、定班(定时)线路、临时线路等农村客运经营方式,以满足农牧民群众乘车需求。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鼓励城市公交向近郊农村延伸,对乡镇、村、连队比较集中的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有重点、分阶段发展镇乡公交,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

理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客运“零距离换乘”,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情况,稳步推广农村客运区域专营、片区经营等模式,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对特别偏远的乡村、连队,要专门开通点对点的定时班车,切实满足农牧民的乘车需求。

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时,应根据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情况,在充分听取和采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至上,统筹考虑农村客运资源配置、兼顾经济效益等关系,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线路网络,以利于农村客运经营企业的发展、便农牧民出行为根本目的,改造和延伸现有客运线路,合理调整和配置农村客运资源,努力提高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在实施农村客运线路经营权许可或招投标时,可实行“冷线”、“热线”搭配的“捆绑经营”,让以经营干线客运为主的企业经营部分偏远农村客运线路。通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补贴等多种措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农村客运品牌企业,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农村客运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安全、经济、便捷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形条件、道路状况、线路走向、客流特点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荐农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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