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对进场材料的控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监理对进场材料的控制
摘要: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对使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
关键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质量控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对使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多年的监理工作,我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做好预控
在第一次工程例会时,要明确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从进场前的报审到进场后检测、储存、使用的质量控制制度。只有先预控程序、制度,才能为以后的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其次,做好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前的审核工作
即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自检记录及厂家检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其规格、性能、使用要求是否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应审核其检测报告是否与报呈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一致;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报告要求;特别是对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应检查其剂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允许其进场。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材料、构配件、设备是进口材料,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检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协助或提醒业主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在施工现场监理中,主要是核查该批次的进口材料的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
再者,做好见证取样工作
见证取样,是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现场取样。作为监理工程师,要知道送样检测的试验室必须是与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已获国家或地方计量部门、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项目监理机构要将负责本工程检测任务的试验室,资质资料送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也要将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资料送到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样的取样过程,取样完成后,承包单位即将送检样品装入专用箱内,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专用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要取得从事监理工作的上岗资格。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填写时必须勾填必须检测的项目、项次,有见证取样工程师签字,签字后注意留下联系电话,试验室出具的报告要留存,并作为归档材料,该报告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合同规定(该合同规定不能违背国家规定)。作为监理工程师要提醒施工单位,实行见证取样,绝不能代替承包单位应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工作。
至于,材料、构配件等的取样方法和数量,不同的检测站,要求也略有不同。如塑钢窗的检验,要求是:同一工程项目以一栋楼为一批,同厂家、同材质、同规格型号,随后,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合格材料同意使用及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工作
既然已经取样送检,那么结果就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所检项目合格的,并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材料报验单》上签署同意使用意见。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则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封存该批次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并书面呈报该批次材料等的处理报告,报告的内容应有该批次材料等的厂家名称、规格、品牌、生产日期、进场日期、经销商名称、进场数量、采购人员;如采用退场措施的,则经销商、施工单位、采购人员、见证人员均要签字,经销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采用报废处理的,则应拍摄报废照片,附在处理报告的附页上。同时附有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不合格品的检测报告不可随便丢失,更不能认为:该批次材料未用而不留存。恰恰相反,正因为它是不合格品报告更要留存备查。
如为砼试块检测不合格,则应进行现场砼强度回弹〈回弹单位最好是原检测单位〉或现场取芯检测工作,如经检测合格,则该批次砼是合格的;如为不合格,则需要请设计重新复核、核定现有结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报废该砼试块代表的构件,拆除后重新施工。处理方案必须经设计院项目负责人的签认并签盖出图
专用章及执业章。
另外,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尽量做到施工时状态与材料取样时条件、状态环境一致。
最后,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工作
材料等进场后,到使用或安装,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对材料等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变化,如损伤、变质、损坏、鼠咬、破坏、腐烂等,因此,监理工程师也要对承包单位的存放条件、保管条件及时间也要进行控制,核查施工单位的仓库保管制度是否健全;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专人负责;核查是否做到了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品做到分区存放;核查存放位置是否有利于工程施工;核查是否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
特别的是对于水泥的存放应防止其受潮,存放时间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如是快硬性硅酸盐水泥则不应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材料按要求存放后,监理工程师,每隔一定的时间,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存放质量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叶枝荣. 建筑材料标准规范实施手册[J]. 建筑科学,1997年.
[2]国家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J].国务院令,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