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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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0.13
•【字号】津财会[2011]18号
•【施行日期】2011.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2011〕18号)
各主管部门、各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
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为了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我市于2010年12月召开了动员大会,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与重视。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是继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
转变,促进企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财政部等部委颁布的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结合六部委领导在北京发布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实施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天津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聘请高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研究相关配套政策,为全市企业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供培训与指导。

上市公司和有关大中型企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成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担任相关机构的负责人;二是组织内部控制规范的全员培训;三是制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四是按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对现行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与完善,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五是加大对企业信息系统的改造与新建投入,不断完善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尽可能嵌入信息系统,从而实现对各类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

三、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本着“选择试点、逐步推广、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开展内控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

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2012年1月1日起,本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与此同时,鼓励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执行。

四、全面动员,加大宣传
各主管部门要召开所属大中型企业及相关单位参加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宣传实施动员大会。

上市公司、市属大中型企业要重视和加强企业内控的学习宣传。

营造一种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内控文化,为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五、强化培训,注重实效
强化培训是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实施原则与目标的确定和师资培训,并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容纳入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

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实施方案、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内部控制规范的培训,培训方案要细,培训面要广,力争全覆盖。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特别注重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自身执业能力。

六、协同配合,跟踪监管
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注重提高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监管效能,构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有效的内外部监督评价和跟踪管理模式,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顺利实施。

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实施的监督作用,赋予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的职能。

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应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披露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出的各项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同时积极探索内控建设规律,总结经验,为企业内控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各事务所应以内控咨询与审计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拓宽业务范
围,进一步促进执业质量的提升。

市财政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有关的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与联合检查,共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市财政局
天津证监局
市审计局
市国资委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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