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注册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注册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注册营业执照)

X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X

第三条、公司住所: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万元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年。

第七条、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出资额、权利、义务第九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方式

出资如下:公司认缴X万元,股东承诺于X年X月X日之前缴足。

(一)股东X(身份证X)以货币认缴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承诺于X

年X月X日之前缴足。

(二)股东X(身份证X)以货币认缴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承诺于X

年X月X日之前缴足。

(三)股东X(身份证X)以货币认缴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承诺于X

年X月X日之前缴足。

第十条、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或者被选举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

(三)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六)公司成立起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退股,自第二年起股东可以转让

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七)在同等条例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的财产。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

(一)按时足额缴纳所有认缴的出资;

(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资金;

(三)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发现其出资实际价额显

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补交其差额;

(四)依法转让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者的出资,如果在三十日内部购买转让的出资,即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等事项作出决议时,应采用书面形式表决,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时,可以采用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股东会议由执行金币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员主持。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选举X为执行董事,股东选举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不履行其职责,造成公司不能正常经营的,由出资多的股东召集临时股东会,罢免其职务并重新选举执行董事。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解散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临时股东会议每年召开例会二次,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员召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公司遇到下列情况时,经执行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一)公司出现严重亏损;

(二)发现公司经营决策有重大失误,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

第二十三条、经执行董事提议的临时股东会议,应及时召开。

第二十四条、临时股东会议对下列事项表决时,应以书面形式记载。

(一)重大人事任免;

(二)重大投资决策和投资计划。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要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代表公司与公司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九)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X为监事。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公司不设经理会,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股东选举X为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者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章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重视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者牟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除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五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状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执行董事应将财务会计报告在该报告中作出后十五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按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公积金累计超过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可以不再提取;

(四)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

(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25%。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公益金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列支。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六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转让出资后,股东人数不足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五)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依法定顺序清场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任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修改。

股东签字:股东签字:股东签字:

X公司2015年X月X日

室内装饰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体制,规范公司行为准则,使公司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中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中文名称为 第三条:本公司法定地址为: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施工。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方针:诚信为本质量佳,优质服务誉天下。 第三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并全权实行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人事合同。 第七条: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作下岗处理。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九条: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开拓经营市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本公司员工的日常上班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口齿清晰。 2、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5、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6、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应勤奋工作、积极拓市场寻找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7、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8、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9、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11、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 12、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一、公司章程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贸易公司章程范本2020年

贸易公司章程范本XX 作为贸易公司需要签订相关的章程,那么相关的章程内容应该如何进行签订呢?下面是分享给大家的贸易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王五出资,设立北京欣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定型包装食品;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培训与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和罢免,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流程图

普通网上(预审)年检操作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未办理数字证书,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 二、办理流程 (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 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 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 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 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 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注意:请企业按顺序填报每一项填报内容,点击“下一步”之前请确认完成“保存”操作。 3.填报完成后,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 4.网上预审被驳回的,请按驳回意见完成整改并修改填报内容后,再重新提交网上预审。

5.网上预审通过后,请按预审意见打印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后,会同预审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工商年检窗口进行现场终审。 (三)工商部门网上审查 工商部门年检审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全程网上年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网上预审通过的,回复企业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尽快准备书式材料现场终审。 2.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回复企业不通过的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应整改或规范的内容。 (四)年检不收费 根据《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年检不收费。 (五)年检结果公示及加盖年检章 企业现场终审通过年检后,当场加盖年检戳记,并由工商部门在工商门户网站及企业信用网上予以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延期年检的企业应到工商部门提交书面延期年检申请材料,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年检。 (二)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预审,未到年检窗口现场提交书式材料的,且未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的,视同逾期未年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三年二月

