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对于清洁生产法及清洁生产含义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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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对于清洁生产法及清洁生产含义的界定(王明远)
清洁生产法的含义是建立在“法”和“清洁生产”这两个基本概念之上的;因此,为了界定清洁生产法的含义,必须首先明确“法”和“清洁生产”的各自含义。
作为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仅指法律,而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在本文中,原则上采其广义用法。
“清洁生产”是一个非常“年轻的”概念。经过20余年的发展,它已经从学者的概念开发、企业的个别行为逐步演变为许多国家的战略方针、法律制度,并经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大力倡导而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该词的使用虽然频繁而广泛,但迄今为止,尚未形成统一、完整及公认的概念;因此,研究工作中须对“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的内涵和外延加以明确界定。而这种“工作定义”的方法,不仅在法学研究上是必须的,而且在立法中也同样不可或缺的。
就“清洁生产”的概念来看,世界各国有许多相似的提法,如美国称之为“废物最小量化”、“污染预防”或“废物削减技术”;欧洲国家多称之为“少废无废工艺”、“无废生产”;日本一般称之为“无公害技术”;我国以往多称其为“无废少废工艺”,等等。此外,个别学者还有“清洁技术”、“环境友好技术”、“环境优适技术”、“环境无害技术”及“与环境相容技术”等多种含义相近的提法。
从实质意义上看,“清洁生产”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在是年召开的欧洲共同体“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应当着眼于从根源上避免污染而不是仅注重消除污染所引起的后果这一思想。1979年4月,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984年通过的美国《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固体及有害废物修正案》明确规定废物最小量化即在可行的部位尽可能地削减和消除有害废物是美国的一项国策。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UNEP IE/PAC)在总结了人类社会控制环境污染所经历的“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稀释扩散污染物”和“进行污染物末端处理”三个发展阶段之得失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这一称谓,并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的决议,制定了《清洁生产计划》,致力于向全世界推行。而在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清洁生产已成为《21世纪议程》所确认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至于“清洁生产”的具体定义,较具代表性的称谓和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1)在《关于少废、无废工艺和废料利用的宣言》(1979年11月在日内瓦通过)中,“无废工艺”(no—waste technologies)乃是实际运用各种知识、方法和手段,以期在满足人类需求的范围内实现最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能源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2)1984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塔什干召开的国际会议对“无废工艺”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无废工艺”乃是这样一种生产产品的方法(流程、企业、地区一生产综合体),通过这一方法,所有的原料和能量在“原料资源一生产一消费一二次原料资源”的循环中得到最合理和综合的利用,同时对环境的任何影响都不致破坏其正常功能;(3)美国国家环保局提出了“废物最小量化”(waste minimiza —tion)和“污染预防”(pollution prevention)等概念,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初期表述,且目前多为后者所代替。而“废物最小量化”是指在可行的范围内,减少有害废弃物的产生量或随后进行处理、处置的数量,包括在有害废弃物产生源处进行削减和组织循环两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导致有害废弃物总量与体积的减少,或有害废弃物毒性的降低,或二者兼而有之,从而符合使现在和将来对人类健康及环境的威胁最小化这一目标。“污染预防”是指在可能的最大限度内减少生产厂地所产生的废物量,包括通过源头削减(source reduction)(源头削减是指在进行再生利用、处理和处置之前,减少流入或释放到环境中的任何有害物质、污染物或其组分的数量,减少这些有害物质、污染物或其组分对公共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提高能
源效率在生产中重复使用所投入的原料以及降低水的消耗量来合理利用资源。常用的两种源头削减方法是改变产品和改进工艺(包括设备与技术更新、工艺与流程更新、产品的重组与设计更新、原材料的替代、促进生产的科学管理以及改善维护、培训或存储控制)。污染预防不包括废物的厂外再生利用、废物处理、废物的浓缩或稀释以及减小其体积或有害性、毒性成份从一种环境介质转移到另一种环境介质中的活动;(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UNEP IE/PAC)认为,“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并在全部排放物和废弃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减少它们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而言,清洁生产策略旨在减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的最终处置)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清洁生产不包括末端处理技术,如空气污染控制、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焚烧或填埋。清洁生产通过应用专门技术、改进工艺技术和改变管理态度来实现;(5)《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耗和能耗最小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同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亦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人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
上述各种“清洁生产”定义概括了从产品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为减少风险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总体上侧重于企业层次。而一般认为,实现企业(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企业组成的企业群)清洁生产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资源的综合勘探、评价、开发与利用,使原材料尽可能地转化为产品而非废料;(2)改革能源、原材料和工艺设备;(3)组织厂内的物料循环;(4)企业环境管理从侧重于污染物末端处理向污染全过程控制倾斜,建立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5)改革产品体系,实行生态设计、绿色设计或环境设计;
(6)实行必要的污染物“末端处理”;(7)组织厂外的物料循环,进行区域内的清洁生产
基于此,并结合(21世纪议程》的有关表述以及工业部门是最主要的污染源这一事实,可以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作如下概括:(1)清洁的能源,包括常规能源的清洁利用,各种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等;(2)清洁的生产过程,包括尽量少用或不用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添加剂,努力实现中间产品的无毒无害化,减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性因素,采用少废、无废的工艺以及高效节能的设备,实行物料的厂内和/或厂外再循环,完善生产管理等;(3)清洁的产品,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少用稀缺资源或利用二次资源作原料,在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不含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因素,易于回收、再利用和再生,包装、功能及使用寿命合理,报废后容易降解或处理等。
综上所述,可以进一步对“清洁生产”概念作如下界定:所谓清洁生产,就是将综合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生产过程和产品设计中,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危害性,以降低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简言之,就是在工业活动中使用更少的自然资源,产生更少的废物,而不是在废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后再加以处理和处置。
清洁生产在本质上是一种同时具有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富有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所谓“生态效率”,是指在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将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的工业生产新模式,是实现工业生态化即按照生态原则组织工业生产、实现物料闭合循环的核心内容。它是相对于污染物“末端处理”这一传统的环境保护方式而言的,而且从其自身的内容来看也是一个相对概念——其所包含的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过程以及清洁产品都是和现有的能源、生产过程和产品比较而言的。由此可见,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的过程。从工业企业的总体来看,清洁生产体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