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塘小学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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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塘小学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
情况汇报
今年十一月,我校在接到黔江区教委和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后,引起高度重视,学校迅速召开了班子成员会,制定了我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方案,随后在我校教师会上进行安排布置,并结合我校的情况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使条例精神落了到实处,收到了比较满意的效果。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制定学习宣传方案。
为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组长:龚文兵,副组长:黄权华,成员:何文正、李胜敏、邓华、庞家琼、刘承忠。负责工作的布置安排、组织实施,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事务。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制定了我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方案,安排了专门的学习宣传活动时间,明确了学习宣传工作的工作方式,并就如何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二、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由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体学习和讨论《教育督导条例》一次,并要求每个同志独立学习,深刻领会,写出笔记和体会总结。通过学习和研讨,老师们充分认识了《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对象范围、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原则、工作程序、行政责任等,为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思
想保障。同时利用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目前通过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各学校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了《条例》的基本内容,使《条例》成为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准则。
三、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学校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坚持上级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切实抓好了工作的落实。
一是学习了我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现状。
国务院已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这将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使之能够有效行使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我区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建立相应的教育督导机构,强化督导职能,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督学,提升督导地位。
二是我校全面配合上级部门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
认真按照《条例》对督学责任区的明确规定,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通知》精神,扎实配合搞好督学责任区建设。
三是认真做好我校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我校对照本地实际情况,仔细查找问题,加快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不断探索教育督导的有效方式,为督导工作献计献策。
我校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和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进行专项调研。围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求督导工作开展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努力创新督导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
五是认真做好我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我校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把握本区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相关因素,制订整改方案,切实将质量监测结果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式和教育模式、打造优秀教师队伍、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校将进一步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并及时上级教育督导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