香港公司章程模板中英文XXXX

company No. [*****]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32 A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 Holdings LIMITED] (Adopt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passed on [?] 2013) Preliminary 1.The regulations contained in Table A in the First Schedule to the Ordinance shall not apply to the Company, but the following shall, subject to repeal, addition and alteration as provided by the Ordinance or these Articles, be the regulations of the Company. 2.In these Articles, unless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et out below: these Articles means thes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s from time to time alter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Auditors means the auditors of the Company; Business Day means a day (other than a Saturday) on which banks generally are open in Hong Kong for a full range of business; clear days in relation to the period of a notice means that period excluding the day when the notice is given or deemed to be given and the day for which it is given or on which it is to take effect; Director means a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and Directors means the Directors or any of them acting a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dividend means dividend or bonus; $ or dollars means Hong Kong Dollars; the holder in relation to shares means the members whose name is entered in the Register as the holder of shares; Hong Kong means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Hong Kong; in writing means written, or produced by any visible substitute for writing, or partly one and partly another and "signed"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ly; month means calendar month; Office means the Registered Office of the Company; Ordinance means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32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including any statutory re-enactment or modification thereof for the time being in force; paid means paid or credited as paid; Register means the Regist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Seal means the common seal of the Company or any official seal that the Company may be permitted to have under the Ordinance; Secretary means the secretary of the Company or any other person appointed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Company, including a joint, assistant or deputy secretary; year means year from 1 January to 31 December inclusive; 3.In these Articles: Construction (a)unless expressly defined in the Articles, words or expressions that are defined in the Ordinance bear the same meaning as in the Ordinance but excluding any statutory modification of the Ordinance not in force when the Articles become binding on the Company; (b)references to a document being executed include references to its being executed under hand or under seal or by any other method;

工商注册公司章程

2018年最新工商注册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询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形式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放、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无。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12月份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职工利益。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商贸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欣欣商贸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王五出资,设立北京欣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欣欣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3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定型包装食品;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培训与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王五以货币方式投入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和罢免,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范本(装饰公司)

天猫涂涂猫南郊点(部章程) 原始发起股东为徐盼盼、聂天宇、鲁娇、迪(公司名暂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待公司注册名称确定以后,可以附件形式后附。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长安区朱雀大街与西部大道十字天都佳苑2楼商铺 第四条营业面积为 260 平方米。 第五条公司开办时间:自发起投资日即: 2016 年11月16日)。 5.1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2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3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4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第六条公司是属于合伙制经营,按比例拥有公司的全部财产及承担公司的相应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围: 程的设计与施工提供以上劳务;以上经营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由4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起初发起投资额为30万元分两次到账。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实施多次融资,出资额全部为按股份认缴制。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股东名称如下: 1. 徐盼盼号: 联系: 2. 聂仲春号: 联系: 3. 鲁娇号: 联系: 4. 迪号: 联系: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2010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2010

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LIMITED 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7月29日 香港 第…….号 [复印] 公司条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谨此证明 KCHAINENTERPRISES LIMITED 锦程工贸有限公司 於本日在香港依据公司条咧注册成为有限公司 本证书於2010年7月29日签发。…………………………………………..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 香港

注意: 公司名称登记与公司登记处不接受任何关于公司名称或其任何部分的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条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位于香港。 三:本公司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四:本公司的股本为港币$10,000.00,分为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00元,公司有权增加或减少上述股本及发行原本或经增加的股本的任何部份,不论该等股票是否附带优惠,优先权或特权,或是否受制于权利的延迟行使或任何条件或限制。 我/我等,即列具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签署的股份认购人,均意欲依据本组织章程大纲组成一间公司,我/我等并各别同意按列于我/我等姓名或名称右方的股份数目,承购公司资本中的股份。 签署的股份认购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及描述签署的股份认购人所承购的股份数目

1 承购股份总数 1 日期:2010年7月22日 上述签署的见证人: 女士 总代表 九龙,香港 公司条例(第32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绪言 1.公司条例(第32章)附表一A表中之规例应适用于本公司,但本章程具体排除者或与本章程所含条文不符合者例外。特别是,但无论如何并不限制上述之通用性,A表第11、24、25、49、55、81、86、91到99(包括在内)、101、108、114及136条并不适用或在以下出现时经过修改。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 1、法人: 2、自然人: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临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法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粮油贸易公司章程

