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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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来源:茂名国税作者:陈小勇

[日期:

2013-09-24]

税收宣传月活动至今已走过22载路程,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影响较大的“宣传品牌”,它对引领社会各界关注和理解税收工作,自觉提高税法遵从意识,促进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茂名市国税局在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过程中,努力结合茂名本地实

际,按照“重传统、求创新、保常态”的总体思路,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税法知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增强了纳税人的诚信纳税、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本文在总结茂名市国税局近年来税收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对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做好工作和完善机制的有关建议。

一、茂名市国税局税收宣传工作的主要做法

茂名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 在每年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都把税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安排部署,配足人员,保证经费,要求税收宣传工作做到紧贴时势、务求创新。近年来,该局税收宣传工作主要呈现如下四个特点:一是税收宣传形式更多。除了

开展常规的宣传活动外,该局积极借助党政领导对税收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表彰纳税大户和发表税收宣传月署名文章的形式,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税收发展,并在茂名日报、茂名电视台对守法纳税大户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有力壮大了税收宣传声势。同时,建立健全国地税联合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交通信息资源、电视及广播、微博和网站等

载体,全方位地进行税收宣传,使纳税人可随时随地接收税收信息,不断提高宣传影响力。二是税收宣传内容更实。为使宣传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该局坚持把活动内容做细做实,注重效果,不走过场。一方面,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个性化需要,借助民声热线、网络互动、税企座谈、发送信息、上门宣传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动态,使税收

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结合省税宣教育基地茂名一中中学生的特点,以招募税收志愿者、开展税收体验活动和冠名举办才艺大赛的方式,将税宣理念与中学生课外活动完美融合,掀起了中学生宣传税法、展示才艺的热潮。三是税收宣传范围更广。在宣传月期间,全市国税系统各基层单位以不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形成了全员参与的

良好局面。宣传对象既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也包括党政干部、社区群众和学校师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实在在地扩大了宣传的范围。此外,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介入,自始至终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采访报道了各个阶段的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特别是守法纳税大户的先进事迹,使税收宣传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四是税收宣传效果

更好。由于该局特别注重与纳税人双向互动,“茂名国税百事通”、“税收感悟微博行”、“税收知识漂流角”等几大主题活动都深得纳税人好评。广大纳税人在税收宣传中不断熟悉和理解税法,增强了依法纳税、回报社会的公民意识,自觉维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氛围。同时这些活动也为国税部门和纳税人之间搭建

了更加直接有效的沟通平台,进一步拉近了税企之间的距离,既丰富了纳税服务手段,又促进了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二、茂名市国税局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

虽然茂名市国税局近年来税收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宣传在内容上存在偏差。通常表现为重宣传纳税人义务、轻纳

税人权益; 重外部宣传、轻内部宣传; 重税收来源, 轻税收去向; 重政策宣传、轻程序宣传

等问题。二是税收宣传广度和深度发掘不足。在目前的税收知识宣传中, 多为增值税的内容, 涉及其他税种的宣传不多。同时,税收宣传多为标语性内容, 欠缺综合性税收政策信息, 致

使广大纳税人对税法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够强。三是宣传对象缺乏针对性。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时, 往往只注重覆盖面, 没有针对不同纳税人的宣传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宣传产品。税收宣传对象可分为四类: 纳税人、征税人、党政领导干部和一般群众。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业户; 征税人指税务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指党委、政

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的领导干部;一般群众指上述列举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学校师生。然而,以往的税收宣传针对的对象往往局限于企业纳税人, 尤其是个体工商户, 存在宣传对象过于局部化的现象。四是宣传主体存在单一倾向。长期以来, 税收宣传工作基本是税务部门在唱“ 独角戏”, 缺乏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没有充分发挥

这些单位和人员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政府参与也仅仅局限于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一些座谈会,真正与政府某些部门联合举办的大型活动则少之又少。在宣传对象上也只是针对有纳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对整个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做好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有关建议

(一)区分宣传对象, 进行分类宣传。把税收宣传内容按变动内容、固定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分类, 固定内容实行社会化宣传, 不局限在办税服务厅, 可以利用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 变动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具体化的宣传, 在调查了解纳税人特殊需求及日常申报纳税暴露的个性问题的前提下, 在适当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宣传辅导。此外,以不同纳税人

为对象, 开展分类宣传。如,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以及流动性大的特点, 宣传人员可以深入基层, 运用文艺晚会等方式进行宣传; 针对一般消费者税收观念不强, 但是消费行为多的特点, 可以加强纳税人的索要发票和维权宣传,不断增强以票控税的强度。

(二)拓宽税收宣传内容,增强吸引力。首先,对各类媒体刊播的内容,要注意做到宣

传语言的平民化, 少用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使宣传内容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同时,抓住税务干部、纳税服务志愿者和纳税人的思想动态做宣传, 使大家感觉到所想的有人管, 所虑的有人问, 增强税收部门的亲切感和号召力。其次, 宣传内容要体现出一定的深度,要对新闻事实进行必要的挖掘, 让社会各界不仅可以了解到新闻事实, 还可以熟悉它的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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