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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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教发〔2011〕37号
关于印发《开展“提升办学水平
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促进我区教育争先进位,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特制订《开展“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亭湖区教育局关于
开展“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年,也是促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年。教育优质均衡的根本是办人民满意教育,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落脚点就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了促进我区教育争先进位,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育人为本,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以“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发展为导向,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彰显学校特色,创建品牌名校,满足人们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服务幸福亭湖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在争创一流学校(园)上谋发展,求突破,高标准定位,硬着子实施,倾力打造一批“理念先进,管理规范,师资优良,环境优美,质量上乘,设施完备”的人民群众满意的品牌学校、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优质幼儿园,促进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进位争先。
(二)具体目标
1.区电大:在全市同类学校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2.盐南中专:在全市同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综合考核和各项创建工作居一流水平,努力创建成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3.四星级、三星级高中:在全市同类学校视导、综合督导、质量评估、高考中进位明显。
4.乡镇中心初中:在全区初中视导、综合考核、质量评估(中考)中进位明显。
5.五大教育集团:①集团本部在全区小学的各类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完成和谐校园、绿色学校、依法治校先进校、平安校园、健康促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②各校区在全区小学的各类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继续开展“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示范校”创建工作,确保成为“达标校”,力争成为“示范校”,完成国家、省、市、区的和谐校园、绿色学校、依法治校先进校、平安校园、健康促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
6.乡镇中心小学:在全区小学的各类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完成和谐校园、绿色学校、依法治校先进校、平安校园、健康促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创建成“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示范校”。
7.村小及办学点:在全区小学的各类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继续开展“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示范校”创建工作,确保成为“达标校”,力争成为“示范校”;完成和谐校园、绿色学校、依法治校先进校、平安校园、健康促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8.幼儿园:保教水平显著提高,积极参加高一级的优质园创建,完成和谐校园、绿色学校、依法治校先进校、平安校园、健康促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
9.社区教育:提升办学功能,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完成全年培训目标,积极创建省、市社区教育中心。
三、重点内容
(一)学校管理
各学校(园)在校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等八个方面,要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方式,硬化管理举措,实现管理的精细化。
1.依法依章完善《学校章程》和配套的规章制度;
2.坚持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安全任务,建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4.精心打造校园文化,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歌、校旗体现学校精神,优化育人环境,;
5.以质量为抓手,狠抓教学常规,重视教学科研,教学五认真做到“细、新、精、实、效”。
6.班主任工作富有成效,班集体建设开拓创新;
(二)素质教育
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健康第一,美育至上”,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实现育人优质化。
1.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办好家长学校;
2.创新德育形式,德育工作成效显著;
3.学生学业水平整体提升;
4.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抓细抓实,学生行为文明程度高;
5.心理健康教育扎实有效,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6.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学生成长记录袋;
7.深入开展阳光体育和体育、艺术“2+1”活动,学生能够基本掌握一种艺术技能和两项以上运动技能。
(三)特色建设
各学校(园)立足错位发展,坚持特色强校,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学校特色鲜明化。
1.学校特色和校园文化、学校精神融为一体;
2.特色建设在社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有特色校本教材,并实施课程管理;
4.特色教育的学生参与面达80%以上,学生的特长发挥和身心健康程度明显提升;
5.学校特色被有关部门认定;
6.达到十个“一”的要求。
四、方法步骤
“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制定方案(2011年2—3月)。本《意见》下发后,各学校要组织学习与讨论,明确要求、明确任务、明晰思路,要对学校现状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成绩和优势,查找问题和不足,定位发展目标,依据“正视现实,遵循规律,放大优势、拓展品牌,深挖潜力、主攻薄弱,科学定位、争创一流”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报基教科。
(二)分类指导,确保实效(2011年3月—4月)。基教科对各校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分类汇总、讨论、修订,开展专项业务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要组织专人深入学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二要搭建活动平台,通过现场分析会、座谈会、专项研讨会等形式,把活动引向深入;三要逐步出台先进班集体、优秀德育项目等评优细则,对特色学校建设情况进行年度中期调研,及时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2011年4月—10月底)。各学校根据修订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细化目标任务,按照时序进度,定期召开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议和教师大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对方案中不尽合理的部分进行逐步完善,局基教科定期对各学校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长室。
(四)考核验收,阶段总结(2011年11月)。各学校(园)认真总结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写出阶段自评报告,整理健全档案。11月底,教育局对各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活动统一进行考核验收。
(五)持续推进,推广经验(2011年11月—2011年12月)。2011年11月底,召开全区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一流学校”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