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涉县更乐镇神山 第三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享有独立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全部财产为全体股东共同所有。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公司宗旨是: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以“依法经营,互尊互信,开拓创新,持续发展”为原则,通过合理有效的企业运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服务好天津铁厂广大职工、居民,为繁荣我县经济做贡献。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经营范围 粮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零;烟酒、调味品、乳制品、土特产品、蔬菜水果、冷饮、食盐、保健食品、日化用品、

五金电料、针织品、玩具、文具的零售;公用电话、面食加工、熟食加工、餐饮服务(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第七条经营方式 批零、加工、服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万元。 第九条公司根据改制而设立,按改制方案募集股金。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全部以出资证明书确认,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出资自愿,同资同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出资者不低于人民币叁仟元。董事、监事会主席出资不低于1.5万元,董事长出资不低于3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公司股东出资额见附表。 第十三条公司的出资不能抽回,出资证明书不得向公司以外任何人发行和转让。公司成立一年后,其出资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转让赠与、继承和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出资证明书,如有遗失、被盗和损坏, 持证股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到公司挂失,经审核批准可补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补发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出资证明书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其它争议。

杭州营业执照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杭州营业执照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全民创业”的热潮丝毫没有退减,越来越多人从“打工仔”摇身一变做老板。注册公司的手续逐渐简化,但是依然有不少创业者对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存在疑惑,那么在杭州营业执照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 关于费用 公司注册地址备案,备案的时候需要交房屋租赁税、印花税等,一般按租金8%缴纳税金。接下来是银行开验资户,准备好注册资金如3万去银行开设验资户,开户费用、银行管理费等等,每个银行收费标准不一样,然后就是刻章费用,一般视章的材料质量需要收取费用。验资报告由注册资本不同,收费不同,最后是申请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数字证书。 在杭州办执照的费用 A. 杭州注册公司的工商登记费用 a. 杭州工商注册第一项需要的费用,就杭州注册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费用,需要的费用50块左右 b. 接着就杭州注册公司中,需要进行验资的费用,这个验资的费用在1000-1500左右(实缴注册才需要,认缴注册则不用) c. 最后就是拿到营业执照后,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的雕刻费用,需要300-500左右 B.杭州公司注册地址费用 a. 在没有注册杭州公司地址的情况下,选择虚拟注册挂靠地址,需要的费用在3000块左右(建议选择南少自贸区内的注册地址) C. 注册杭州公司代办手续的费用

a. 在杭州注册公司市面上,代理代办费用1000块为起步 b. 立华星财务代办手续的费用0块(这是在回馈新老客户优惠活动中,免去代理费用,仅仅需要413块工本费用) 在杭州办执照的流程 (一)注册公司办理的手续 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相应的前置审批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 (二)注册公司的流程图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小公司章程范本完整版

XX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特制订本章程。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凭企业资质经营)。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陆佰陆拾陆万圆整。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的名称和姓名 股东A、股东B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

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在公司办理等级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4)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香港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组织章程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注册香港公司呢?首先香港公司的名称很自由,经营范围也没有太大的限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低税环境有利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 一是一次性1/10 00的政府厘印税(按实际注册资本的多少收取); 下面介绍一下香港公司的组织章程: 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 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 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其重要性在于: 1)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 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 《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

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 这样,法律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 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 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1)与香港公司注册署公司名册已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2)与根据香港条例组成或设立的法人实体名称相同的名称; 3)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的使用将构成触犯刑法; 4)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 除非经行政长官同意,否则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注册:British ,Building iety ,Chamber of Commerce ,Chartered ,Cooperative ,Imperial ,Kaifong ,Mass Transit ,Municipal ,Royal ,Savings ,Tourist Association ,

2018年最新工商注册公司章程

2018年最新工商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特制定 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如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形式下列职权: ******** 公司章程 第四条住所: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放、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一)其他职权:无。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12月份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贸易公司公司章程

贸易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______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_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位,姓名与住址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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