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刑法罪名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趣的刑法罪名口决
1.非法侵入住宅罪:进错了房
2. 盗窃罪:开错了箱
3. 招摇撞骗罪:撒错了慌
4. 强奸罪:上错了床
5. 奸淫幼年罪:看错了样(已取消改定强奸罪)
6. 强制猥亵妇女罪:挠错了痒
7. 组织淫秽表演罪:走错了光
8. 传播淫秽物品罪:贩错了黄
9. 强迫卖淫罪:逼错了良
10. 嫖宿幼女罪:嫖错了娼
11. 协助组织卖淫罪:帮错了忙
12. 聚众淫乱罪:挤错了床
13. 传播性病罪:长错了疮
14.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开错了行
15.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刻错了章
16. 操作证券交易价格罪:建错了仓
17.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冲错了浪
1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抬错了杠
19. 交通肇事罪:挂错了档
20. 组织越狱罪:翻错了墙
21. 分裂国家罪:称错了王
22. 武装叛乱暴乱罪:开错了枪
23. 战士违抗命令罪:打错了仗
24.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发错了榜
25. 侮辱诽谤罪:骂错了娘
26. 盗窃尸体罪:送错了葬
27. 偷越国边境罪:渡错了江
28. 医疗事故罪:开错了膛
29. 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入错了组织
30. 重婚罪:续错了房
31. 暴乱干涉婚姻自由罪:嫁错了郎
32. 故意伤害罪:挥错了棒
33. 赌博罪:坐错了庄
34. 猥亵儿童罪:淫错了荡
35. 行贿罪:大错了方
36. 贪污罪:装错了囊
3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发错了胖
38. 私分罚没财物罪:发错了奖
39. 玩忽职守罪:下错了岗
40.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上错了当
41. 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开错了腔
42. 叛逃罪:留错了洋
43. 投敌叛变罪:认错了娘
44. 私放在押人员罪:松错了绑
45. 非法狩猎罪:打错了狼
46. 失火罪:烧错了香
47.投放危险物质罪:加错了糖
司考刑法复习方略
2010-12-30 9:3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研习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重点和特点不可或缺的途径。
1、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复习资料、确定复习方法:
(1)广泛复习,不寄希望于押题。40道选择题,每题四个选项,每个选项可能涉及一个知识点,这样计算下来,仅卷面实际考查的知识点就可能达到160个之多。因此复习时保证一定的知识面是必要的。面对琐碎的选择题,押题是不可取的。
(2)注意考查的角度。注意两个交叉点:A、分则各罪与总则重点的交叉点;B、分则各罪与常见罪的交叉点(区别点)。刑法中每一个重要的制度或者每一个罪名,都包含很多的知识点,比如保险诈骗罪,最基本的就有四个构成要件的知识,另外还涉及数罪并罚、法条竞合、犯罪形态、共犯等共同性问题;另外,刑法的基本制度在具体罪名上可能有不同的特点,如诈骗罪、绑架罪既遂的特点就不同。因此,具体罪名与刑法基本制度(如故意、刑事责任年龄、行为、结果、共犯、未遂、中止、正当防卫、数罪并罚等等)的交叉点往往容
易成为考查的角度。
(3)处理好重要基本点(常考知识点)与知识面(非常考)的关系。
在重要基本点上出题概率高,每年刑法试题中属于基本点的知识占一半以上,必须扎实掌握。如总则方面:A、刑事责任年龄尤其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B、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认定,尤其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认定,事实错误问题;C、客观方面的行为的基本形式,尤其是不作为行为的特点,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D、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E、未完成罪,尤其是预备犯与未遂犯的界限,未遂犯与中止犯的界限,未遂犯与既遂犯的界限,以及未完成罪的责任问题;F、共犯的认定和责任,尤其是一些貌似共犯但不认为是共犯的情况和主犯、从犯、教唆犯的种类和责任;G、罪数形态,如对想像竞合犯、牵连犯、继续犯、吸收犯等的理解和运用;H、累犯;I、自首犯立功的认定与处理原则;J、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K、缓刑、假释的适用与撤销;L、死刑、罚金刑的适用等。分则方面如:侵犯财产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贪污贿赂类犯罪等。
(4)善于对不同问题作不同程度地掌握。对于重点问题,应当深入、细致、全面掌握;对于面上的问题,只需要浅浅地了解就足够了。对于一些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则记
住即可。即所谓“面面俱到、程度不同”。
2、测一测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虽然每年试题的风格有所不同,但通过了解历年试题得出的总体印象,不会有太大的偏差。所以,全面、深入研习历年试题,甚至包括从1986年开始举办律师资格考试以来的历年试题,是掌握考试特点的有效途径。
3、研习历年试题应讲究方法
(1)着重了解考查的知识点和考查的角度,不要太在意答案。因为时过境迁,立法、司法、理论会有较大变化,导致答案发生变化,这不奇怪。法律总是要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与时俱进的。只是不要被过时的结论所误导、也不要因为结论过时而丧失研习的兴趣。
(2)注意每年试题风格存在着波动。有时偏重于理论有时偏重于法条。
(二)通过熟记法条和司法解释打好基础
2004年、2005年试题中就有大量直接考法条或以法条为解答基础的试题。对于刑法这样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无非是考查对刑法规定的掌握和运用,因此,熟悉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或规定)是应对司法考试最基本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司法考试就是考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法条自然是考试的核心知识点。司法解释,则是对法条适用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因为如果不难,不必解释;如果不普遍,则不必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来解决。
而法律适用中普遍而疑难的问题,从来都是考试的重点、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