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EMC(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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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EMC的诠释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国外称EPC 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它与以往任何一种销售的本职区别在于: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
发展的过程
•EMC的兴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世界能源危机,发源于美国;现在欧美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产业;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在北京、辽宁、山东耀通节能成为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发改委第一批)。

运行几年来,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

•截止2012年底发改委第四批审批全国已经超过2300余家。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
1、商业性:
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
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2、整合性:
EMC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
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

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
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
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
3、多赢性:
•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

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

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

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

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一、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MC提供的设备。

二、节能效率高,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达50%。

三、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四、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
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
管理科学化。

五、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
优势
六、节能更专业,由于EMC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
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
节能技术。

七、节能有保证,EMC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
利用成本下降。

八、投资回收短,EMC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

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九、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MC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

项目完成后,客户在
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
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
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
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

能源服务公司对
节能项目进行投资,通过节能效益的分享
来收回节能投资公司的投资。

二、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能源托管型、项目采购型)
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

通过对节能项目进行能源费用的托管,来收回节能投资公司的先期节能投资费用。

三、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公司先期提供,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通过中投保对节能项目的节能收益进行担保,促使客户进行投资或得到银行贷款而实施了节能项目。

四、运行服务型
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我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客户支付一定的运行服务费用。

合同期结束,项目移交给客户。

一、能源审计
针对用户的具体情况,对各种耗能设备和环节进行能耗评价,测定企业当前能耗水平,通过对能耗水平的测定。

此阶段是我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起点,由公司的专业人员对用户的能源状况进行审计,对所提出的节能改造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

二、改造方案设计
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以充分了解节能改造的效果。

三、谈判与签署
在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MC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MC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8至10年左右)EMC分享项目的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小部分的经济效益留给用户。

待合同期满,EMC不再和用户分享经济效益,所有经济效益全部归用户。

四、项目投资
合同签定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

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用户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我公司支付。

五、服务
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由EMC负责。

在合同中规定,用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即公司提供的服务是“综合型”的服务,既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软服务,同时也为用户提供节能设备及系统等实物。

而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这些节能设备及所形成的系统也将由公司投资采购。

六、福利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

我公司还将负责培训用户的相关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及保养、维护改造中所提供的先进的节能设备和系统。

而且,在合同期内,由于设备或系统本身原因而造成的损坏,将由我公司负责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七、监测、保证
改造工程完工后,我公司与用户共同按照能源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对节能量及节能效益进行实际监测,确认在合同中由我公司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水平。

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依据。

八、效益分享
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能源审计、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MC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MC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

用户将节能效益中应由EMC分享的部分逐季或逐年向EMC支付项目费用。

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后,EMC把项目交给用户,用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EMC项目实施关键点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
1)用能状况诊断、2) 能耗基准确定、3) 节能措施、4) 量化的节能目标、5)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6) 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此类要素也需要与业主通过合同方式书面确定下来。

•一、能耗基准
需要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根据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
耗状况确定能耗基准。

能耗基准确定、测
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
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

二、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这是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收入的前提。

一、项目过程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规定,实施节能项目的EMC要向客户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包括融资,这一点颇受大中小型耗能企业和各类耗能用户欢迎,也是一般运营机制无可比拟的。

二、承担项目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另一特点是EMC用合同方式保证客户获得足够的节能量,而且以分享项目获得的部分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和利润,这就意味着EMC为客户承担了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各类客户都十分欢迎。

对于由节能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新技术持有者组建的EMC,更有利于快速占领市场。

三、节能项目的融资
客户接受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即可实现自身不投入或少投入资金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这一优势在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形式下尤其受欢迎。

EMC使用的资金是自有资金、世行贷款和其他贷款。

四、其他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营的EMC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企业,一般具有节能信息广泛,项目运作经验丰富,可以成捆实施节能项目等优势,这为减少项目的前期投入,采购廉价设备,降低施工费用奠定了基础。

EMC项目成功的前提以及风险控制一、成功前提条件---真诚合作
项目实施成功是EMC与客户双方共同的目标,客户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资金即可得到优良的节能设备和长期的节能和环境效益,EMC则要从项目成功中赚得利润。

许多案例证明,双方的真诚合作是最重要的,EMC在项目全过程中进行优质服务,客户在项目全过程中密切配合是项目成功的保障。

二、经济风险防范
为了达到EMC与客户双赢的目的,EMC 需要客户帮助防范经济风险。

客户要向EMC提供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产
品营销与发展前景、可供选择的担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详实情况,以建立和增强EMC投资的信心;EMC要以诚信精神对待客户,并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最终达到客户获得节能效益,EMC赚得利润。

三、技术风险的防范
项目是否成功与改造方案的确定和节能技术与配套设备的选型直接相关,也与原始运行状况和耗能情况关系密切。

EMC要在客户的坦诚帮助下,弄清原始运行和耗能情况,并在专家的指导下选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术与配套设备。

这是防范技术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EMC管理涉及领域
1、建筑物节能和绿色照明;
2、中央空调模糊控制节能改造;
3、蓄冷蓄热技术;
4、
热泵供热水技术;5、风机、水泵、空压机、注塑机、电机、中央空调等电机拖动系统
的节能改造;6、集中供热;余热、余能回收利用;7、电网污染治理技术;8、交流
电机节电技术;9、配变电系统;9、恒压
供水;10、电力需求侧管理;11、企业电
费单分析及节能潜力评估等。

