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征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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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征兵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辖区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常驻户口在初家街道,2020年12月31 日前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至(略))的男性公民(以下统称适龄公民),均应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 略)进行兵役登记,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或学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

三、登记说明

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但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以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并已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兵役登记证,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四、特别说明

兵役登记不代表参军入伍。登记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应征或缓征。能否入伍主要视体检、政考等征兵环节情况,最终由兵役机关确定征集或不征集,《兵役登记信息卡》仅作为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证明。

五、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其它阻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初家街道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验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六、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山东征兵”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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