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介绍模板(山庄)之欧阳光明创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伙经营协议书

欧阳光明(2021.03.07)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度假山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各项优势共同出资经营度假休闲山庄,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山庄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度假休闲山庄,名称待定。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在场地租赁期限终止之日为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股比例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股比例为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股比例为___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建设期间由合伙人投票选定的财务人员或其他股东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每月一次固定核查权。在山庄办证完毕正常经营期间余额存入对公账户按财务管理制度正常存入银行。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股东成员在山庄上班的,按山庄正常工资发放,不在山庄上班的其他股东成员不享受工资待遇。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每年年底将进行利润分配,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

1. 原始发起人作为一级股东,享有山庄的一切决策表决权,山庄表决权一级股东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八条第2款除外);

2. 如在遇到经营困难需继续注资或有对山庄有巨大价值或帮助的人提出要加入成为二级股东时需要一级股东全票通过并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发展二级股东。

3、二级股东出资因在筹备、建设、办证、经营的初期阶段未对山庄有过贡献,因此在出资和股份占比中,按自己股份所占的出资额多%的出资金额充入集体账户,股份占比不增加。每个一级股东可

4.,二级股东不享有一级股东的经营决策的投票表决权,但享有旁听、提出意见、财务审查和按比例分红的权利。入伙的二级股东与一级股东除投票表决权外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二级股东对入伙前、后合伙山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山庄亏损期间及所有股东本金未完全偿还清以前不得以任何理

由退伙。

2. 在经营期限内不违反上一条之规定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山庄的法定事由且经其一级股东全票通过,可以同意退伙。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山庄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④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以上刑期的。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山庄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资产金额或实物的比例给予退还。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且原始资金不做任何退补和赔偿。: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超出出资期限1个月;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山庄造成经济损失壹万元以上的;

③执行合伙山庄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贪污行为超5000元、利用亲属在餐厅工作钻空子收入不记账或贪污、损失超5000元);

④股东因退伙未成而故意不参加股东会4次;

⑤该股东在股东会上无理取闹、在山庄经营过程中故意诋

毁、散布不实谣言影响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

⑥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

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在山庄盈利的阶段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的二级股东对待,否则以除名退伙处理。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山庄财产份额的,经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山庄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试行长期执行一级股东表决投票制度。在管理、采购、山庄工资绩效、行政调整等所有经营行为均采取投票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表决通过后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再由股东负责人转达给执行经理,方可执行。未经通过而执行的视为无效,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及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任何股东未经股东会通过的决议事项执行经理不得执行。

2、选举合伙负责人,执行股东实行壹年投票选举一次,连任不超过3年。所有一、二级股东均有投票权,投票实行按股份比例投票,选举人除外超过80%的股份额度同意且书面任命方可成为有效的执行股东并执行相关权利,执行股东按经营状况每年年底可按总利润——%进行表彰。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执行股东,其权限为:

①.定期召开股东会;

②.负责把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向所有股东及时传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