•合同能源管理产生背景:美国
•美国:合同能源管理发源地。

–1985 年后,美国政府投入25 亿美元财
政预算支持政府机构节能项目。

–1992 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议案,要求政
府机构与EMC 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达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预算,又取得节
能效果的目的。

该议案要求联邦政府的
所有办公楼宇至2005 年节能30 %(与
1985 年相比)。

•FEMP融资机制
•(1)Energy Saving Performance Contracts
–联邦机构与ESCO之间合作。

ESCO负责设计、出资建设节能项目。

联邦机构用节省的费用支
付。

合同期最长25年。

–2007财政年共有460多个,总计23亿美元的
ESPC项目获批,覆盖47个州19个联邦机构。

每年节约18.5万亿Btu,相当于201600家庭的
能源消费;节约71亿美元能源费,其中57亿用
于支持项目投资,其余是联邦政府净节约量。

•(2)Utility Energy Service Contracts(公共事业能源服务合同,UESCs)
–联邦机构与公共事业公司签署合同,帮其实施能源和
水资源相关的改善工作。

联邦机构可以用拨款资助项
目,或者公共事业公司为项目的初期投资融资,之后
在合同期内用节省的能源费用偿还。

–Federal Utility Partnership Working Group (FUPWG,联邦公共事业合作工作组)协助UESC和其它公共事业公司的合作,将联邦机构、公共事业公司和ESCOs召
集在一起商讨合作的可能性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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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产生背景:德国
•德国
–政府节能意识强,把节约能源、充分开发利用新能源、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杜伊斯堡市能源代理服务机构,代表政府提供节能咨询和培训服务,收集节能信息向社会进行传播,并形成自上而下的节能服务体系。

–政府对热电联产企业及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政策,对采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

EMC相关资讯
•合同能源管理产生背景:西班牙
•西班牙
–合同方式除分享节能收益合同外,还有BOT(建设、运行、转让),BOO(建设、运行、拥有)和
BLT(建设、租借、转让)三种形式。

–私人公司开发的风电项目大多采用BOO,热电
联产项目较多采用BOT和BLT形式。

–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前两种形式投资的风险
较小,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投资和项目经营获得
效益。

第三种方式实质是设备(项目)租赁。

•中国节能减排的潜力大,但是由于存在着一系列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只有少数项目得到实施。

需要引入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新机制。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代表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国际合作项目“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1998年底正式启动实施
–是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GEF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是我国“九五”期间节
能重点项目之一;
–是世界银行/GEF这两个国际组织在全世界推进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而采取的重要行动之
一。

•项目的核心内容:
–利用世界银行和GEF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节能新机制,
–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
–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减缓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温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中国引进、示范、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达到克服市场障碍,促使各类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提高中国的能源效率,减少CO2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全球及地区的环境;–推广节能新机制,组建各种类型的新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
–吸引各类投资者,向节能项目进行商业性投资,促使节能产业的迅速发展。

•主要任务
–利用2200万美元的GEF赠款和6300美元的
IBRD贷款支持成立3个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国家级的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以及为项目提
供技术援助;
•3个示范能源管理公司在开展项目5年中,
同180多个用户达成200多个的能效项目的合同,总投资额为3.9 亿人民币。

•累计节能量约为764,900tce,相应的CO2 减排量为530,400 t-C,SO2 和TSP的减排量分别为13,800吨和107,000吨。

•截止到2006年6月份,3家示范公司共实施475个项目,形成的节能能力为149万吨标准煤/年,二氧化碳减排能力是145万吨/年。

投入资金13.3亿多元,获得收益为4.8亿元。

•合同能源管理在“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
节能投资500亿元,年产值320亿元。

•主要任务
–在项目一期示范成功的基础上建立更多的、各
种类型的EMCo,并为其组建、运营和发展提
供强有力的支持,促使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形
成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二期实施期限约为7年(2002年12月-2009年12月)。

在项目二期实施期间,累计节能量约为3533万吨标准煤,相应CO2减排量为2342万吨-碳。

•EMC服务部分
–为新EMC在发展其业务时提供有深度和实际的技术援助;
•建立和实施EMC贷款担保计划
–增加新EMC从国内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机会,并使金融系统介入到持续发展的EMC产业化事业中。

我国的EMCo贷款担保计划
•将GEF赠款2200万美元用做EMCo实施节
能技改项目所需贷款的担保基金,帮助EMCo增强从商业银行获得商业贷款的能力,克服融资障碍,扩大节能投资。

•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进行监管,并授
权项目管理办公室实施具体的监管工作。

在项目结束后,担保基金的余额将用于其
它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或继续支持EMCo贷款担保业务。

EMCo贷款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放大担保额度:
–担保业务的实施机构可最终承诺10倍的放大率,即EMCo可从银行获得相当于担保基金10倍的
贷款额,用于实施节能技改项目。

–担保业务实施机构做好诸如EMCo资质的审定、
节能技改项目可行性的审定、贷款额度的审定、贷款使用的监管等工作,保证项目的成功率,
保障担保基金以最少的损失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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