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次 公司法(2)合同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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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欺诈 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 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3、胁迫 当事人以暴力、暴力威胁后其他手段使对方 当事人恐惧并因此定立合同 4、显失公平 一方处于严重不利地位,另一方不道德得 利用了这种弱势地位,产生的交易对于弱方极为过分。 例:韦弗诉美国石油公司 印第安那州最高法院 1971 被诉人美国石油公司将一个加油站出租给上诉人韦弗经 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一个免责条款规定:该承 租人将免除该出租人所有发生于该出租的财产上的过失 行为责任。后来,该石油公司的雇员把汽油喷到了韦弗 和他的助手身上,使他们被烧伤。为了确定韦弗依该租 赁合同应付什么责任,被诉人提起这一诉讼。
一、概念
一)英美法系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为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违反此 一允诺时,法律给与救济。 对价制度
二)大陆法系
《法国民法典》1101条:合同是一个人或数人对另一个人或数人 承担给付某物,做或不做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二、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和承诺
要约:满足法定条件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承诺:对订立合同建议的接受 例:1866年,被告向原告发出认购原告公司的股票的 要约,并支付了部分认购款。5个月过后,在未向被 告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原告告诉被告,这些股票 已归被告所有,请被告付清余款。
法官查明: 1、该合同是事先印好的格式合同 2、韦弗只读过一年半中学,不是懂得法律和理解技 术性条款的人 3、石油公司的代理人没有对韦弗解释过合同,也没 有建议他咨询律师 4、如果该条款有效,韦弗需要花费几千美金,他每 周工作7天,一年总收入也不过5000—6000美元 5、该租赁合同提供给韦弗的是就业机会,为了生存, 他不得不接受这个合同 实质性的显失公平 程序性的显失公平
三)合同的形式 美国:一般 当事人之间的口头协议有效 《欺诈行为法》规定 :特殊合同需书面形式 不动产合同; 价值高于500美元的买卖公司 合同 ;在一年内不能得到履行的合同
五)集中管理 1、公司的治理结构 由股东大会中心转向董事会为中心 2、董事会为谁服务? A、传统:股东的最佳利益 法律制度:a、股东的投票权 b、董事的信义义务:
勤勉; 善意行使权力的义务;忠实义务
c、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制度 ①控股股东的信义义务 ②股东诉讼
例: Foss V. Harbottle 1843 该案中,一家公司的两个股东提起诉讼,认为董事 盗用了公司财产,该诉讼是以除了董事以外的其他 所有股东的名义提起的,法院认为,公司法的一般 原则是:对于公司遭受的损害,诉权归于公司自己。 派生诉讼:允许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行 使其诉权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能够代位行使公 司的诉权,从而保护其在公司中的持股利益。 《公司法》第152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 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 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三、合同的效力 效力指与法律规定相符合因而能够得到法律的确 认和维护。
有效力 可撤销 效力待定 无效 一)、当事人的订约能力 1、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问题 A、英、美、法制度相近: 未成年人可撤销合同,相对方无权。 合同撤销前约束各方。 B、德国: 合同经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追认后生效。 此前对各方无约束力
第三节
公司法(2)
国美公司致全体员工公开信 国美是该到了要思考是谁的国美的时候了, 唯有这个问题搞清楚,才能进一步理明白管理 团队到底该向谁负责的问题,到底是不是见利 忘义? 自从2004年国美电器上市以来,连续近五 年黄总在不断减持,持股由约75%降至目前的 约34%,从资本市场套现一百余亿,因此目前 的公司是由黄总及众多公众股东共同组成的公 司。公司的董事会也好,管理层也好,其本职 要向公司的全体股东负责,要以诚实、守信、 责任为准则,为社会、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做好公平、和谐的处理。
……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 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 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团体生产理论 公司由不同的参与人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组成的一个 生产团体。每个参与人都进行了与具体公司相关的 投资。公司制度不能仅鼓励股东的金钱投资。 公司的管理层是各方利益协调机制。董事的义务是 平衡和协调不同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分配。 公司的社会责任 英国2006新公司法 :可以考虑非股东的利益
C、限制未成年人权利的制度 承认未成年人对必需品有缔约能力 未成年人利用欺诈方式使成年人相信对方有缔约能力 2、法人签订的越权合同 例:上诉公司的章程记载其经营范围为:制造、出售或 是租赁火车的封闭或敞篷车厢、各种类型的铁路设备、 装置、机器和全部车辆;从事机械工程和承包工作; 购买、出租、加工和出售矿井、矿石、土地和建筑; 作为商人,代理人或委托人购买和出售木材、煤炭、 金属或其他材料。”该公司董事会同意购买在比利时 修建一条铁路的特许权,而后,又将这一特许权以合 同方式转让给当地一家公司。后拒绝履行这一合同被 诉,其辩称合同内容超出法人的经营范围,越权合同 无效。因而可以不履行此合同。
二、影响选择商业组织的因素
一)投资者对商事组织债务责任的规定 二)融资渠道问题 三)法律对各种商事组织要求的持续性义务 四)税负的考虑 参考书目 《公司法论》(第二版) 《现代公司法比较研究》 《合伙法律制度研究》 《合伙法理论研究》 《国际商法》第三章 第四章
施天涛 黄辉 马强 滕威 沈四宝
第四章 合同法概述 ---比较法角度
二)要约的有效期
各国普遍承认的要约失效事由: 1、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时间已过 2、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3、受要约人提出反要约 4、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受要约人作出承诺 之前已知道这种情况
三)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和“投邮主义”
Adams V. Lindsell 1818 被告于9月2日致函原告,要约出售一批羊毛与原告, 并要求对方于9月7日回函。由于被告的失误,原告于9 月5日才收到要约,立即回函,接受要约。被告于9月9 日收到此信函。在9月8号被告已将羊毛出售他人。原 告控被告违约。 1、投邮主义 承诺信件和电报寄出即生效(英美法系) 主要针对邮件等方式。 A、承诺人一旦发出承诺,合同成立。 要约和承诺均不 得撤回 B、承诺信件在传递途中丢失,只要能证明承诺存在, 合同成立不受影响。
英国1989年《公司法》规定:由一个公司实 施的行为的有效性,不能因公司章程中的任 何内容所导致的能力的缺乏而受到质疑。 二)、意思表达真实 1、错误和误解 英美法系 错误:合同当事人在签约时对有关事实情况 的假定与该事实情况不符 误解:合同双方对于相对方“关于合同条件 的认识”的错误理解
例: 双方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货物从印度 的孟买装运船名为 “peerless” 。当时孟买港口有 两艘船都叫此名,船上也都是棉花,一艘10月离港, 一艘12月离港。原告期望卖的是12月份从孟买出发 的船上的棉花,被告却期望买的是10月份从孟买出 发的船上的棉花。结果,原告试图以12月份船上的 棉花交付被告时遭拒付。 例:一张人寿保单发出时,被保险人已经死亡。投保 人人和保险人都以为他当时还活着。此保险合同有 效吗? 法国 无效性错误 障碍性错误 德国 错误 隐存的不合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英美法系倾向于此原则,理由如下: a、要约人通过邮局作出要约时,邮局成了要约 人的代理人。 b、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仍有权通过撤销要约 阻止合同成立。如果这一权力直到该方收到 承诺时才终止,则对受要约人会过分不利。
2、到达主义 承诺信件和电报到达要约人生效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认为要约一经生效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