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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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存在的
主要问题和对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肉、蛋、奶等畜禽水产品已成为国民饮食结构的主要食品,人民群众对健康日益重视,对畜禽水产品安全卫生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我市作为畜禽产品的生产大市,也经常由于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影响,导致我市畜禽水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优势无市场.迅速提高畜产品质量,成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
生产者为适应这种大环境,其安全意识亦随之增强,以求得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据我局执法大队、检测中心和检疫站介绍,近两年组织抽检组,对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厂进行了样本抽检,通过对尿液检查,合格率95%以上;没有因为畜禽安全问题而受到禁运。
3、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发展明显加快。
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建立了生猪无公害示范基地个,出栏优质生猪万头;家禽无公害示范基地个,出笼优质湘黄鸡万羽;水产无公害示范基地个,产地认证面积万亩;同是,无公害产品认定个。
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改善。
4、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作用明显发挥。
这些年来,我市县两级逐步实现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督检验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人员等要素的综合,依法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
在管理上,逐步实行“一个养殖场(户),一名技术员,一套标准化技术资料,一本标准化生产管理档案。
”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些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仍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1、宣传引导不够。
近年,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2、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
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来。
过去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及计划经济等的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只求得“产品丰富”,而忽视了“质量净化”。
笔者近来通过对部分养殖(经营)户代表的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普通认同的观点是:畜禽水品价格偏低,而饲料和原料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科学用料和用药难做得到。
只是想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
3、标准化生产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
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管理、运输、销售等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这样才能生产出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才能进入国际大流通,参与国际竞争。
但是,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众多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
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极大程度地制约了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4、畜禽产品涉及面广,监控难度大。
一是来源于饲养过程,有的养殖者及养殖场为了达到防病治病,减少动物死亡的目的,实行药物与日粮同步;二是来源于饲料,目前饲料中添
加药物主要有四种: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其中任何一种添加剂残留于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三是加工过程的残留,目前部分动物性产品加工经营者在加工贮藏过程中,为使动物性食品鲜亮好看,非法过量使用一些碱粉,芒硝,漂白粉或色素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
同时,畜产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
5、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还较薄弱。
我市畜禽水产品安全体系建设还很不够,畜禽水产品体系不健全,多数县级都无机构、无技术人员、无设备,无法正常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检测工作。
技术水平不高,检测设备落后,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管理体制不完善。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畜禽水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养殖户,只有让广大养殖户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无公害产品生产的积极性。
提高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必须加大宣传,通过干部下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国家产业政策,大讲生产标准化,大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
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近几年来,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在我市积极推进,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我市畜禽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为更好地全面地推行我市畜禽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行联防联保。
一是在基地环境管理上,依托环保、卫生等部门,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提出净化环境措施,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的监测评价,控制外源污染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二是在基地投入品使用上,推广实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确保投入品安全使用;三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基地和基地负责人的各项责任,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
通过检测,制定病疫病防疫方案、动物药品使用方案,建立生产档案等措施,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档案记录员组成的基地质量控制体系,宣传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其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加大畜禽水产品安全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
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
3、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流通,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要求,今后将重点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今后上市的畜禽产品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
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入市的要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第一,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立无公害畜禽产品检疫检测室,并配置必要的检测设施,设立流动检测站,不定期抽检和定期检测。
第二,必须加强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
第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在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点,对市场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二是实行批发市场与生产者、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三是对畜禽水产品实施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进入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营区;四是加大对流通市场的检验力度,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公
布曝光;五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异地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六是稳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专卖点的网点,严格履行保证质量的承诺。
4、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的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主要由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管理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体系等组成。
这几大体系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保驾护航作用,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构设置、仪器装备、人才引进及管理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政府要加大投入,真正发挥畜禽水产品监管体系的作用。
5、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将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向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
同时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起屠宰加工场、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信用档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测,只要有涉及畜产品安全的制假造劣行为,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查实就将被记录在册,根据企业的记录由相关专家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认证。
达到国家规定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进入市场,而达不到信用等级的将被清除出市场。
1.加强畜产品产前环节监控
首先严把种畜引进关.其次,对饲料兽药的监控,不仅要抽查产品质量,而且要经常检查生产过程.要在生产企业大力推广GMP(良好作业规范),ISO制度等,逐步强制生产企业达到上述标准,通过对企业生产环节的控制来达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再次,水源,环境要达标.饲养场选址是保证环境水源达标的前提.有关部门应作好调查工作,并定期公布各区域适宜养殖指数以及养殖品种,可以指导企业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农村选址,以减少污染,使环境和水源达标,增强牲畜身体机能,从而减轻监控难度.
2.加强饲养,加工环节监控
第一,加强对畜禽生产企业规程的监控.要求饲养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都要符合规范,运用良好作业规范(C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及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及饲养方法(5s),从原料开始对生产环节进行监控,保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并将多种规范整合运用,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来作为推广平台,用GMP作保证,HACCP进行监控和纠正,用5s的生产现场管理使各要素达到控制,从而保证畜产品质量.第二,加大对散养户饲养来源,生产条件和动物免疫控制.要依靠基层站点,增加对散养畜禽的免疫服务,控制疫病传染.
