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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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政〔2012〕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大意义

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松散型利益联结向紧密型利益联结转变,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阶段。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新阶段的需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若干涉农经营组织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以相关服务机构为辅助,以加工集聚地为核心,以辐射带动的周边区域为范围,围绕农业相关联产业发展种养、加工和物流,形成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综合效益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群体,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家庭经营生产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有效衔接,有利于实现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依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对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优化布局,有利于实现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和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相链接,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劳动力价值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科学途径。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产业集群模式,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理念,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有利于带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的积聚效应,有利于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利于形成区域产业和企业竞争优势,促进企业规模发展;有利于促进涉农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塑造地域品牌,提升品牌化地域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区域农业经济竞争力。

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是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有利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走出一条以农业产业化带动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在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过程中,由于相关产业不断集聚,人口与资本也不断向产业区集中,有利于带动农村城镇化和农业工业化。通过农业产业化集群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融为一体,实现农业与工业、商业、运输业、金融业等产业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引导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实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有利于促进“三化”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着力点,以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坚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力结构和布局,实现规模种养、就地加工、产销衔接、品牌发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优战略性主导产业,做强区域性优势产业,做大地方性特色产业,促进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质量安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到2020年,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3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10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

围绕上述目标,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的原则,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比较优势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生产区,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格局。

———建成一批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强化上游产业链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原料生产基地,推进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粮食作物、畜禽养殖、特色种植等大型原料生产基地,实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从源头上保证原料供给和质量安全。

———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引导有条件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在扶持壮大现有60家国家级、56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同时,培育发展一批新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通过大企业强强联合、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购并重组、参股控股、改制上市等形式,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

———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发挥区域龙头企业品牌优势,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品牌价值。通过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

———发展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展一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农超(批)对接,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三、科学规划布局

坚持以区域资源优势为基础,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为重点,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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