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种不同的语言共性论看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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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外语》(季刊)2001年第3期

(总第69期)从两种不同的语言共性论看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

武姜生

(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北京 100875)

〔摘要〕功能主义学派的认知语言学从人类普遍的认知能力和经验结构的角度来解释语言共性现象。这种对语言共性的功能主义解释不同于形式主义学派的“普遍语法”理论。两种不同的共性论反映了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语言学不同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语言共性 形式主义 功能主义。

〔Abstract〕T heories of Cognitive Linguistics explains linguistic universals from the universal cognitive faculty and ex perience structure of human being.Such an ex planation of linguistic universals contrasts with formalist theory of UG.T he different approaches to ling uistic universals epitomize the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fo rmalism and functio n-alism as the recent trends of linguistic studies.

〔Key words〕ling uistic univ ersals,formalism,functionalism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706(2001)03—0009—07

语言共性(即语言的普遍性)一直是语言学家关心的话题。Robins(1997:102)指出,从不同立场和理论观点对语言共性的讨论,从中世纪一直持续到今天。它是当代语言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当今,共性论已为广大语言学者所接受。但语言学界对语言共性的解释却各不相同。不同的共性论反映了不同的语言观。对语言共性的不同理解已成为区别语言学各流派的重要特征。

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是当今语言学界的两大流派。两个流派都把解释语言的普遍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目的。他们从各自的语言观出发,对语言共性开展研究,做出解释。以Chom sky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语言学力图探讨语言间存在的抽象的共性,即天赋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功能主义语言学则从语言功能的角度研究共性问题,认为语言形式的共性反映了功能上的一致性和普遍性。功能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包括社会、认知、语用、语篇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语言学各自有许多派别,为便于比较,形式主义我们以Chom sky 的生成语言学为代表,而功能主义我们则以认知语言学为代表加以讨论①。

一、生成语言学对语言共性的研究

普遍语法理论是生成语言学的核心内容。Chomsky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语言能力是人类特有的内在的语法知识(tacit know ledge),它的核心部分是人类语言共同的特征,称为普遍语法。Chomsky假设普遍语法就是大脑中的天赋的语言习得机制(LAD)。人出生时大脑构造已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这种初始状态称为S0。各种语言的具体语法不同,但S0是相同的,S0即为普遍语法。随着儿童语言经验的不断积累,他头脑中的语法知识便从S0出发,逐步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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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便形成了关于这门语言的完整的语法。根据以上假设,具体语法的最终状态只不过是基于S0(普遍语法)之上的一种可能性,而环境、经验也不过是决定哪一种可能性会被实现的外部因素(Cook,1988:71)。因此,人类语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语言间的差异不过是参数的差异。根据普遍语法假说,就不难理解儿童为什么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学会复杂的语言。因为普遍语法是天生的、固有的,为人类特有的生物特性之一,儿童只需在后天的语言习得中根据具体语言确定具体语法的参数就行了。这样就可以解释“语言学中的柏拉图问题”。

Chom sky认为,由遗传因素决定的初始状态决定了语言应用系统,普遍语法是语言的内因基础。由于普遍语法S0是人类心智初态的重要机制,因此,对普遍语法的研究有助于人类认识心智活动的本质。

普遍语法是一种内在化的语言(inter-nalized language)。Chomsky(1995)认为,这种语言的运算程序有其独特性,其工作程序不涉及其他认知系统。句法遵循结构依存(structure-dependency)原则,而不使用语言机制以外的运算特征。这也就是说语言官能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句法具有自主性。(有关普遍语法的内容将在下文进一步讨论)。

二、认知语言学对语言共性的解释

认知语言学是功能主义语言研究的一个新潮流,代表人物有Lakoff和Johnson, Fillmore,Lang acker,Jackendoff,Haim an,戴浩一等,还包括从认知角度解释语言共性的语言类型学家Talmy,Haw kins,C roft等人。根据认知语言学理论,我们认为语言共性有两个来源:

1.语言共性源于人类普遍的认知机制。

认知语言学家也承认语言有先天基础,但认为天赋的不是自主的语言官能,而是一般的认知机制,它是语言共性的来源之一。认知语言学家Deane(1992)用意象图式(主要是空间认知图式)来描写普遍语法的句法结构,将句法关系的规则视为认知处理过程。Deane采用“扩散式激活(spreading Activation)理论,利用属性与认知域的激活扩散关系模式,推出C-统制(C-com-m and);利用提取原则(extraction)对禁区条件和领属条件做出认知上的解释。甚至生成语言学难以解释的领属条件的例外情况也可以通过“深度提取”(deep ex traction)原则得到解释。因此,普遍语法规则可用人类普遍的认知能力(如空间处理能力)和认识规律(注意、激活等)来解释,这是对句法自主说的一个挑战。

一些语言类型学家从人脑短时记忆的局限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认知处理难度的角度来解释语言的一些普遍现象。例如,语言学家发现SOV语序与前名词性关系子句(prenonimal relative clause)相关;同理, VSO语序与后名词性关系子句(postnomi-nal relative clause)相关。Com rie(1981: 27)解释说,这是因为在同样条件下,当子句出现于主句的左侧(left-peripheral)或右侧(right-peripheral)时,人脑处理起来比较容易,而当子句出现在句子中间,成为内嵌句时,人脑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其原因可能是对内嵌句的认知加工打断了对整个主句的认知处理。Com rie指出,如果这个内嵌句中又嵌入一个内嵌子句,则整个句子简直无法理解。如下面的句子:

(1)The man[that the boy[that the dog bit]kicked]ran aw ay.

因此,可以概括地说人类语言倾向于避免使用内嵌结构。按Haw kins(1988∶15)的解释,内嵌句在认知上处理的困难在于人脑短时记忆的局限性(对内嵌句的处理使短时记忆负载过重)。Hawkins指出,为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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