加强对圈舍卫生的指导和检查,预防病害,同时要指导养殖户科学地饲养,用药,减少兽药残留.第三,严格执行加工资质认证制度,逐步规范加工企业的从业资格,推广和完善定点屠宰制度,逐步形成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的畜产品产销体系.
3.加强流通环节监控
流通环节监控是把好畜产品质量的最后一关,对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首先,要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检验检疫制度,对异地销售的畜禽一定要严格检疫,防止疫情扩散.其次要加大市场环节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决不徇私.执法人员决不能以罚款替代管理,更不能以人情替代监控.执法的重点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等畜产品质量问题高发地,防止有质量问题的畜产品从这些地方流入市场.再次,要结合可追踪体系的建设,严格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经营者违规经营,要严肃处理,严重的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
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摘要:本文阐述伴随生产与贸易的发展,我国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导致我国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也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危害。
针对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应采取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明确管理主体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加强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
标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等相应对策。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问题。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和国内市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技术壁垒。
目前,中国的猪肉、羊肉和禽蛋生产居世界首位,家禽生产居美国之后位于第二位,牛肉生产居美国和巴西之后的第三位。
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畜产品生产国,伴随生产与贸易的发展,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98年香港17名居民因食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猪内脏而发生中毒;2001年又发生了广东河源的瘦肉精事件,有400多名市民中毒。
2001年广东省兽药监察所提供的一份报告说,广州市上年初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检,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阳性率高达59.4%;2002年1月,浙江省杭州、金华、嘉兴等地相继发生六起食物中毒事件;2002年10月18日上午,辽阳市区39人食用猪肉中
毒。
北京市卫生局在6家集贸市场采集了53件生猪肝样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检验,结果有4件阳性,阳性率为7.5%。
内蒙古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呼和浩特市的部分屠宰场猪
尿进行抽检,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阳性率约9%。
2003年国家农业部完成畜禽产品样品兽药残留和违禁药品检测18023个,有检出的样品1355个,其中超过残留限量的样品907个,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5.03%。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综合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
目前影响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大致可分为兽药残留、违禁药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动物疫病的流行和人为掺杂使假。
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也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
全的主要因素。
据统计,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大约有400多种,主要是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重金属如铅、汞、镉、砷等。
这些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
动物疫病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重大隐患。
重所周知,近期在我国部分省市爆发的禽流感疫情必将对我国的养禽
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同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也对我国的疫病防治产生严重的威胁,如最近东南亚爆发的禽流感和蒙古国爆发的口蹄疫等疫情对我国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目前,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问题非常严重,已对国内畜产品市
场造成巨大冲击。
主要有注水肉增重;利用病、死畜加工熟食品出售;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用品以增加保鲜时间和色泽等。
同时,动物性食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
这些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出口畜产品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使我国畜产品信誉受到影响,出口贸易遭受巨大损失。
1990年出口日本的一万吨肉鸡,由于检测出抗球虫药氯羟吡啶的残留量超标,要求我国政府销毁所有产品,给我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同年,出口到德国的蜂蜜由于农药“杀虫脒”残留超标而被退货,接着欧共体、美国、日本也相继拒绝进口我国蜂蜜,使我国蜂蜜在世界市场上的销售发生严重困难。
近年,发生荷兰销毁我国畜禽产品事件,给我国部分畜产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1995、1996年,欧盟兽医委员会派员对我国进行了考察和评估,认为我国的兽医卫生状况达不到欧盟的要求,于是做出了从1996年8月1日起,禁止从我国进口禽肉的决定。
1997,1998年欧盟又派员来华考察,结果仍达不到其要求。
尽管已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立法和检测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没有跟上,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阻碍了我
国农畜业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心身健康。
为加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同时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但目前还没有一部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畜产品卫生、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管理、畜产品中兽药、违禁药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的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警机制、市场准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等法律和法规。
二、明确管理主体提高监督管理效率
要改变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的局面,应由农业部统一领导,协调畜产品生产与经营部门、动物疫病防治部门、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执法部门等组成的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实行从生产到
餐桌的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
要逐步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垂直管理”,打破地方分割局面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减少各部门的重复设置和避免地区之间的矛盾,提高行政效能。
同时,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身质量管理监控机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人员检疫检验和监督的效率,为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和运转机制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
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畜产品规模化生产、打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技术保障。
随着我国加入WTO,制订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从养殖到产品加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已成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现实生产中的迫切需要。
同时,应加强检测标准体系的建设。
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农业地方标准1.6万余项,组建全国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多个。
标准范围从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发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热带作物、饲料工业、农机化、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
虽为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些标准只侧重于农产品,而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与从根本上保障
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还相差甚远。
为适应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应加大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力度。
标准的内容从原来的产品标准延伸到关键技术以及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的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主要由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管理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体系等组成。
这几大体系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保驾护航作用,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对畜牧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适时把握入世机会,迎接挑战,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对畜产品的安全性实行有效的监督检验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这也是我国畜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保障。
因此,要在机构设置、仪器装备、人才引进及管理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