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策划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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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
设计合同
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 _ 甲方: 乙方: _ 签订日期: _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旅游规划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旅游规划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标准。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设计项目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情况:
设计总面积公顷。
2.设计内容及成果:
①设计深度:旅游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②项目成果
③成果按照乙方技术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参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以及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常规内容,根据具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地方具体需要,确定相关的研究和方案图纸。
项目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等内容。
a.规划说明书内容:
背景研究(含综合背景与区域研究)
现状综合研究(含现状分析、SWOT研究与资源评价)
发展战略定位与发展模式
旅游市场分析
旅游发展布局
旅游重点项目策划
旅游活动策划
旅游商品规划
旅游市场拓展规划
旅游投资分析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b.概念规划图纸内容包括:
背景区位分析图
资源现状分析图
交通现状分析图
人文资源分析图
资源评价图
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
旅游功能分区图
旅游产品谱系图
旅游项目布局图
旅游线路设计图
第三条:设计收费
甲方应支付乙方本项目的全部设计费为万元,大写:整。以上设计费不包括规划编制成果专家论证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设计进度与付费方式
本合同设计进度与付费方式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初步提交(15个工作日)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作为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元
整。
2.乙方收到定金后进行现场深入调研,并开始初步方案设计工作,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
行方案汇报。方案汇报后,甲方提出修改意见,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第二阶段——方案最终提交(5个工作日)
1.乙方根据中期汇报会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最终方案设计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方案汇报(专家评审)和经甲方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人民
币万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具体内容以资料清单为准:
1)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建设方及政府规划部门的倾向性意见、开发意向、前期资金投入和运作模式、后期管理办法;
3)用地红线图;
4)区域位置图;
5)现状地形图;
6)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7)工程设施管网的现状、规划位置及规模容量;
8)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9)各类建筑、环境工程等资料;
10)所在地区历史文化传统、民风民俗、城市格局、地形地貌特色、植物种植特色等资料;
11)所在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关资料,镇政府相关基础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1)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在现场调查及汇报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协助联络;
3)甲方负责组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评审会,并及时将意见通知乙方;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至合同结束。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
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提供本合同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有权顺延合同规定的交付设
计文件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
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
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
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进度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其中中期汇报会、评审会原则上每个阶段提
供10套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最终规划成果阶段原则上提供30套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超出打印部分由甲方负责有关印制费用,另外提交最终规划成果阶段包括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的电子稿件1套。
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
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按逾期日每日扣减本合同总设计费1‰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总设计费1‰的逾期违约金。并应相应顺延本合同所列时间进度;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