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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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现状
姓名:柳高平、陈鹏学院:理学院
【摘要】医疗体制改革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医疗改革面临卫生保障覆盖率低,资源分布不均,初级医疗服务滞后,药费居高不下,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本文从医疗改革的社会背景及存在问题出发,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医疗改革做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医疗改革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事也应该看到,制约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财政卫生投入不足,卫生保障覆盖率较低,资源分布不均衡,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不完善。
一、医疗体制改革的社会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经济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忽视了社会协调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严重,新生弱势群体不断壮大,所有这一切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严重影响了我国预期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我国约有将近14亿人口, 但是我国的卫生事业支出仅占GDP的4.96%左右,而在这一点上发达国家却占了10%左右,又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庞大,分到个人的身上恐怕就更少了。由于经济原因,我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入院。2007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报告显示,1990至2004年的十五年时间中,中国城乡居民人均看病费用支出增加了19.75倍,增速远远超过收入增长速度。这不仅给企业‘国家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还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同时在卫生领域存在的不公平越来越难以接受,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以及有病不就医等问题。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191个成员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在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即倒数第四位。这与中国飞速发展的经济状况、以及中国的国家性质相去甚远,医疗卫生事业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瓶颈。
二、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医疗改革中的角色定位不准确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市场化的经济运行方式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但是也使得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把医院推向市场,走单纯的市场化道路,正是政府在这场改革中没有对自己进行正确定位的结果。在改革过程中,政府“抓大放小”的方式正是导致医疗卫生服务出现两级分化的直接原因。市场化的改革,使得政府淡化了自己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责任。医院产权改革,使得政府在下放权力的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同时,政府也忽略了对医疗卫生这种本该属于自己社会责任范围的公共品的监管,用改革国有企业的方法来改革医疗卫生行业,将医疗卫生机构视同于一般的企业。
(二)政府和社会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性上存在偏差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许多医院产权改革的支持者认为,医院应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主体,应在国家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实质上也就是把医院看成了一般的营利性企业,从而削弱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的目标。也正是由于这种定位上的偏差,使得医院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把赢利作为其重要目标,使得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卫生费用迅速攀升,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20世纪
80年代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后,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缺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财力,而不得不采取“放权弃责”的方法,把医疗卫生机构推向市场,让其自行发展,加剧了其营利性的发展步伐。
(三)我国医疗保障社会化程度较低
在现行体制下,我国医疗保障的覆盖面比较窄,有百分之七十的农村人口和部分城市弱势群体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而对于企业来说,劳保医疗几乎还是企业的自我保障,因此企业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在一些企业,因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工种,不同数量的离退休员工数量都导致了不同医疗保障的负担,这些都使得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四)医疗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我国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八十年代初期崩溃,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至今仍然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薄弱之处。许多农村人口因为经济收入较低,一旦生病,就会产生“因病致贫”的后果。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将会大大危害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而现行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三、国外医疗保障制度及经验
(一)英国模式
英国主要是由政府举办和管理医疗机构,居民可以获得免费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体系是典型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医疗经费的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税收,其余部分来自私人医疗保险。一般而言,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额投入,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的基本医疗,私人医疗机构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
(二)德国模式
德国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体系分离,雇主和雇员向作为第三
方的医疗保险机构缴费,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无论公立还是私立),签约以提供服务,不能参保者由政府提供医疗服务。
(三)美国模式
竞争性、经营性及提供方式的多样性是美国卫生体制的重要特征。美国的健康维护组织(HMO)是一个成功的管理体系。HMO由保险公司、医生、医院三方组成,三方构成一个动态博弈均衡,追求有限资源的最大利用。投保人依据医保合同,交纳医疗保险金,享受包括门诊、住院、预防在内的免费医疗服务,全科医生推荐导医、专科医生和医院,按照“疾病诊断医疗分类标准”报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费用控制。
这些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主要为以下两个措施:一是控制医疗费用,是由患者分担一部分费用,通过调整医疗费用来增强患者的医疗费用意识。二是改革卫生体制,主要措施是在国家卫生体系中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真正服务供需双方的内部市场机制。但我国和这些国家的国情都不同,因此,我们只能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自己的医疗保障制度并以此来发挥医疗保障的作用。
四、对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思考
(一)强化政府的职能
首先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职能。医疗卫生必须由政府通过直接筹资(即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办医疗机构)和间接投资(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方式来降低患者个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比重。其次是强化政府的分配职能。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由于公共卫生事业属于公共产品,因此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同时,政府的卫生服务也应投向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领域,投向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并保证投入到位,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再次是政府要加强监管职能。由于卫生服务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并是一种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督,促使其朝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健康方向发展。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对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待遇,为公平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医疗改革在社会生活层面几乎关涉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政治价值层面关涉到对公平与效率的再度思考,在制度设计层面关涉到如何推进程序公正与社会治理的技艺改进。医疗改革在何种程度上获得成功的标本价值,将会在包括教育、住房、社保等国人极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上有所体现,原因在于这些问题所覆盖的利益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社会群体与个人。公民与政府的契约性关系,意味着政府存在的合法性需要以公共品供应的丰富性和公正性来体现。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政府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主导力量,因为政府的公共责任是其天然义务。特别是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中国的行政力量可以更多调动经济和社会资源,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当前的不二选择。
毋庸讳言,权力分工明确的现代政治管理模式,在精细划分部门职责的同时,也客观上衍生出部门利益的分割。医疗卫生改革虽说从管理主体上是卫生部门,但缺少其他部门的支持将会面临巨大困难,而且在实践中也会受到诸多掣肘。此前,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多头管理,已经招致公众的普遍抱怨和不满,造成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不合拍的现状。正因如此,200 6年国务院成立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中,参与协调的部门多达16个。由于医疗卫生问题涉及各个部门的管理权限以及由此产生的部门利益,如何有效协调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这就需要每个部门都认真面对其他部门的合理建议,不能因一己之利致使整个医改进程受阻。医改涉及部门众多,每个协调环节的迟滞都可能使战线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