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择校现象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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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择校现象的浅析

成都电大金堂分校廖东

近年来,我国择校大风盛行,随之而起的各种教育文化现象屡见不鲜,不论是高官政要还是普通民众,都想让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然而,教育的发展出现这种状况,只是社会进步而带来的产物吗?或者说是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变异,国家的政策出现了偏差而导致了这种问题的出现?

“择校热”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由此引发的择校与教育公平、择校高收费以及择校低龄化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都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以及学术界的关注,成为当前我国教育中不可回避的热点话题。

下面就我国“择校”现象的出现从择校的现状、出现的原因、引发的后果以及合理的对策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一)择校的概念

“择校”是指学生对自己就学的学校或家长对自己子女就读学校得选择,其实质就是打破学区下的户口限制,放弃“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跨学区就读的另外一种入学方式。主要包括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选择。

择校就是一些家长基于对我国目前的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差别的认识从而通过自

己的努力如找关系等为子女寻求更好的学校就读的一种教育选择行为。它是学生及其家长不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而是跨学区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的现象。这种行为违反了现行就近入学政策,表现为以分数择校、以权利择校、以金钱择校等不正常现象。

(二)择校的由来

择校现象的产生是由于我国高质量教育资源供不应求,而发生在教育供给部门和教育需求者之间的优质教育机会授受关系的行为。由于接受不同质量教育的学生面临着不均等的成就机会,因此任何一位学生或家长都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能成为优质教育机会的优先占有者,而目前来看,选择高质量学校就读就是实现这一愿望的唯一途径,择校行为也便应运而生。

在中小学实行重点学校制度,形成以升学教育为目标,选拔和培养少数“尖子”的教育体制。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对于基础教育公平的日益关注,这一重点学校制度被取消了。大中城市的“择校”潮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目前的择校,实质上是教育消费价格双轨制的市场价,择校现象属社会越轨行为。造成这一行为的社会根源在于沉重的就业压力和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促使人们竞相追逐优质教育机会;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社会收入差距的明显拉大,以及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使择校、高收费成为可能和必然。

(三)择校的热潮现象

我国教育中的择校现象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并于80年代末在全国迅速蔓延,当即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社会话题。时至今日,伴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持续增长,择校现象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己愈演愈烈,甚至在一些地方盛行成风。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教育部反复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并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作了“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高中阶段违反“三限”规定的择校行为也时有发生。“择校热”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由此引发的择校与教育公平、择校高收费以及择校低龄化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都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以及学术界的关注,成为当前我国教育中不可回避的热点话题。

“择校”是双向选择,学生选择优质学校,学校选择优秀学生。选择是有代价的,“择校费”由此产生,它是学生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门票”,也是学校额外教育压力的“补偿”。在“择校”生与学校之间,这似乎无可厚非,然而,高额的“择校费”导致在短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向收入高的优势群体倾斜却是不争的事实,不仅不利于受教育者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收入偏低的社会成员感到不公,而且使教育内部产生的不平等竞争加剧。“择校”现象拉大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的差距,使优质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却无人问津,甚至人去楼空,造成对教育资源的浪费,进而形成教育内部发展的马太效应;家长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分数使“择校”强化了应试教育,从而使义务教育走入另一种非良性循环的发展,严重阻碍素质教育的推行,不利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全面发展。这些无疑成为教育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教育和谐发展乃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绊脚石。

有关择校问题,国内也有一些调查,例如,西安市城调队2004年调查发现,30%的中小学生有缴纳择校费和赞助费的经历,人均支出7620元;广州市城调队调查显示,为了让孩子人读更好的学校,有47.5%的家长表示愿意缴纳择校费;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对5所中学初一家长就小学升初中择校问题的调查发现,52.79%的家长赞同进行学生择校。

对于学区房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随着这回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不

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育质量好的小学学区的房产。另外,一些重点中学附近的房产也会收到学生家长的青睐,在学校附近购买房产居住,将有利于家长管理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孩子也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学区房成为一些房地产商的一个促销手段,好的学区房普遍高出其他房源的20%,尽管价格不菲,但往往广受关注。

北京的学区房竟然每个月上涨1500元左右。像这种现象并非北京市所独有,在南京,目前的学区房价格是10年前的三倍还多。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小学,家长们不惜自己作出牺牲,要么放弃大房子选择小房子,放弃新房子选择旧房子;要么宁可自己上班绕远路,也要孩子上学方便。但是,即使上百万的付出,家长们可能最后也难以如愿以偿地把孩子送进希望中的学校。

举个例子:北京市海淀区四环内的两栋楼房,两者相距20多米。虽然外墙粉刷颜色和新旧程度看似不同,但两栋楼房都建于1988年,建筑风格和楼层结构也完全相同。两楼之间仅仅隔着一道铁栅栏和树木。但是,作为二手房,在交易市场上,相距只有20多米的这两栋楼房,它们的价格却有着天壤之别。东南小区927号楼,它的价格单价是两万五到两万六,而另一栋大泥湾小区的房子市场价大概是一万五到一万六。

建设年代、建筑结构和地理位置几乎没有差异,为何中关村927号楼的二手房价格要比大泥湾2号楼的价格每平米高出9000到1万元呢?因为这个小区这个楼它是学区房。

(四)择校的类型

(1)以分择校。“分择校”是按照考试分数选择学校,高分学生进入高质量学校就读。分择校的优点是抛弃了学生入校前基于经济、地位、家庭出身和背景不同的校外差别对入学机会的影响,依据学生发展的潜力和学习努力程度,通过考核让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优先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体现着教育的效率;考核的依据是分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分配规则客观公正便于操作把握;分数体现着学生个人的潜力和主观努力程度,按分数分配优质教育机会体现着“付出与回报”的“贡献原则”。因此从形式上看分择校是最接近教育公平的一种择校形式。但是分择校带有明显的精英教育色彩,易于导致“惟分是举”的应试倾向,加剧学生间的应试竞争,不利于少年儿童提高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2)以权择校。“权择校”是采用行政命令强制择校的方式。我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户口为配置教育资源依据的“就近入学制度”,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以特定的某一学校为中心,以一定的地理范围为标准,学生不得跨学区和施教区选择学校,学校也不得选择学生。就近入学制度试图采用行政命令按照户口这一天然形成的标准来分配教育资源,希望借此来淡化受教育者对考试分数和优质教育机会的过热追逐。

但由于人们心目中有明显的优劣教育质量判断,家长和学生总会设法择校:部分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人员便利用职务之便,凭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区垄断,以出卖优质教育机会为代价,向需要择校的学生家长收取高额好处费,允许学生择校并将择校费留作私用,这样以权钱交易为特征的择校就变成了部分特权人士“寻租”的工具。权择校的出现是教育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的结果,是教育腐败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择校方式。

(3)以钱择校。“钱择校”是根据市场经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货币支付能力作为择校的依据,支付货币越多享受的教育质量就越高。钱择校是教育市场公平的体现。教育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他社会部门发生联系时也必然要遵循市场法则,教育系统内部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利用较多教育投入的结果,因而具有较高的教育成本,享受优质教育机会的学生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支付较高的教育费用,正是成本收益市场公平的体现,同时也是对优先占有教育资源而给其他学生造成的教育不利影响的一种经济补偿。但以货币支付能力作为择校依据,使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与其他同龄学生处于不均等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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