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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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概念分析
杨广、尹继武
[内容提要] 围绕如何定义国际组织,本文从这一概念的研究现状入手,综合运用名称分析、历史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比较分析和个案分析方法,力图从各个侧面对其进行分析概括,提出一个比较适切的国际组织概念,激发有关国际组织的各种相关分析,进而彰显国际关系学概念定义的一般模式。
[关键词] 国际组织;概念分析;定义
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简写为IOs)以其不断扩展的数量规模、日益强大的行为能力和逐步完善的组织体系,引起众多国际问题专家和外交实务人员地高度关注。于是在国际关系学界形成了一门崭新的实践学科——国际组织学。伴随着国际组织的蓬勃发展,国际组织学也迎来了学术蜜月,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论文、专著和理论层出不穷,其中每一部都不得不——除非作者是有意回避或者将其视为常识而不加解释——从国际组织的概念入手。然而,国际组织到底是什么?对此中外学者各抒己见,莫衷一是,这一最基本的学理概念得不到很好地阐释。本文试图对此问题进行尝试性分析,以期理顺这一学术概念的混乱,激发有关国际组织的各种相关分析,进而彰显国际关系学概念定义的一般模式。
一、研究现状回顾
关于国际组织的概念,国内外国际关系学者以及相关学派多有论述。在西方,对国际组织的研究如过江之鲫,众说纷纭。对此,笔者主要从两条线索进行总结和评述,即现象主义定义和本质主义定义[1]。按照《国际关系政治词典》的解释,国际组织是“超越国家边界的正式安排,通过这种安排建立起制度化的机构,促进了成员间在安全、经济、社会或相关领域的合作。”[2]而根据《外交与国际法辞典》的定义,国际组织被“简化”地概括为,“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款的规定,意思是‘一种政府间组织’”[3]。这两本权威词典可以说是代表了西方国际组织定义的主流模式。这两种定义实际上是一种现象主义定义,因其仅仅涉及到对国际组织外在结构、组织实体与模式过程的描述。此外,对这两种不同的定义进行比较分析,也可以看出,国际组织存在着狭义与广义定义之分,其区分的重要标准即是否包括了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而对于西方各理论学派的国际组织观的阐述侧重于本质主义的内描述,即对于“什么是国际组织的本质”这一问题的回答。下面将分别论说——以哈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为代表的理想主义学派(Idealism)“国际关系学者的注意力主要局限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等方向上”[4]。
基于一种规范研究的路径,理想主义学派认为国际组织就是一种超国家的机构和组织,它以“理性”和“道德”为基石,为了加强国际合作,巩固国际秩序,保障世界永久和平。把世界和平寄望于国际联盟组织是理想主义学派理论在实践上的折射。显然,理想主义把国际组织或者说国际联盟组织定义为类似“世界政府”的机构,而在实践中,国联的破产则告示了理想主义国际组织观的乌托邦色彩。理论上的反思促使了现实主义学派(Realism)的兴起。卡尔(E. H. Carr) 依据国联的实践指出权力的重要性,在其理论框架中,权力是分析的逻辑起点,同时又不排斥道德的因素,认为“既有权力,又有道德准则,才是健全的政治理论
赖以存在的基础”[5]。经典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把国际组织看作是维持势力均衡的由盟约约定的联盟,其实就是将国际组织架构为一种“保持权力、增加权力和显示权力”的手段,同时,权力也是国际组织的目的。
显然,以摩根索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把国际组织的本质定义为一种权力工具。而且,现实主义关注的是人类的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事务,因而非政府组织(NGOs)先天的不在现实主义的考察范围之内。以功能主义学派(Functionalism)、新功能主义学派(Neo-functionalism)和沟通学派(Communications Theory)为代表的一体化理论学派(Integration Theory)对欧洲一体化为主的区域一体化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是对国际组织的形成过程、作用及其变化发展规律的总结与抽象。因此,国际组织、国际安全共同体是一体化理论的主要考察对象。
通过对国际组织的结构功能以及信息与沟通与交流层面进行分析,一体化理论得出国际组织是“一体化主体聚合的过程与结果”。通过结构功能分析的路径来阐明一体化的变化与发展,这一理论并没有深入考察国际组织的本质,但依据其分析过程和理论实质,一体化理论主观上把国际组织看作一体化进程的载体或形式。在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看来,国际组织是“许多不同的层次之间联系的网络、规则和机构”[6]。
国家之间共同利益的增多导致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正式国际组织和跨民族的非政府组织被确认为国际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载体。[7]这里国际组织成为一种解释模式,国际制度是自变量,国际体系的变化、国际合作是因变量,国际组织是包括在制度范畴中。因而,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将国际组织视为制度的构成或载体。而在新现实主义大师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眼中,只有国际体系、结构和大国的权力,国际组织基本上被他从其分析框架的“筛网”中过滤出去。在新现实主义的经典著作《国际政治理论》中,几乎没有什么笔墨对国际组织加以讨论。方兴未艾的西方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学派(Constructivism)采取观念本体论,强调规范、价值对国家行为的塑造作用,对国家身份的建构作用。受社会学影响,建构主义采取一种文化研究路径,通过质疑先前国际关系理论的缺陷,把国际组织视为价值、规范的载体,赋予了国际组织所承载的文化规范的独立本体论地位。综上,不同的理论学派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路径,对于国际组织的本质理解也是不一样的(表1)。(表1略)
IOs的本质:不同理论学派的解释理论流派理想主义现实主义一体化理论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研究路径规范路径权力路径功能路径权力路径制度路径文化路径IOs的本质世界政府权力的工具一体化载体结构的构成制度的构成规范的载体此外,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合力论也对我们研究国际组织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8]该理论认为个体意志之间相互矛盾、冲突、斗争、妥协,结果导致了国际组织的形成,形成后的国际组织也在有利地推动着成员之间的合作。这对于我们解决国际组织内部的因素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在当代中国,对国际组织的研究才刚刚开始。早期的定义有,“国际组织是国家之间为实现特定的目的和任务,根据共同同意的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常设性组织。国际组织是国际合作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国际斗争的重要场所。”[9]“国际组织是跨越国界的一种多国机构,一般说,凡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的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