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供应链合同的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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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应链合同的典型模式

根据供应链合同模式,可以分成:批发价合同(Wholesale-price Contract)、回购合同(Buy-back Contract)、收益共享合同(Revenue-sharing Contract)、数量柔性合同(Quantity -flexibility Contract)4种基本合同模式。

一、批发价合同

批发价合同(Wholesale-Price Contract),也称固定承诺合同,是供应链中存在最为广泛和最为简单的合同关系。全价合同指供应商单位成本为c ,以一定的批发价ω将产品量q 分销给销售商,销售商再以某一零售价格p 卖给最终消费者,单一供应商-单一零售商的两级供应链如图8-1所示。

图8-1 批发价合同模式

二、回购合同

回购合同(Buy-Back Contract)是指供应商在销售季节结束后,将销售商没有售完的货物按一定价格收购,回购价格通常高于该商品的市场残值,但低于采购方订货的价格。其目的是给销售商一定的保护,引导销售商增大采购量,将需求不确定性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共同承担,平衡它们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从而协调供应链。

图8-2 回购合同模式

回购合同更适应市场的不确定性,而且提高了供应链的整体效益,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供应链的协调,但是仍存在以下局限性。一是存在必须回收或处理的剩余库存,其次,回购合同条款可能使销售商不像没有回购合同时那么努力地销售产品,第三,回购合同导致供应链响应的是零售商的订单,而非真正的市场需求。 三、收益共享合同

收益分享合同(Revenue-Sharing Contract)中,制造商给零售商一个较低的批发价格ω,并分享零售商销售收入的一部分θ。即使不回购退货,较低的批发价格也降低了零售商在未售出产品时的成本。因此,零售商会提高产品的可获得水平,从而提高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 图8-3 收益共享合同

供应商 销售商 消费者 批发价ω 零售价p 单位成本c

供应商

零售商 消费者 批发价ω

零售价p 回购未售出产品

回购价b 供应商

零售商 消费者 较低批发价ω

零售价p 部分收益θ 全部收益

假设制造商的生产成本为c ;零售商的价格为p ,过剩库存的残值为s ,市场需求x 符合正态分布(均值μ,标准差σ),可以估计零售商的最优订货数量Q *,其中零售商每销售一单位产品则要支付给制造商以零售价格的θ部分,即θp 。

零售商从制造商那里订货,批量为Q ,当需求x

Q x f x dx -∞-⎰。

制造商批发价格为ω,则期望利润=**()()c Q p Q ωθ-+-I 。

零售商售出单位产品获得收入(1-θ)p ,未售完产品的残值为s ,因此,零售商的期望利润=**(1)()sI p Q I Q θω--+-。

因为收益共享合同也会导致供应链根据零售商的订单而不是实际顾客需求来进行生产,信息扭曲导致了供应链中过多的库存以及供应和需求之间更大的不匹配。

四、数量柔性合同

数量柔性合同(Quantity -Flexibility Contract)下,制造商允许零售商在根据市场的最新反馈信息修正其先前的预测后改变订货量。如果零售商订货量为Q ,那么制造商必须承诺提供(1+α)Q (零售商最多购买量),而零售商承诺至少购买(1-β)Q 。即零售商修正订货量q 满足(1)(1)Q q Q βα-≤≤+,其中,)1,0(,∈βα。

图8-4 数量柔性合同模式

如果零售商的需求服从正态分布(均值μ,标准差σ),零售商在面临实际需求x 时可以灵活改变订货批量:如果需求x <(1-β)Q ,零售商采购(1-β)Q ,但是实际销售量x ,存在(1-β)Q -x 的库存积压;如果需求x 介于(1-β)Q ~(1+α)Q 之间,零售商采购量和销售量均x ;如果需求x >(1+α)Q ,零售商采购量和销售量均为(1+α)Q 。

数量柔性合同更适合不确定性较大的市场,数量柔性合同要求供应商持有库存或剩余柔性产能。为了提高有效性,数量柔性合同要求零售商善于收集市场情报,因此,对零售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实施监管的成本也有所提高。

五、期权合同

期权合同(Option Contract)是指零售商向供应商先支付一小部分产品价格作为预订费用或期权价格(Reservation Price),并约定双方在将来某时间零售商有权以一定执行价格(Executive Price)向供应商采购不高于合同事先约定数量的商品。如果买方没有行使期权,就会失去开始支付的费用。

零售商可以使用期权工具管理需求的不确定性,降低需求风险,但降低风险是需要成本的,零售商需要支付期权合同的保证金作为风险管理成本。

六、组合合同

采购方与多个供应方在同一时间签订多个合同,即组合合同(protfolio contract )。这些合同的价格、数量都不相同,目的是使采购方可以对冲其超额库存、缺货和价格的风险,从供应商 零售商

消费者 合同订货量Q

需求 波动 是 否 修正的订货量q

而最大限度地优化其期望利润和降低风险。组合合同对采购风险的影响在于,当需求大幅高于预测,即基本承诺量加上期权数量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公司将通过现货市场进行采购。同样的,相同的基础承诺水平下,也可以通过调整期权的持有量和履行量来控制不同类型的风险程度。见图8-5所示。

图8-5 组合合同中的风险权衡 库存风险

(供应方) 价格和短缺风险

(采购方)

库存风险 (采购方) N/A 低 高

高 低 期

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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